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下面是引用读书郎于2004-08-17 10:57 PM发表的 董桥:邓永锵替英文消毒:
他笔下那位英国法官Lord Denning也是个"very educated man",写起判词来句子永远是短的:" "So don't be shy about writing short sentences",邓永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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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上的判决书为使逻辑关系严明,大量使用从句,环环相套,有时整段话用一个句子写下来,给阅读带来极大的麻烦。我念书时有一次看一篇判例,全班同学都以为是上诉方胜诉,结果其原意竟是被上诉方胜诉。英国著名的丹宁 (Denning) 大法官那样写判词的是极罕见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