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游戏十七·第二天高票]汪太太为什么保方?请大家看过来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汪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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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戏十七·第二天高票]汪太太为什么保方?请大家看过来

把昨天大家对我的质疑归纳一下,其焦点几乎都集中在一个地方:为何我要保满身疑点的方大少爷为水?

既如此,我想有必要单开贴做一下解释

1.在提出祈祷分组计划的时候,我排方为水只有一个理由:

Quote:

“始终没有流露强烈的找杀手欲望,常常东问一句西问一句,问题的质量不高,不切中要害,也没有自己较为成型的找杀思路”


这是我对他第一天表现的归纳,在很多人眼里,这不谛为典型的杀手特征之一。

但是注意一下就会发现,方的这些表现都是浮于表面的,在第一天中方的大部分发言都是你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没什么营养的。

这和李先生不同,李先生的摆出的观点似乎很全面,很客观,含义深刻,但是细细琢磨下才能发现没有什么具体的东西

方是在完全不需要做什么细致分析,只是看过去,就给我有杀手特点的感觉。我觉得一个中下以上水平的杀手都不会这样表现。

方的表现必然引起许多人的质疑,也就是说可以成为杀手可利用的挡箭牌。所以我的初始判断,这是一个水在前期包装自己,以避免成为下刀对象的策略,我把他暂排水

因此,在提出祈祷计划的时候,我把方和顾列为保护对象,而这个祈祷计划主要就是给杀手看的,我有两个用意

第一,无论其他平民是否会按照我的安排祈祷,都可以对方和顾这两个我心目中的暂排的水起到保护作用,因为杀手没有必要冒着祈祷成功的风险去杀方,顾。

第二,通过杀手下刀的对象,可以进一步确认方、顾的身份。

我做了以下三种设想:

A. 死的是方、顾和我以外的平民

这是在我预想中最可能出现的情况,杀手劈开可能跟祈祷撞车的对象,留下我做局,杀掉另外一个平民。这时候,方、顾的身份可以延续我第一天的判断,但是还不能完全肯定是水。

B. 死的是我

杀了我自然少了利用我做局的这个好处,那么对杀手来说应该有更大的好处。此时方和顾的身份就值得推敲了,因为从我的祈祷计划来看,我是排方顾为水的,我死了遗言顺利成章会保方、顾。得到最大好处的可能是方和顾。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方顾中有一杀的可能性反而就高了。

C.没死人

没死人还分为杀手杀人失败和放弃杀人两种,但是两者都让我进一步确定,两杀不在方、顾之中。

因为我的祈祷计划表明我已将方和顾排水,杀手摸不清我有什么程度的把握。那么一旦如果杀了方、顾之外的人,第二天如果我再亮出保方、顾的理由,那么平民等于在剩下的5人中找两杀,两个杀手藏身的空间就小了。而如果方、顾二人中有一杀,那么杀手就不会有这样的顾虑,大可放心杀掉方、顾之外的一个平民(最好的选择是杀我),一方面可以利用我的遗言一定程度的洗白其中一杀,而另一杀隐藏在剩下的5人中也大有回旋的余地。


所以没死人这个最终的结果,给了我这样的信息:

         
    第一:两杀均在方、顾之外。他们为了要隐藏自己,放弃杀人或者冒险杀方、顾之一而失败

    第二:在白天,杀手将最大程度的利用提出祈祷计划的我来做局。而在做局之前,杀手一定急于摸清我提出祈祷计划的意图,以便安排他们的做局方案。



结合第一个信息,加上第一天我对方的判断,所以第二个白天我一再保方为水。

结合第二个信息,比照李梅亭白天的表现,其杀手身份昭然若揭。
[ 此贴被汪太太在2007-01-21 11:39重新编辑 ]
Posted: 2007-01-21 11:32 | [楼 主]
唐晓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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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汪太太的思路里,李先生的同伴是谁?
Posted: 2007-01-21 11:37 | 1 楼
孙柔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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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的2 如果方、顾都是平民,我并不觉得杀你有什么不好,顺便可以从最大利益获得者身上去引导平民。

此外,你挂方水,那么李的同伙是谁?
难道追求自己幸福也是错么?
Posted: 2007-01-21 11:40 | 2 楼
苏文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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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
Posted: 2007-01-21 11:41 | 3 楼
汪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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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唐晓芙于2007-01-21 11:37发表的:
那么,汪太太的思路里,李先生的同伴是谁?



我觉得可能是孙或者高其中之一

因为李在第一天不愿把孙或者高拉入高票,过后李的解释非常牵强。

虽然顾先生分析,如果李是杀,大可把孙和高中非杀的那个拉进高票,落得轻松。但是我不以为然,因为如果李拉了其中一个不拉另一个,那么李和另一个的同伴关系成立的可能性大增,一旦其中一个暴露身份,另一个也会进入视线。所以如果高和孙中有李的同伴,李的做法是可以解释的,毕竟高票中反正没有他的同伴,再拉一个水进去也没有多大的好处。

而昨天李的高票,虽然有校长的一票。但是校长的出票时间很早,出票理由也不充分,给改票留下了很大的余地。延长投票后,高出来开贴质疑我,接下来改票我本是顺理成章的。但是让我意外的是高和苏发生了口角后愤然离开,而最终都没有来改票,这里暂挂一下。但是不能完全否决高和李的同伴可能

另外就是柔嘉,柔嘉在李高票后毅然改票了方,而方也是一个有希望高票的人选,这里孙的改票也很有保同伴的嫌疑,只是稍嫌太明显了。所以孙、高和李同伴关系的可能大致相若。

如果今天票下李,身份为杀,孙和高都是我下一个关注的对象。
[ 此贴被汪太太在2007-01-21 12:01重新编辑 ]
Posted: 2007-01-21 11:52 | 4 楼
汪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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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孙柔嘉于2007-01-21 11:40发表的:
关于你的2 如果方、顾都是平民,我并不觉得杀你有什么不好,顺便可以从最大利益获得者身上去引导平民。




我分析杀手当时摸不清我排方、顾平民有多大的把握,既然我郑重提出两个保护对象,自然有一定的理由,杀手对此应该是有顾虑的。
Posted: 2007-01-21 11:57 | 5 楼
唐晓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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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汪太太于2007-01-21 11:52发表的:

我觉得可能是孙或者高其中之一


只凭生死票李的一个动作就判断另一同伙是孙或高?未免牵强。其他的联系汪太不考虑啦?

虽然我现在非常的怀疑李,但是除了方,我找不到他另外还有可能的同伴

在这个问题上,我无法跟方太达成共识了。。。
Posted: 2007-01-21 12:04 | 6 楼
汪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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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唐晓芙于2007-01-21 12:04发表的:


只凭生死票李的一个动作就判断另一同伙是孙或高?未免牵强。其他的联系汪太不考虑啦?

虽然我现在非常的怀疑李,但是除了方,我找不到他另外还有可能的同伴
.......



不是只凭生死票这一个动作,昨天孙和高都有为李分票的可能举动不是吗?

而且方和李口径一致的号我的票,如果是他们真是同伴关系的话,那么就算投下了我,身份出来后,两杀还能走多远呢?

相信杀手不会不考虑这个问题的。

至于其他人,顾同样是我排的水,苏小姐昨日号票李理由充分,只剩下一个唐小姐。

但是如果唐小姐是李的同伴,昨日本有更好的选择。就是让方先生而不是我进高票。因为方先生同时也是苏小姐,顾先生,孙小姐一同怀疑的对象,让方进高票不但顺理成章,而且同伴李先生有更大的几率在高票中幸存下来。接下来方被证实平民身份,下一个白天我依然是一个争议人物。

但是唐小姐选了我进高票,我觉得这还是偏水民思路,同时对李先生较为不利,在我心中,唐小姐与李先生的同伴可能性排在校长和柔嘉之后。
[ 此贴被汪太太在2007-01-21 12:26重新编辑 ]
Posted: 2007-01-21 12:16 | 7 楼
苏文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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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李、孙组合,孙何以要在昨天我态度李以后,第一个表示同意?
要说仅仅因为我的一个分析,孙就能认定李今天必死了,准备放弃同伴,也是比较另类的。
如果她是同伴,她那时候应该先提出自己对形势的独立的看法。然后再看情况,考虑是不是和我辩论。
而实际上,孙仅仅提出了以后祈祷的方法,占了一层分析的楼,后面却根本没有编辑。
Posted: 2007-01-21 12:18 | 8 楼
苏文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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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太太,在这个规则下,只要一杀被票,杀手本来就走不了多远。
根据孙小姐的祈祷方案修改,只要一杀被票,接下去大家每天全部祈祷一个明水,除非杀手再放弃一夜杀人,否则哪怕进入2人1杀局,杀手也赢不了。
杀手应该也考虑过这样的情况,所以才要博命救人了。
Posted: 2007-01-21 12:21 | 9 楼
方鸿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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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李先生昨天说的杀手不大可能放弃杀人对我触动满大的,确实是这样,杀手不大可能放弃杀人,至少不大可能主动放弃杀人,因此杀手杀人失败的原因应该就是有杀手潜水了,而这几天中潜水的只有顾尔谦!

另外,我要提醒在场的几位女士,我和李同杀的可能性还存在么?如果汪太太票出是水,我和李没一个能逃的掉,那么明显的漏洞会在配合默契的杀手中出现么?现在远非最后关头啊!
据说“女朋友”就是“情人”的学名,叫起来庄严些,正像玫瑰花在生物学上叫“蔷薇科木本复叶植物”,或者休妻的法律术语是“离婚协议”。
Posted: 2007-01-21 13:40 | 10 楼
方鸿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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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想请汪太太好好的仔仔细细的分析一下我方鸿渐是平民还是杀手
据说“女朋友”就是“情人”的学名,叫起来庄严些,正像玫瑰花在生物学上叫“蔷薇科木本复叶植物”,或者休妻的法律术语是“离婚协议”。
Posted: 2007-01-21 13:58 | 11 楼
顾尔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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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方鸿渐于2007-01-21 13:40发表的:
呵呵,李先生昨天说的杀手不大可能放弃杀人对我触动满大的,确实是这样,杀手不大可能放弃杀人,至少不大可能主动放弃杀人,因此杀手杀人失败的原因应该就是有杀手潜水了,而这几天中潜水的只有顾尔谦!

另外,我要提醒在场的几位女士,我和李同杀的可能性还存在么?如果汪太太票出是水,我和李没一个能逃的掉,那么明显的漏洞会在配合默契的杀手中出现么?现在远非最后关头啊!

要两个杀手一起潜水才能不杀人的哦。我的前任离开的时候我看把后事交待得井井有条的:当天他被投死了如何,当天他没有被投死又如何。如果他是杀手,那时难道连给自己的同伴留一句“晚上杀人你看着办”的话都想不到?不符合他的敬业作风啊。
Posted: 2007-01-21 15:44 | 12 楼
方鸿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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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么?不是合作杀人么?
据说“女朋友”就是“情人”的学名,叫起来庄严些,正像玫瑰花在生物学上叫“蔷薇科木本复叶植物”,或者休妻的法律术语是“离婚协议”。
Posted: 2007-01-21 15:49 | 13 楼
顾尔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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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说怎么个合作法?一人按住手脚,另一人挥刀?文字杀人,一个人提出目标写了杀帖另一个人无异议不就过了。还需要两人共同圈阅?
Posted: 2007-01-21 16:11 | 14 楼
方鸿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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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异议我申请呼叫天神来解决~
据说“女朋友”就是“情人”的学名,叫起来庄严些,正像玫瑰花在生物学上叫“蔷薇科木本复叶植物”,或者休妻的法律术语是“离婚协议”。
Posted: 2007-01-21 16:46 | 1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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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方鸿渐于2007-01-21 16:46发表的:
就此异议我申请呼叫天神来解决~


只要杀手提交杀贴就可以杀人,不需要2人一起提交
Posted: 2007-01-21 16:58 | 16 楼
mecyl
清香白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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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明摆着么,历来没有哪局游戏说一个杀手不在,另一个杀手就不许杀人的
Posted: 2007-01-21 17:09 | 17 楼
顾尔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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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汪太太于2007-01-21 11:32发表的[游戏十七·第二天高票]汪太太为什么保方?请大家看过来:
方的表现必然引起许多人的质疑,也就是说可以成为杀手可利用的挡箭牌。所以我的初始判断,这是一个水在前期包装自己,以避免成为下刀对象的策略,我把他暂排水

因此,在提出祈祷计划的时候,我把方和顾列为保护对象,而这个祈祷计划主要就是给杀手看的,我有两个用意

第一,无论其他平民是否会按照我的安排祈祷,都可以对方和顾这两个我心目中的暂排的水起到保护作用,因为杀手没有必要冒着祈祷成功的风险去杀方,顾。
.......

按你的说法,方鸿渐“的表现必然引起许多人的质疑,也就是说可以成为杀手可利用的挡箭牌。所以我的初始判断,这是一个水在前期包装自己,以避免成为下刀对象的策略”,那你还有什么动机把他挂明水?一个杀手的挡箭牌不是平民最好的保护?杀手必定不会杀他。你把他挂了明水,不是反而让他的一份心血付诸东流。

这个逻辑应该是:杀手不是“没有必要冒着祈祷成功的风险去杀方”,而是根本没有动力去杀可以给自己当森林的方。你想到杀手可以用方鸿渐来当挡箭牌这一层,还把方列为可能被杀手杀掉的对象,你的思路真的有点矛盾。
Posted: 2007-01-21 17:57 | 18 楼
汪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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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下面是引用顾尔谦于2007-01-21 17:57发表的:

按你的说法,方鸿渐“的表现必然引起许多人的质疑,也就是说可以成为杀手可利用的挡箭牌。所以我的初始判断,这是一个水在前期包装自己,以避免成为下刀对象的策略”,那你还有什么动机把他挂明水?一个杀手的挡箭牌不是平民最好的保护?杀手必定不会杀他。你把他挂了明水,不是反而让他的一份心血付诸东流。

这个逻辑应该是:杀手不是“没有必要冒着祈祷成功的风险去杀方”,而是根本没有动力去杀可以给自己当森林的方。你想到杀手可以用方鸿渐来当挡箭牌这一层,还把方列为可能被杀手杀掉的对象,你的思路真的有点矛盾。


我的思路并不矛盾,方是我心中挂的明水,但是在夜里提出祈祷方的时候我并没有点出他是“明水”。

当时我的思路就是尽量缩小杀手的杀人范围,让杀手帮我“排水”,所以无论杀手基于意图利用方挡箭的原因不杀他或者基于被祈祷的原因不杀他,对我的计划都没有影响。反之,如果我选另一个我看不清身份的人来祈祷,那么就无法达成我提出祈祷计划的目的,也不能在第二天结果出来后进一步确定方的身份。

到了白天以后,我当然不希望他真的成为杀手的挡箭牌,所以才把我的观点说出来,并且保他是水。
Posted: 2007-01-21 20:12 | 19 楼
李梅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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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顾先生提到的,汪太太似乎有绝对的自信。
不但自信的定义明水,并毫不顾及“明水”的思考,和可能因此导致的变化。

如果使用文字,他就是文人。
文人相轻,是最轻的吧。
Posted: 2007-01-21 22:10 | 20 楼
方鸿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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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票了李先生再来看汪太太的分析,有几个结论:

1.我今晚死不了
2.李、汪同杀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3.场上除了苏,其他人都有为杀的可能性,尤其是高校长
据说“女朋友”就是“情人”的学名,叫起来庄严些,正像玫瑰花在生物学上叫“蔷薇科木本复叶植物”,或者休妻的法律术语是“离婚协议”。
Posted: 2007-01-22 09:38 | 21 楼
唐晓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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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方鸿渐于2007-01-22 09:38发表的:
场上除了苏,其他人都有为杀的可能性,尤其是高校长

Posted: 2007-01-22 10:28 | 2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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