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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爱白不爱 爱了不白爱!(好久没来灌水了,小灌一下……)

文章比较长,不过写的不错。


A.吵架

  男人有时就是这臭德性,明明知道自己干得是一件蠢事儿,可偏偏就是停不下来!

  比如我吧。

  我是一烤羊肉串儿的,这些日子常有一女的来吃我的羊肉串,一来二去熟了,知道那是一学生,正在读研,小妞儿长得特水灵儿,怎么看怎么让人觉着舒服。

  于是她每次来,我都捡了羊身上最好的肉给她烤来吃。一块钱一串儿,价钱上是不能含乎的,所以我就给她特制了一些加长的签子,好让她吃个实惠吃个满意。

  没想到这事不久就被隔壁水果滩上的丁丁发现了。于是那天我刚刚收滩回家,丁丁就找上门来,揪住我的耳根子,一定要我老实待跟那女的究竟是啥关系!

  “啥关系,操,还用问么,她是女的,我是男的,当然是男女关系了呗!”我故意气丁丁。

  “好哇,行啊,你能,你”……丁丁揪了我的耳朵使劲的扯,疼的我连声讨饶:“别,别呀,至于嘛?操,我是谁我自己还不清楚嘛?人是大学生,读研的,硕士啊那叫!咱干嘛的,一烤羊肉串儿的,敢对人生啥歪心思?哎呦喂,娘哎,您老人家松手好不好?疼,疼死我了,松手哇你!操你大爷的了我,明跟你说吧,我娶卖水果的你娶定了。您若不放心,不然咱今晚就先上床,我把我的纯阳之体先奉献给你还不成吗?”

  “去你妈的!”丁丁愤愤然松手:“老娘要睡也睡大款,谁它妈稀罕你那烂玩艺儿啊!”

  “行啊,想睡睡去。我举双手双脚支持你。你若真傍上大款了,我立马认你做干妈还不成吗?到时候也能打您老些抽风儿,不比卖羊肉串强多了么?嘿嘿,操你,也不照照镜子,瞧瞧自己那一脸折子,未老先衰,提前进入更年期,小鼻子小眼睛,张牙舞爪,阔口咧腮,就差没长胡子了,不然早燕人张飞了你!”

  “你好,你英雄帅气,你帅呆了,酷毙了,这总成了吧?也不看看自己被炭熏的跟狗腚似的那张脸,尖嘴猴腮,枣核脑袋,眼睛都快长天灵盖上去了,要钱没钱,要人没人的,还觉着自己挺像个人的是吧?去动物园猴山上转转,像你这大号的好几十条呢!明说吧,就你这副德性,也就配整天淌着哈拉子站在大街上想入非非,对着人家那些漂亮女人垂涎三丈吧!”

  “嘿嘿,我乐意,我精神自由,我爱想谁想谁,晚上躺床上,哪个女的漂亮我就想哪个——杨玉莹,蔡依林,王菲,梦庭伟,我爱想谁想谁。而且警察不抓,政府不管,克林顿的老婆我都敢在梦里干她一百遍,谁管得着啊?”

  “姓赵的,你少来这套,不打算混了明说,甭跟我装孙子,当老娘离开你就没人要了,是吧?”

  “哪儿能啊,您老人家闭月羞花,倾国倾城,想跟你睡觉的男人多如过江之鲫,哪儿轮的到我啊?得了吧您呐,别当我不知道自己是谁。我就是一卖羊肉串的,给您老人家提鞋都不配——跟你上床,那也只不过是嘴上说说,梦里想想,若真上了你,那不是折我阳寿么!”

  “操!这可都是你说的啊?”

  “是我说的咋了?说的不对么?大爷的我都给您舔屁股溜沟子快三年了,结果咋样儿,你丫的让我碰过你一手指头么?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啊——你不就是觉得凭你那副丑恶嘴脸,给个卖羊肉串的日了有些亏么?操,有啥呀,我给那女学生烤羊肉串儿多加了两片肉你就瞧着不顺眼了,但你三天两头偷偷摸摸跟那些有钱有势的王八犊子眉来眼去,我说你什么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但凡能找到个有头有脸儿的,你丫的若不甩了我那才叫个怪!”

  “哼哼,真让你说着了,我还真就是想甩你,咋了?我现在就甩!”丁丁恼了,抄起茶杯茶壶什么的往地上就摔!

  叽哩咣当的脆响声中,我抱着肩膀冷眼旁观。爱摔摔去,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反正只要她不砸冰箱彩电什么的我就不理她。反正她今儿把东西砸了,不几天还会乖乖买套新的来!丫就这脾气,半真半假恋爱三年,她少说也给我换了十几套茶具了!

  没想到丁丁这次是真恼了,摔完小件儿,怒气更大,竟抄起一把椅子,蓦然朝我新买的、正准备用来跟她结婚的彩电砸去!

  啪啦一声响,彩电碎了。

  我一惊。

  丁丁也愣住了。

  “出去,滚,别等我抽你丫的!”我恼了。

  但她却一动不动,呆愣愣站在原地。她肯定也心疼了。能不疼嘛?那是我风里来,雨里去,熬了大半年,才咬牙切齿买到的一个二十九寸的‘背投’。五千多快呢!

  “出去,听清了嘛?滚!”我再次怒吼一声。

   B.牢骚

  用牙咬开一瓶二锅头,弄了根双惠火腿,我喝开了闷酒儿。

  其实丁丁这人也不赖,性格泼辣直率,跟我一个脾气,都是鸟枪性子,咚地喷出一枪火药,之后就能温婉多情好多日子。另外她长得也还行,蜂腰大腚,健康结实,特别是那对霸道的奶子,一般男人见了,没不馋的。说心里话,我还真是有点喜欢她的。但她有个毛病,就是全天下所有女人都具有的那种毛病。我不是说她爱吃醋。相反,我到有些喜欢醋意大发的女人。因为女人吃醋,那恰能说明她至少还是在乎你的。我是说她太虚荣。她明明爱着我这个人,但她却瞧不起我的身份。她总觉得像她那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应该能嫁的更好点儿,至少不该嫁给个卖羊肉串的。

  卖羊肉串的咋了?我不搀假,不使坏,不给顾客短斤缺两,我挣的是本份钱,而且每月还给国家交税,也算是为社会做贡献了吧?我比谁贱啊?比之那些财大气粗的老板或官僚资产阶级,我不就少点钱、少点权么?另外,话又说回来了,谁又不想好,谁又不想有权有势牛B轰轰活一回啊?可咱没那本事,打小没念过书,没文化,除了烤羊肉串咱还能干啥?再者说了,咱干这一行咱心里踏实,脚踏实地正儿巴经做人,有啥不好了?当然,人是穷了点儿。可那是我一个汗珠摔八瓣儿辛辛苦苦挣来的啊,不必像王宝森那样因贪污案发而跳楼,也不必像这市长那省长一样中饱私囊挪用公款临了却坐大牢吃枪子儿——比之他们,咱这日子过得这不也挺滋润、挺四平八稳的么?

  话虽这样说,可烤羊肉串儿的就是被人看不起。莫说是丁丁了,就连街面上那些熟人,竟也不把我当人看。原来他们都是叫我二子的。二子是我小名儿。但当我卖上羊肉串之后,他们就不叫我二子了,而是改称我“二串儿”——“串儿,”在我们为里有杂种的意思。这不明摆着是骂人吗?操他大爷了,我招谁惹啦,我烤羊肉串我就不是人啦,就低人一等啦?

  别人叫我二串儿到也情有可原,最可气的还是光屁股玩到大的那帮哥们儿。那帮哥们儿如今有几个发了财,开起公司,小轿车也有了,牛B轰轰招摇过市,竟也跟我抖起来了。

  比如瘪三儿。

  那天瘪三儿开车路过,把车停到了附近,下了车,左拥右抱怀里依着俩小秘走过来。丫大老远就公鸭着嗓门跟我打招呼:“串儿啊,嘿嘿,你个杂种,肥中带瘦的,赶紧给爷们儿来几串儿,我还等着走人呢。”

  我听了这话心里就有气,强忍着点了点头。我说:“成啊,瘪三儿,你丫的行啊,又换新车了。”丫听我唤他小名儿,脸儿就绿了,变颜变色就跟谁欠他母亲一根狗鸡巴似的。更可气的是他一旁那俩小秘,竟也瞧我不顺眼,居然教训我:“说啥呢,说啥呢,真是没文化,当自己是谁啊,这是我们刘总!”

  “刘总,总你妈了个巴子”——我在心里暗骂着,给瘪三儿也就是刘总递过一把羊肉串儿。丫拿了上车,跟我说:“串儿啊,回头见呵,有空我那儿玩去啊……”说着对那两个女的使个眼色。就有一女的掏钱。掏出五张儿甩过来。我当即就恼了,抄起一把羊肉签子向瘪三儿背后掷去:“瘪三儿,我操你祖宗,你丫拿钱寒碜谁呢?***了我!”我感觉受了侮辱,暴跳如雷。

  莫说别人瞧不起我了,就连我自己也瞧不起自己!有啥办法呢?我他妈打小就呆就笨,书也念不进去。而瘪三打小就机灵,人也贼坏贼坏的,动不动就会出些孬点子拿我开涮。比如他当年曾故意激我,说我胆小,不敢往班主任水缸里撒尿?我就说,你他妈才胆小呢,有啥呀,看老子尿给你看!之后真就趁班主任不在,毫不犹豫的往水缸里撒了一泡强身健体包治百病的童子尿。而且一尿上瘾,此后只要一有机会,就会把班主任的水缸当作小便池。以至于那位班主任如今虽年过花甲,依然精神矍铄,鹤发童颜。我想这肯定是沾了常喝我尿的光!

  再比如还有一次,瘪三儿竟拖着我转到了女厕所后边儿,指了大粪池问我敢不敢往里边丢砖头?我说敢,然后捡起一块砖头丢了进去,溅了正在里边儿解手的女生一身的脏!招来好一阵女生的尖叫和班主任的臭揍!而瘪三儿却他妈躲在一旁瞧我乐子!

  本来学习就不好,不招先生待见,偏偏瘪三那厮又总教我学坏,先生就越发不喜欢我,每每把我往死里整。于是就跟学校有了仇,便是那些老师跪下叫我亲爹,我也不想读那个书了。

  不读书,也就没文化。长大后自然心生悔意。所以也就特别羡慕那些有学问受过教育的人。比如那位常来我这儿吃羊肉串儿的女生。看人家说话多斯文,多有水平。人每次来,都要客气的问一声儿:“赵老板忙不忙,不忙给烤三串羊肉串啊,不急的,我坐等您……”听听,人家从不叫我二串儿,人居然尊称我赵老板呢——老板,就我这德行我还老板呢!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人家尊重咱劳动人民,把咱当人看,咱还好意思赚人家的钱么?当然不好意思。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就是在没文化,它大爷的这个理儿我还是懂的!所以也就心甘情愿让她吃个实惠了。

  哦,对了,忘了说了,那女生姓白,单名一个“鹤”字。开始时我常称她白鹤女士。她说听着别扭。于是我就称她白小姐。她却说她也不是什么小姐,小时候家里穷,也是吃米饭小鱼儿长大的——她说:“你叫我小白就行了。”

  小白,人可是硕士啊,多大学问!但人从不摆架子,从不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而且人也从不假眉道样戴个金丝眼镜跟我装孙子,更不会张口闭口跟我讲外国话。

  我听到讲外国话的中国人我就一肚子气。什么“狗的猫尿啦,狗的阿丝匹林啦,白白啦”——我一听这话就来气。咱这是在哪儿呢?这是在中国的地面儿上,还有点爱国主义精神没有,还有点民族自尊心没有?它大爷的了,要崇洋媚外干脆就撕了自己的身份证儿,给外国人舔那特白的白腚去得了!还在中国的地面上混个啥劲?

  但凡碰上那些跟我讲外国话的烂货,我一准将其视为汉奸,羊肉串里肯定多加五倍的精盐和辣椒——不是讲鸟语嘛?讲啊,咸的辣的你再也学不成公鸭叫!怎么着,不服?不服菜你丫的,爱吃不吃,不吃滚蛋——烤羊肉串儿的咋了?烤羊肉串的照样懂得爱国!

  爱国。我是真爱国。别看我人笨,但打小我就爱看电影,受过良好的革命传统教育。特别是那些战斗片儿,咱们的人英勇无敌,奋不顾身,舞着大刀,抱着机关枪潮水一样向敌人冲去,嘴里还喊着冲啊、杀啊,冲锋号也滴滴嗒嗒的响着——每看到那种鲜血淋漓的场面,我就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并在那种特定的场景中知道了什么是爱国,什么是英雄,发誓长大了也要去打鬼子、杀汉奸,壮我国魂,扬我国威!可惜生不逢时,等我长大了,仗却不打了。鬼子们摇身一变,竟成了咱们的友好邻邦,国际友人。南京大屠杀,血洗我华夏的大仇也就不能报了。这让我特搓火,于是就盼着鬼子们能重新杀过来一次,那样的话我立马踹翻羊肉滩,抄刀子就跟丫的们玩命去。操它大爷了,倘真有那一天,就知道我赵小二不白给了。卖羊肉串儿的咋了,有了战争,照样是条铁骨铮铮的汉子,说不定战功赫赫,几年下来就能成为天下无敌的大将军呢!

  真不是瞎掰,别看我其貌不扬,却有通身好武艺。整个砖头,随手一挥,就能削去半拉;啤酒瓶子,嘣地往额上一磕,就能碰成纷纷碎片!这都是打小儿苦练出来的。我那时心里别无它念,一门心思就想着长大后杀敌卫国,当个盖世无双大英雄;我那时常常在用来练拳练掌的砖头上写上日本鬼子的名字。什么龟田啦,猪头小队长啦,山本龙太郎啦,当然还有铁杆汉奸刁石棍,汪精卫什么。总之只要一看到那些人的名字,我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升,浑身上下陡然生出一股无穷力量……

   C .发狠

  另外,当年看那些电影的时候,有些事还不大懂。比如那些鬼子官儿身边为啥总要跟着个中国人?而那个中国人为啥又要讲外国话呢?后来渐渐懂了,知道那叫翻译官,是专门来帮着鬼子害咱自己人的。所以读书之后我就坚决不学外语,坚决不给自己当汉奸的机会。同时我也痛恨一切跟我讲外国话的中国人,我觉得他们没必要在我面前叽哩哇啦的。有啥呀,会说两句洋文你就不是人啦?不照样还是中国人嘛?这就跟马戏团的猴子似的,虽穿上了人的衣服,但它还是猴子。它穿衣服的作用,无非也就是为了博人一笑,好给马戏团赚钱罢了!话糟理儿不糟,讲外国话其实与猴子穿衣服一样,为的也就是个赚钱糊口。既如此,那您跟我一个烤羊肉串的穷拽个“狗的猫尿”有啥劲呢?还是免开尊口,闭起你丫的那张臭嘴吧!

  总之,我讨厌一切跟我说外国话的中国人,我觉得他们贱!都贱到他姥姥的裤裆里去了!

  另外,当年看电影的时候,还有一件事是我不明白的。那就是为什么冲锋号一响,咱们的人就个个生龙活虎奋不顾身朝前冲去?后来长大后认识一位老兵,问了他。他说那冲锋号声原是骂人的话:滴嗒,滴嗒,滴滴滴,嗒嗒嗒嗒嗒……意思就是说:冲啊,冲啊,谁不冲,就操谁他妈妈!

  想想也是,还真是那么个理儿,作为一个战士,若不朝前冲,实在也就不算个战士,而应该被称为孬种了!

  既是孬种,将其回回炉,重新日弄他母亲几次,好生出个像样儿的儿子,当然也就不算过份了……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我喝得熏熏欲醉,迷迷怔怔睡去。

  我的睡眠极不安稳,梦中似乎一直响着冲锋号声。在那种冲锋号声里,我梦到了小白。她身穿一身草绿色军装,腰扎武装带,身挎驳克枪,英姿飒爽把我唤到身边,递给我一面五星红旗。她庄严的说:“王小二同志,我命令你把这面红旗插到美国白宫政府大楼上,你敢不敢?”

  我说:“敢,保正完成任务!”然后我冒着枪林弹雨,肩背炸药包,手擎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奋不顾身向敌人冲去。我胜利了,我把旗子插入白宫楼顶,我兴奋的大喊:“操它妈,谁还敢笑话老子是卖羊肉串的,老子是英雄,老子解放全世界了……”

  正这般兴奋异常的在梦中欢呼,丁丁来了,啪啪打门,搅扰了我的好梦。

  她带来了两位师傅,说是要修电视机的。我把她们挡在了门外。我说:“谢谢,我不修。”说完把她推到门外,重重的关上了门。丁丁便用脚狠狠踹门,并骂:“二串子,你个狗日的,开不开,不开老娘可走了!”

  随她叫嚷,我只是不理。女人这东西,给好不依好,跟本就不能把她们当人看。当然了,也有好的,比如小白那样的,那更是不能当人看,而该当个神来敬着。总之,女人就不是人,非妖即仙!我一直坚持这么认为。

  我在家里一直闷了三天。晕头胀脑,想了很多很多的事。我觉得我还年青,不能就这样稀哩胡涂活一辈子。不能总是让别人瞧不起,不能让丁丁数落我一辈子……

  我想通了。

  我想这些年虽然没赚到大钱,但多少也攒了些,省着花,应该能应付个十年八年的。我想我应该去学点东西。虽然我笨,但我可以多付出一些努力,多用些心,我想只要肯下辛苦,我多少也是能长些见识的。

  想通了这些之后,我又去出滩了。而且准备了比平时多两倍的羊肉,而且都是专门出高价买来的最好的羊腿肉。

  我昂首挺胸、精神抖擞站到了羊肉滩前。美中不足的是没看到丁丁。但当时我却没往深里去想。

  这是我最后一次出滩儿。从前的老主顾一律免费,新来的客人全部半价。因此那些客人便觉得我的行为有些反常,甚至怀疑我的羊肉腐烂变质了,所以才让他们白沾光儿。对此,我也懒的解释——人就是这臭德性,给好不依好儿,要么怎么说人这种玩艺儿,最它妈贱呢?

  正这么胡思乱想着,小白拎着一个天蓝色坤包走过来。离着还有三五步远,就跟我打招呼:“赵老板好。”

  “好,”我冲她笑笑,将刚刚烤得的一把羊肉串递过去:“随便吃,今儿我请客。”

  “您请客?”小白有些诧异。

  “是,往后不干这一行了,金盆洗手,想做点别的。”

  “赵老板是不是要改行做大生意了?恭喜恭喜。”

  “啥呀,当我是个人就叫我二子得了——烦了,觉着没意思,不想干了,年纪青青,烤一辈子着肉串儿也不是个事儿。”

  “也是,看您每天起早滩黑,风里来雨里去,也挺辛苦的。”

  “那是,人没本事,就只能活受罪,有啥办法?”

  “也不能这么说,都一样儿的……”

  正说着,丁丁吊着一个男人的膀子向这边走来。大老远就喊:“嘿,嘿,卖羊肉串儿的,老娘来照顾你生意了,快点快点,来八十串儿!”她故意催我。小白见有客人,说声再见,抽身走了。而丁丁则花枝招展吊着那男人的膀子,浪到了我面前:“卖羊肉串儿的,八十串儿,听到没?”

  我知道她是故意气我的。但我偏不生气。我不动生色给她们把羊肉串烤好,双手捧了递到她面前。她伸手接了,突然扬手摔在我脸上。

  我没理她,只是咬着牙恶狠狠一笑。她却锐吼:“姓赵的,我操你祖宗。”

  “欢迎,欢迎,我祖宗全在土里埋着呢,去吧。”

  “你妈了个……你可别后悔?”

  “我若后悔我就是你养的,这总成了吧?”

  “操——”她一跺脚,突然挎了那男人的膀子,转身就走。

  我继续作我最后的工作。内心平静的尽乎发狠!我并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我卖羊肉串儿我就低人一等了么?狗娘养的们,如果手里有砒霜,此刻我真想把那些给过我侮辱和不尊重的孙子们一并毒死——都去它妈的吧,从今天起,烤羊肉串的二子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的,永远消失!

   


 D.疼痛

  

  平生第一次走进新华书店。一进门,就吓了一跳。满楼里花花绿绿,都是书,看的我眼花缭乱。操他大爷的了,看人多本事,怎么就写出这么多书呢?人脑袋是怎么长的,也不比我大呀,人那些文化是怎么装进脑子里,又是怎么倒出来的呢?

  置身在书山书海之中,心中不免生出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就跟刘姥姥走进大观园似的,云里雾里分不清东西南北。后来转来转去转到一个围了人最多的书架旁。一看,是世界文学名著专柜。心就一动,想:也是,要学就跟名人学,跟伟人学……

  这么想着,我跟卖书的那位女服务员说:“嘿,小妞儿,给我拿那本看看,对,对,就是那本,列夫托尔斯‘秦’的,还有那本,‘少’士比亚的。”

  那小妞听了一愣,旋即明白过来,不屑一笑,纠正道:“是列夫托尔斯泰,莎士比亚吧?”说着白了我一眼。我就有些挂不住劲了,脸一红,直眉瞪眼吼道:“少废话,甭管是秦是泰,一样一本儿,算算多少钱,老子都要了!”我指指那一整架图书。

  之后就来了两个工作人员,帮我把书下架,一捆捆扎好。我在一旁插腰而立,神气活现,心里话了,操,有啥呀,不就是钱嘛?老子是钱不够,不然就把这书店搬家去了,看谁还敢笑老子不识字儿!

  正这么想着,有人在背后叫了声赵老板,回身一看,竟是白鹤——常到我那儿吃羊肉串儿的那位女学生。

  “赵老板改行做起图书生意啦?”她笑问我。

  “不是,买回家自己看的。”

  “这么多,能看完嘛?”她有些诧异了。

  “有的是时间,那天不是说了,我不卖羊肉串了。我想学点文化,明白些活人的道理……”

  “是嘛,还真看不出……”

  “嘿嘿……”

  正这么聊着,书整好了。书店员工帮着往车上搬,小白也要帮忙,我说不必了。于是她随口留下了自己的电话,说是往后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打电话问她。我说谢谢。

  ……

  我的读书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但为什么要读书,为什么要脱离原有生活轨道?对此,我也说不清。我想这也许是因为虚荣,因为我不想被人瞧不起,不想窝窝囊囊过一辈子吧?但又不全是。因为对于我这种一见了书本就头疼的人来说,无论如何也是不该做出此类选择的——我想这也许与小白的出现有关系吧?她的那种作为知识女性所特有的美,以及她那种特有的优雅气质,肯定让我在无意间心生神往,产生了一种向上的动力,使我在潜意识里想向她靠近,想像她那样优雅的去生活。

  我想我多半是爱上小白了。但不学无术如我,跟一位硕士研究生,又怎么可能呢?这不是痴人说梦嘛?

  是梦,一个既荒唐而又真实的梦境。

  那段日子里,我几乎是不眠不休发了疯似的死啃书本,但那些字儿认识我,我却不认识它们。常常是抱着一本新华字典,边认字边读书,狗熊掰棒子似的,前边读,后边忘,上下眼皮直搞恋爱,粘粘糊糊总往一块凑。没奈何,直好拿锥子一次次狠扎自己的大腿。这办法是跟古人学来的。因为上学时依稀记得课本上好像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是在古代,就有一个人是靠这种玩命似的用功成就大气候的。究竟是谁我记不起了,但我知道那人肯定也跟我一样,不甘心被人瞧不起,才发奋努力的。

  就那样囫囵吞枣式的死啃书本,一啃就是大半年。个中辛苦,笔墨实在无法形容。不过我坚持下来了。另外,在那段时间里,真有闹不懂的地方,我也会打电话或直接去请教小白。小白人不错,有问必答,当真给了我不少帮助。于是渐渐的,我也能从文字中读出一些乐趣了。几乎与此同时,我也开始做一些荒诞不经的梦。

  我梦到自己成名了,拿到了博士文凭,头戴紫金冠,身穿蟒龙袍,小白含笑高居金鸾宝殿之上——她是女皇。她庄严肃穆的为我颁发天下第一大学士证书,之后又飘飘若仙走下金鸾宝殿,牵了我的手向一个大教堂走去,钟鼓齐鸣,我们手挽手通过一条很长的红地毯,站在了一位被五花大绑并用石字架高悬于半空中的外国老头儿面前。再后来,又出现一位牧师。牧师非常严肃的问我们:“赵小二同志,请问你愿意娶白鹤女士为妻嘛?”

  “乐意,我他妈太乐意了,不乐意我是你孙子!”我毫不犹豫的回答。结果却引来一阵哄堂大笑。我这才意识到在那种场合原是不能口吐脏字的,于是嘿嘿傻乐。

  我常常于梦中笑醒。醒来后又有些纳闷。操,不对呀,它大爷的了,我是中国人,中国人怎么跑外国教堂里结起婚来了呢?随后一想,明白了。从前在电影电视中见过类似镜头。知道一般有知识有文化或是有身份的主儿,多是通过一条红地毯,站在一个叫耶酥的老东西面前。虽然耶酥是外国人,但听说那人不错,跟白求恩差不多的,是被狗日的日本鬼子给害死的。也许不是日本鬼子,反正他是好人。在他面前结婚也不错的,庄严,肃穆,而且神圣,没什么不好,那就让耶酥那老东西给咱做个鉴证吧,也好证明我赵小二是认真的……

  常常梦到小白。但我并没有因为梦到她而无心读书。相反,她给了我一种力量,使我越发有动力去钻研学问。而且更奇怪的是,每天天不亮,我的耳畔总会响起一阵嘹亮的冲锋号声——滴滴嗒,滴滴嗒……冲啊,冲啊,谁不冲就操谁它妈妈……

  于是我一跃而起,立即投入战斗——对书,对知识的攻坚战……

  好些日子没见过丁丁了,心里隐隐有一点想。某夜做春梦的时候,好像还和她成就了一番好事。无非也就是在梦中抱了抱她,然后剥她的衣服,还没剥完,忽然觉得浑身一紧,一种岩浆一样的东西便如红日一样喷搏而出。就醒了,心里恍恍惚惚,若有所失,把一条被弄脏了的内裤丢到床下,心头一动,想:她现在干啥呢,还好吗,是不是正跟别的男人干那事儿呢?

  妈的!一声暗骂。

  想丁丁,丁丁就来了。那天我正被《堂诘诃德》逗的哈哈大笑,丁丁突然推门而入。她的神色有些反常,进门后居然叫了声二子哥。

  她明显的瘦了,人也显的没精打彩。见她那副样子,我的心就有些软。几个月不见,我想她也许是怀念我的吧?

  “二子哥,我要结婚了。”

  “是嘛?”我心里一紧,忽然觉得有些胸闷。

  她也不说话,我也沉默着,空气仿佛僵住了,像一块大石头,让人呼吸不动。

  然后,衣服一件件无声滑落,露出一身白亮亮、白的让人晕眩的白肉。她终于说话了:“二子哥,我要嫁人了,是个有钱人,很有钱,可我发过誓的,无论嫁给谁,我的第一次都是你的,”她眼里闪泪光,声音有些哽咽:“二子哥,我知道你想我想了很多年,我……”

  那身肉就那样白亮亮的眩目在眼前!

  那身肉曾让我渴望了三年。

  但些刻,当她光洁玉润的呈现在眼前时,不知怎的,我却只感到一阵阵发冷!一种彻骨的冷,一种说不出的厌恶与恐惧。我努力克制着自己,走到她身边,俯身,捡起衣服,给她披在肩上。我说:“穿上吧,做人要讲信誉,跟做买卖一样。你既然把自己卖给了有钱人,你就是别人的了。你知道,我这人虽没出息,但却从不碰别人的东西的。”

  叭,一记响亮的耳光。她抡圆了胳膊。她下手真狠。我的鼻子与嘴角,顿时有血冒出。

  但我却没跟她恼。

  我只是背转身去,再也不看她一眼。我不想再见到她。也不想让她看到我的泪!

  那段时间简直太漫长了。长过一个世纪。直到我几乎坚持不住,快要晕倒的时候,才听到咣当一声摔门声。丁丁走了,终于走了。

  我想她大概会恨我的吧?

  但我却不恨她。当然,我也不会祝福她。因为她原没什么可祝福的。同时,她也不会因为我的祝福,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而且我也不是原来那个我了。原来那个被她爱着,又被她瞧不起的烤羊肉串儿的赵小二早已经死了,早已不复存在了……

  怀着这样一种难以名状的心情,我去找了小白。在小白面前,我哭了。哭的很伤心……

  E.妄想

  我读到过一句名言:不怕别人瞧不起你,就怕你自己瞧不起自己!

  人还真就是这样儿,自己把自己当人看了,别人自然也就会拿你当人看。

  开初我抄滩子不干的时候,很多哥们儿朋友都以为我发了神经,甚至还给了我不少的侮辱与讥笑。但我却不言声儿,也不做任何解释。我给每个人的都是同样一句话:十年以后见吧!

  这世间的事儿,也不太好说清。书念多了之后,我渐渐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一个人但凡想成就一番大事业,其绝窃就在一个“狠”字。发了狠,意无返顾了,肯下辛苦了,效率就能提高。

  比如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楚霸王项羽,比如卧薪尝胆咬牙发狠的越王勾践……哪个又不是沾了“狠“字的光?

  再往难听里说,剥光了衣服,人跟人能有多大区别。无非也就是公母之分。虽然后天里会分出个三六九等,但那不完全是社会造成的。而是自己不长进的结果。人若有了上进心,我就不信整不出个事业来。

  所以在这里,很想对那些如我一样,在困扼人生里挣扎的兄弟姐妹说一句:加把劲儿。不为别的,只为咱们也是个人。是个两条腿儿站着或蹲着撒尿的人,咱和别人并没啥两样,比谁也没少个器官零件儿,对吧?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与小白的交往日益频繁。渐渐的,我甚至能跟她侃侃康德,尼采,书本华了。

  同时,我在心里也越发亲近她了。

  我还是经常做梦,在梦里梦到她。但那些梦比原来丰富了许多。我梦到我和她座上了飞机,去到世界各地参观,访问。我梦到我们手里牵着一个晶莹可爱的小宝贝。小宝贝漂亮聪明如她,顽皮淘气如我。我们去了很多国家,各国元首都到机场迎接我们呢!

  嘿嘿。我因那些梦兴奋异常。同时心里也渐渐生出一些担心,生怕她会看不上我。生怕不知哪天,她会突然对我宣布她要嫁人的消息。

  因此, 有一段时间,我有些不敢去见她了。我怕,很怕。因为这时我已明晰的认识到,当初我放弃那种卖羊肉串的生活,最主要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她——是她让我看到了有学问的人和没学问的人的不同,是她美丽优雅的气质让我产生了一种向上的动力——我是想向她靠拢,想与她比翼齐飞啊!

  那如果她嫁人了,我还会不会有上进的动力呢?

  我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因为我自己也不清楚。

  我想我应该向她表白我的心声。我是一个男人,我应该大声对她说:“我爱你!”但她听了会不会笑的直不起腰来呢?会不会笑我痴心妄想呢?

  我是不是太没自知之明,太不知天高地厚了?我是谁难道我自己还不清楚么?人家念了几十年的书,人可是硕士啊!而我呢,充其量也不过是个初中水平罢了!

  我真不该痴心妄想。

  但妄想有错吗?谁又不想往好里混?谁又不想成个人物儿、牛B烘烘活一回啊?再者说了,假以时日,我不照样儿可以飞扬跋扈,睥眸千古,指点江山,笑傲天下嘛?操,我并不比谁差。我绝不能自卑。绝不能瞧不起自己!

  想虽这么想,但心里还是没底儿,因此再见到白鹤的时候,便不免心虚气短,语无伦次起来……

  白鹤似乎也感觉到了我的异样儿。比如那天我们一道去逛公园儿。穿过一条马路的时候,身后开来一辆车。我怕车撞着她了,急切中本能的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往旁一带,用身体护住了她。她当时见我紧张成那样子,便笑着说:“看把你紧张的!”说着轻轻抽出了手,有些不自然起来。

  那是我唯一一次碰到她的身体。虽然仅仅是一支手,但摸一下却感到无边无际的幸福。因此,当她抽出手复又前行时,我竟悄悄把摸摸过她的我的那支手放在鼻端嗅了嗅,隐隐有她的气息,心便陶醉了,竟至三天里舍不得洗手!

  后来就到了公园。我们在初春里坐在了柳丝飘垂的湖边。湖水清澈透明,两个影子在水中荡漾交织。当时我心跳的很厉害。不敢看她。也不敢说话。只是木呆呆看着水中的她。那种安静的感觉真是很美。再后来,终于还是我忍不住了,嘴巴动了动,使出吃奶的力气,问她:“小白,你怎么还不结婚呢?”

  “在等一个人。”说罢,她扬起头,望向远天。

  我也就不敢问下去了。心跳的却越发慌张激烈。想着:等人?等谁?肯定是等我吧?

  这么一想, 心便沐浴在大好春光里,生出无尽的痴缠爱意。人也有了精神,犹若神助似的,竟在随后的几天里不眠不休一口气读完薄伽丘的《十日谈》、柏拉图的《理想国》、刘勰的《文心雕龙》、尼采的《苏格拉大语系》托尔斯泰的笔记,惠特曼、纪伯伦和普鲁斯特的诗歌总集……

  我兴奋异常,精神高度亢奋,感觉自己几乎转眼间就可以学贯中西了!而这,就是爱情或者说女人的力量。我爱小白。爱的发痴。我每读完一本书就会在上边写上小白的名字。然后便尽乎发狂浑身颤抖的去亲吻她的名字,并在心中千万遍的对自己说:小白,小白我爱你,我一定一定要娶到你!

  坐拥书城,发疯似的暗恋上一个女人,就到了三月不知肉味的成度。房间也就没时间打扫,每天随便拿些方便面充饥,有时连方便面也忘了吃,却感觉不到饿。但那些耗子却忍不住饥饿,吃完了我的方便面,没的啃了,竟也一头扎入我的书中,咬文嚼字气来!

  真是怪可怜的。我怜惜起那群耗子,舍不得跟它们急。因为我爱白鹤,因为白鹤就是属耗子的。爱屋及屋,当然也就不能跟它们恼了。再者说了,它们也挺不容易的。它们只不过是为了活下去,才会偷偷摸摸。我想它们也不乐意自己这样儿,但它们太渺小,太微不足道了,不这样又怎么活下去?

  这么想着,心就变的柔柔的了。

  因为爱。

  爱会让人变的善良。爱会让人感觉到这个世界的美好。

  于是就跟那群耗子成了朋友,特意为它们买来很多好吃的。于是时间久了,它们也变的大胆,通灵起来。有时甚至会爬上我的掌心觅食。

  就这样,在无边的寂寞里,耗子们成了我最亲近的朋友。伴我走过了很长的一段长路。我感激它们,我闷了我就跟它们说话。它们都长着胡子,一副老学究的样子。我就叫它们大哥大嫂:“耗子大哥,你们真的什么也能偷来嘛?假如能,帮帮我,帮我偷来白鹤的心成吗?我求你们了,好大哥,好大姐,我若能娶到她,我天天给你们买肉吃,我把你们当佛祖菩萨供起来,天天给你们烧香磕头还不成吗……”

  吱,吱,吱……耗子们笑着逃开了。

  F.丁丁

  一连几年没见到丁丁。几乎把她忘了。

  谁知忽然一天,她又出现在我面前,珠光宝气,俨然一位贵妇人了。

  她是提了人参、鹿茸、鳖精、肾宝等一大堆补品来看我的。她说这些年虽没见过我,但却知道我真是改头换面判若两人了。她说她带这些东西来,是给我补身子用的。她说念书肯定很累,看你,都成活鬼了,怎么不去学校,自己能整出啥玩艺儿?唉,你呀,千万当心身体。

  听了她的话我很感动。

  此外她还向我道了歉,说是那些年对我冷嘲热讽伤了我的自尊心。我说没什么的。我还要谢谢你呢。当初若不是你总是讥笑我是个卖羊肉串的,说不定我也狠不下这个心,说不定一辈子就是个烤羊肉串儿的了。

  她凄然一笑。告诉我她离婚了。早就离了。她说离婚后她分到了几十万元的家产,开了家公司,生意还行。她说那男的不正经,结婚没半年就四处去花姑娘,把她一人丢在家里,于是她就跟那男人离了……

  听了这些我黯然一笑,一时间也想不出如何安慰她。于是她又说道:“女人比男人成事容易,只要有青春,有漂亮脸蛋儿,敢豁出那条白亮亮的身体,就能有钱赚,”她有些玩世不恭的喷出个烟圈儿,继续说道:“反到是你,反到是你们这些男人,要想弄出个事儿来,不玩了命的卖几把还真不成!”

  “大爷的,你咋还是原来那脾气啊?”我被她逗乐了。

  “你到是变了,在这小屋里焐白了,显着斯文,显着像个奶油小生了——跟你说啊,老娘今儿可不走了。老娘想男人了,老娘今儿特想开个洋晕,玩儿个文化人,看看是啥滋味儿!”说着她走到我面前,头脸相对,恨恨的瞪了我一眼:“王八蛋,当年老娘白送给你,你他妈却说那种浑障话!我恨你。我不是谁的,也没卖给谁。你听清楚喽,我是我自己的。我跟那些狗男人睡觉,不是卖去了,而是赚去了……”

  她越凑越近,双手搭在了我的肩上。一种久违了的体香刺激着我的鼻孔,心就有些慌,头上冒出说不出是冷是热的那种汗。于是她伸手摸了摸我汗浸浸的额头,哧的一笑:“可怜呐,这么多年你是怎么熬过来的,没碰过女人吧?”她突然头一低,狠狠咬住了我的肩头。

  “别,疼!”我打了个哆嗦。

  “疼死你,活该!你说你有多虚伪,就为了屁钱不值的一个面子,就能过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你简直比我们女人还——我们女人是虚荣。但我们决不会这样苦巴巴熬岁月,决不会坐视青春白白溜走!”

  我不知道说什么。我只知道我的选择不会错。我只是告诉她,她走的那天,我哭了。

  她说那天她也很伤心。她说她心里一直是有我的。她说这些年里她跟很多男人来过,但跟别的男人来时却常常想到我。她说她恨不得杀了我,因为没有哪个男人面对她的身体时能背转身去,而我当初竟那么做了——她说:“我要报仇,我一定要得到你!”她咬牙切齿。

  女人真怪!

  或者说是贱。

  或者溜掉的才是大鱼,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吧?

  我轻轻推开了她。苦笑。告诉她我已另有所爱了。

  她冷笑:“就是那个常吃你羊肉串儿的学生吧?别痴心妄想了。不可能的。我是女人我还能不了解女人吗?普天下的女人,又有哪个是不爱虚荣的?她是同情你,也许还钦佩你放弃原有生活的那分决心,但她决不会考虑嫁给你的。那不可能,就像我当初对你一样。我那么爱你都不肯嫁给你,我只不过是稍稍有几分姿色,就不想跟个卖羊肉串的过一辈子,更何况她呢!她无论姿色,无论才貌,无论身份地位,都比我高出不是一点半点。你想她会嫁给你嘛?唉,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们女人就是这样,满足了那份虚荣心之后,又会觉着空虚无聊,觉着自己好像是把最美好的那分感觉给丢失了,又想回头来找……”

   G.没羞

  丁丁的话让我提心吊胆,愈发感觉到一种恐惧。这件事实在不能拖下去了,我应该鼓足勇气去问问小白,问问她是否愿意嫁给我。但几番犹豫,却终是不敢。人就变的精神恍惚,魂不守舍起来。

  于是眼前便常常出现幻觉,一忽尔与小白进了教堂,在人们的欢呼与祝福声中走上红地毯,一忽尔又是我独自一人走进教堂,看到教堂里很多很多的人,看到神父正捧着圣经问另外一个陌生的男人——XXX先生,你愿意娶白鹤女士为妻吗?

  “不要啊!”我在心底里疼出一声悲啸,浑身一颤,把手中一本波德莱尔的诗集丢在地上,神情怔忡,目光发直,额上渗出一头冷汗!

  没几天功夫,我病倒了。

  是丁丁照顾了我。在那几天里,我神志不清,言语妄诞,发着高烧,不停的呢喃着小白的名字。我会忽的从床上座起,抓住丁丁的手,几尽疯狂的叫嚷:“白鹤,白鹤,我爱爱你,”我扑到丁丁怀中,抱了她不肯松开,说出许多连我自己也记不起的痴爱情真……

  转而看清是丁丁,心里一阵黯然,重又躺回床上。丁丁也不恼,也不发火了。她的泪扑嗒扑嗒落在我的脸上……

  唉,这人生啊!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几天后,烧退了,走路都打晃儿,双腿软的没有丝毫力气。但我还是强撑着上了街。阳光刺人眼目,花儿正在妖艳着又一个春天,大地活泼泼一派生机。

  我在街上走着,东走西看,心头一片空茫。后来不知怎的竟在一个卖刀具的小商店门前停了下来。

  我买了一把刀。然后又在那家商店里买了几块石膏。我想刻些东西。过些日子就是小白的生日了。

  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我精雕细刻,活灵活现终于刻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一幅全家福:

  圣女一样的白鹤。天使一样可爱的一个小孩儿。另外一个是我。三个人手牵着手,是连在一起的。

  雕完之后,我想给白鹤送去。我想她看到一家三口的雕像,肯定就能明白我的心意了。但想想,又犹豫了。我是怕她恼,怕她会讥笑我赖蛤蟆想吃天鹅肉!于是就用刀在塑像上属于我的那张脸上刮,刮得面目全非,刮得让我感觉到了疼——心如刀绞!

  忍站疼,我咬了咬牙,在自己的脸上狠狠刻下了两个字:

  没羞!!!

  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轻松了些。心总有痛的时候,长痛不如短痛。就拿出勇气来吧!

  丁丁提了鸡汤来看我的时候,我刚好满面泪水的在石膏像上刻下“没羞“二字。

  她看了看我:“喝鸡汤吧,”她说。她的眼神涩涩的。

  “不了,我要去白鹤那儿看看。”

  一个多月没见,白鹤似乎比从前更美丽优雅了些。她略微有些惊讶的望着我:“这些日子好吗?怎么也没来个电话?你瘦多了,多少天没刮脸了?看你那胡子!”

  我把塑像取出来,递到她面前,我只说了一句话:小白,我什么也不想说了,你自己看吧。”

  她一笑,笑的有些勉强:“你不必说了,我都知道。其实我心里也很难过。认识你之前我就有男朋友了。他在国外读书,最近就要回来了。这几年我一直没跟你提起我的事,不是成心要害你的。因为我也看出来了,知道这些年里你是把我当成偶像看了。我不想碎了你的梦,因为我感觉的出我给了你一种向上的动力。另外,男友不在身边,我也感到孤独,心里也渴望有个朋友。你是好人,真的,我觉得你是个非常了不起的男人,因为你有一种常人没有的毅力,这很让人钦佩,也让我打心里愿意帮助你。另外,你从前的女友也来找过我了。她跟我说了你的事,她说:她爱你,但她更希望我能接受你。她还说假如我失去了你,我会后悔一辈子的——丁丁是个好姑娘,你们应该破镜重圆的。至于我,坦白的说,我敬佩你,喜欢你,认识你之后,我开始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有着许多平凡、但却不甘心一辈子默默无闻的好男儿。真的,我觉得女人能找到像你这样的男人,应该是幸福的。我祝福你们,祝福你和丁丁能够白头偕老……”

  我笑了。无力的笑了。

  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老早老早就应该明白,我一直一直活在一个一厢情愿式的荒唐不醒的梦里——我觉得我简直就是堂吉诃德,不,我觉得堂诘诃德就是我!

  我蓦然转身,暴一声野兽般的长啸,突然发足狂奔出去。

  霹雷闪电,咔啦啦在头顶炸响,震荡整个世界。狂风大作,一声声闷雷滚过头顶,在胸腔里炸开!

  消失吧,让我彻底消失吧。

  让我化作一匹矫捷奋迅的黑马,冲冲冲,一直一直跑到天尽头,把这一切的一切都远远远远的抛在身后。

  或者变成一头雄鹰,振翅高举,直冲九霄,再也不回到这个世界。

  或者就像海鸟,突然一头栽入水中,再也不要回到水面。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更愁!

  一瞬间,忽然明白了李白为什么要抽刀断水;一瞬间,忽然体会到了落日楼头,仰看归鸿的辛弃疾的寂寞……

  ……

  落日熔金。残阳似血。一江春水悠悠东逝。

  我一口气跑出了城市,跑到了江边。

  我发疯似的吼着,一次次抓起石块,抛向天空。但无论我用多大的力气,它还是会重新落回地面!于是我骂。骂天,骂地,骂那狗日的叫做命运或上帝那老东西——假如这个世间真有上帝的话,那上帝你给我听着,我操你祖宗了。你它妈既然不让我娶到小白,为什么又要让我认识她?如果命定是分离,为什么为什么还要安排我们的这场相遇?

  疯!

  疯!

  疯!

  疯狂过后,是一种尽乎虚脱的疲惫。

  泪干了,拖着一双灌了铅的腿,回到了家。屋里居然贴上了大红喜字,彩烛高照,丁丁容光焕发,正在家中安静的等我。

  似乎一切皆在她的预料之中。似乎早在我去找白鹤时,她就知道了会是这样一种结局。

  “二子哥。”她唤我。

  “嗯。”我应了一声,扎入她的怀中,失声痛哭。

  人生!

  这道不尽说不清的人生啊!

  有时是不是有些太残酷了呢?

  我感到累。

  同时也有一种深重的迷茫。

  因为我不知道这个女人温暖的怀抱,是不是真能容的下我这颗动荡不安的灵魂,长久的,一生的栖息。

  我所能做的,只是在她的怀中,在她的激动与喘吸声中,成为一个男人。

  然后,沉沉睡去。

  睡的很沉。睡的很累。睡的很香。

  凌晨四点,那阵迫促的冲锋号声却把我吵醒了。条件反射一般,我一跃而起。然后,才看到熟睡的嘴角淌着哈拉子的丁丁。于是轻轻缓缓下了床,在她面上轻吻了一下。她没醒。也许醒了——她的眼角滚下一滴亮晶晶的泪。也许她在梦中想到伤心事了吧?

  谁又能说清呢?

  我不愿去想这些。我只知道这个家对我来说,已没什么可留恋的了。我要走了。我该走了。我要远远远远的离开这个城市。因为我的生命已不完全属于我。因为我的生命早已被一种军号声所支配。我只能一往无前,头也不回的朝前行去。

  只能把这所有的一切,抛到身后。

  因为我虚伪!

  因为当我放弃那种烤羊肉串的生活时,便已命定了要去经历另外一种不同于常人的人生。

  我想,总有一天,这个世界会听到一个低沉,平静,同时又振聋发聩的声音的。我将为此而奋斗。因为我活着,就是为了要向这个世界证明,别人能做到的,我同样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我照样能做到。我要证明我是一个强者。我将为此流尽我生命里最后一滴血——男人的血。

  我想,这个声音就在并不遥远的将来。甚至就在此时此刻。就在现在。

  勇者脚下没有绝路,懦夫眼前尽是阴影。人生没有停留。我该走了。我要走了。

  别了,亲爱的白鹤。别了,可爱的丁丁。
Posted: 2005-10-27 11:58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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