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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楼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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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楼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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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杂谈
搞京戏的人常说:“唱戏的是疯子,看戏的是呆子。”这两句话意思是说,唱戏的人要是真的钻进了戏中,他的喜怒哀乐就会完全和剧中人结合在一起,就会演得淋漓尽致,而热心看戏的人,也会因此而受到极大的感动。所谓“疯子”,那就是戏剧大师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所说的“进入角色之中”吧。我觉得我们这两句话不但道出了戏剧的精义,而且是说得那么生动,那么深刻,那么美。
我想,任何艺术表现都是一样的。在影片《欢乐的歌舞》中,跳“十大姐”的那十位大姐如果不是这样欢乐,这样温柔,她们能感动我们么?能跳得像云南的茶花那样灿烂么?每当我看到十分精采的舞蹈的时候,我会非常的兴奋,会手心里和背上出很多很多的汗,会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总之,会很高兴但又很难过,会紧张得坐立不安。或许你也是这样激动,或许,你是愉快地静静地欣赏,但总之是感受到了动作中和节奏中的美。
近几年来,电影《罗米欧与朱丽叶》中乌兰诺娃在新婚翌晨的分别那一场舞,“天鹅舞曲”中普莱列兹谢卡雅的一场双人舞,“魔宫艳舞”中罗拔·海普曼在把烛泪变成宝石时那几个潇洒的转身,“人海情潮”中摩娜丝拉临死之前的那场舞蹈,再加上“中国民间艺术团”在这里演出的“采茶扑蝶”、“欢乐的歌舞”中的“十大姐”……看了这些,都是使人终身难忘的美好经历。
我国自汉唐以后,直到今日才真正再有泱泱大国之风(宋明都是太弱、气派太小)。从历史记载上看来,唐代以后,舞蹈艺术就逐渐衰退,也直到今日才开始再度发展。舞蹈虽然不是有关国计民生的大事,但似乎竟也与国运有关。
报馆的编辑先生常常转一些读者们的来信给我,要我代答。这些信中问的是这个问题:香港哪一所芭蕾舞学校最好?我总是把一些地址告诉他们,但无法介绍哪一所,因为我不知道提出问题的人心里存着什么目的。如果是要让他们的女儿姿势美妙一些,学一点舞蹈的基本常识,或者先学一些芭蕾舞的基础,再送到伦敦或北京去继续深造,那么我想任何一所学校都能达成他们的愿望;如果要训练成为一位杰出的舞蹈家,那么这里缺乏这种环境。我曾译过乌兰诺娃写的几篇文章,刊载在这里的报上。从这些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舞蹈家的培养,决非仅仅只是学习技术。何况,就算只学习技术,这里所有的学校规模都太小,教到相当时期,就受了限制。
有一位朋友曾在这里的一所芭蕾舞学校学了好几年,后来转到了别的地方学习,她忽然怀念起原来的教师来。她觉得从前的老师虽然艺术家脾气很重,常使人无所适从,但尽量鼓励学生们自由创造,而现在的教师就常常说:“喂,请你别发明自己的步子好不好?”严格的训练在艺术中是必要的,创造力当然更加重要,这两者如何好好的适应,那需要一位极有才能、极有修养的教师方能解决。
在这里学芭蕾舞,不能在这上面花全部时间与精力,一般只是一星期上三次课,每次一两小时。梅兰芳先生在一篇文章中谈到最近在日本与吴清源先生的会见,他说他从前也曾想学围棋,后来有人劝他,说这会影响到对戏剧的钻研,这才放弃。学舞蹈,也得这样专心和刻苦。艺术的道路上铺满了玫瑰花,又香又美,但向前走的时候,得踏平许多刺痛你双足的刺。
另一项困难是较小的,但决不是不重要,那就是这里的舞蹈学校中极少(甚至是没有)男学生,这样,需要男人配合的一切舞蹈全不能跳。当没有男舞蹈者在腰里向上一举的时候,就算是乌兰诺娃或玛哥芳婷吧,也不能在空中优雅而缓慢地做许多姿势。
高唐先生在最近的“散记”中曾说,希望他的小女儿将来到北京去学芭蕾舞。如果这个小姑娘的舞蹈天赋能与她父亲的诗才媲美,那么,她是会有成就的,因为从“欢乐的歌舞”的演出中看来,北京舞蹈学校具备了一切这里所缺乏的条件(或者,编舞者的想像力还不怎么丰富,但再过一些时候,一定会有改进了)!
這是淚花晶瑩的世界,然而是美麗的
Posted: 2006-01-27 2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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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续集”
最近收到了好几封读者的来信,询问有一部叫做《天池怪侠》的书,是不是我的作品。虽说是提出询问,其实他们在信中都已表示知道了答案,知道这是别人冒名之作。因为虽然天池怪侠是《书剑恩仇录》中一个重要人物,虽然这部书中也有陈家洛、霍青桐、无尘、李沅芷、常氏双侠、赵半山等等人物,虽然它是从《书剑》结束的地方开始而封面上也署了我的名字,然而文字的风格毕竟是完全不同的。有一位读者寄了几本这种书给我,我见书里的乾隆皇帝自称“孤王”、李沅芷自称“妾”、一个什么老侠自称“老身”,每个人都似乎在唱戏,实在觉得相当有趣。
给小说或戏剧写续集,这种兴趣似乎是十分普遍的。不一定是好的作品才有人写续集,平庸的无聊的作品,也会有人兴致勃勃地提笔续下去。美国片《阿飞舞》难道是一部好影片么?《黑湖妖》难道有任何价值么?然而毕竟还是有《阿飞舞续集》和《黑湖妖续集》。在我国旧小说中,《济公传》的续集恐伯数量最多,然而《济公传》写得实在并不精采。《七侠五义》之后有《小五义》和《续小五义》,《今古奇观》之后有《续今古奇观》,这都是比较流行的,但我一直看到了《九续小五义》和《五续今古奇观》,除了黄色与无聊,这些续书中再也找不到什么别的。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既有兴致写作,为什么不另外写一部小说呢?续集已是这样差了,怎么还能不断的续下去?
谈到续书的种类,大约以《红楼梦》为最多了,现在流行的一百二十回本,后四十回就是高鹗续的。而在所有的续书中,恐怕也是高鹗的最为精采,虽然他对礼法与封建制度的看法,远不及曹雪芹的富于反抗精神,然而他终于继承了原作的悲剧结构。如“侯芳魂五儿承错爱”等几段,细腻生动,可以直追原作。此外的续书,如《红楼圆梦》、《红楼后梦》、《续红楼梦》等等,却无一不是糟极谬极,有的说贾宝玉魂游地府,把林黛玉等救活,一个人娶了八个妻妾(除林薛外,还有袭人、晴雯、紫鹃、芳官等);有的说贾宝玉的儿子贾桂(所谓“兰桂齐芳”,兰是贾兰)出将入相、富贵荣华。我看到的红楼续书大约共有八九种,据说总数有十余种之多。
《水浒》的续集自以陈忱的《水浒后传》最佳,书中叙述李俊到海外为王,发扬梁山的英雄事业,但文笔气度,也已远远不及施耐庵。俞仲华的《荡寇志》除前面陈丽卿摆布高衙内一段之外,其余全不足取。
《三国演义》因为已写到司马炎统一天下,实在无可再续,但还是有人写《反三国》,为蜀国扬眉吐气,灭魏灭吴,然而因为一则违反历史事实,二则写得莫名其妙,这书并不流行。
故意与原作相反的翻案作品,一般说来也是续书,主要只是结局相反。反《西厢记》的《东厢记》(清杨世潆作)写得很差;《锦西厢》(周公鲁作)比较好些,情节很复杂,然而可笑的地方也很多,有一节写张君瑞别了莺莺去赴考,主考官是白居易,出题“月明三五夜”,张君瑞就写了崔莺莺那首“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缴卷,结果当然落第等等。反《琵琶记》的有《后琵琶》,在这书里描写了蔡中郎之死,曹操则变成了好人,去赎回蔡文姬等等。《桃花扇》结局是侯朝宗与李香君出家修行,而《南桃花扇》(顾彩作)则写两人白头偕老。据历史记载,侯朝宗似乎并未出家,顾彩这部作品倒颇有事实根据,但因为才力不及,所以读来也无意味。
随便想一下,旧小说和戏曲中有续书的,实在举不胜举。《说唐》之后,从《罗通扫北》、《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一直续到《薛刚反唐》;《杨家将》,从杨老令公续到杨六郎、杨宗保、杨文广,实在续不下去了,于是又来《狄青平西》、《五虎平南》。《西游记》则有《西游补》(董说作)。《西游记》是好书,《说唐》的文学价值就低了,《杨家将》更低,但不论好坏,总有人援笔而续。既然《书剑》用的是旧小说体裁,尽管内容毫不足道,但出现续集倒也是合于传统的事,只是在封面上署了我的名字,那位作者似乎是过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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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6-01-27 2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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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杂感
是圣诞夜,圣约翰教堂的钟声和风琴声在寂静的夜里远远传来,望着红红的烛光,想起了许多十分亲切的人,在东北的弟弟,在印尼的朋友……这对蜡烛真美,是在一个花纹刻得非常精致的模子中烧出来的,一位远在北方的朋友眼巴巴地托人带来给我,真是舍不得点,每年圣诞夜点它一寸,就珍重地收起来吧。
我不是基督教徒,但对这个节日从小就有好感,有糖果蛋糕吃,又能得到礼物,那总是一件美事。在中学读书时,爸爸曾在圣诞节给了一本迪更斯的《圣诞述异》(A Christmas Carol)给我。这是一本极平常的小书,在任何书店中都能买到,但一直到现在,每当圣诞节到来的时候,我总去翻来读几段。我一年比一年更能了解,这是一个伟大温厚的心灵所写的一本伟大的书。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伦敦的守财奴史克鲁奇,他对任何人都没有好感,对所用的雇员异常刻薄。一年圣诞节晚上,一个已死合伙人的鬼魂来拜访他,说将有三个圣诞节的精灵来带他出去游历。到了约定的时间,精灵们果然来了。第一个是“过去的圣诞精灵”,带着史克鲁奇回到他出生的地方,让他看到他小时是怎样的孤独,看到他亲爱的妹妹,看到他自己怎样爱钱胜于爱他的未婚妻而使爱情破裂。第二个是“现在的圣诞精灵”,带他看到人们怎样互相亲爱、怎样在贫穷之中开开心心的欢渡圣诞。第三个是“将来的圣诞精灵”,带他看到在将来的一个圣诞节中,他孤零零地死了,没有一个朋友一个亲人来关心他。这些事情融化了史克鲁奇那僵硬的冰冷的心,使他变成为一个亲切温暖的人。
迪更斯每一段短短的描写,都强烈地令人激动,使你不自禁的会眼眶中充满了眼泪。英国人曾根据这小说拍过一部影片,但拍成干巴巴的没有什么感情。其实,这本薄薄的小说中充满了多少矛盾和戏剧、多少欢笑和泪水呀!兄妹之爱、男女之爱、父子之爱、朋友之爱,在这个佳节中特别深厚地表现出来。
但奥亨利那个短篇《圣诞礼物》,在美国片《锦绣人生》中却由花利格兰加和珍妮奇莲演得相当动人。丈夫卖了他至爱的表来买一个送给妻子的发钗,妻子卖了她最感到骄傲的秀发来买一个送给丈夫的表链。一对贫穷夫妻的爱情,真难写得更好了。
我曾译过美国短篇小说家丹蒙·伦扬的那篇《圣诞老人》。故事是说一个善心的强盗劫了一批珠宝,去放在他爱人老祖母的圣诞袜子里。这位老太太快要死了,她一生都相信圣诞老人会在她的袜子里装进些礼物,在临终之前,这愿望终于达到了。这个强盗由于穿了圣诞老人的服装,埋伏着要打死他的敌党竟然没有认出他来,因而逃得了性命。这是一篇惊险而滑稽的故事,但在人物的内心,蕴藏着善良和温柔。
我们生活在这个十分重视金钱和物质的社会里,友情和善意常常被利害关系及钞票的数字所破坏。许许多多人一早起床就陪着算盘、计算机、收银机、红色绿色的钞票;许许多多人觉得世界上最重要的是马票头奖。新年是很好的节日,但人们总是爱把“恭喜发财”和它联系在一起,红封包里包着的是“利”是,买花来插是图吉利,是为了卜占发财的兆头。发财当然不坏,金钱和物质也决不能轻视,但总得有一个日子,让每个人多想到一些亲谊和友情,少算一些利害和金钱吧!中国人的“中秋节”是这样一个可爱的节目,这是“团圆”和“月饼”;“清明”和“重阳”也是可爱的节日,大家想看那些已经逝去了的亲友,这是“旅行”和“纪念”。外国人的圣诞节也是这样的节日,大家互相赠送美丽的卡片和礼物,整个社会沉浸在一种温暖喜悦的气氛之中。
圣诞节这天在古罗马时本是庆祝丰收的节日,后来才由基督教徒加上了宗教的意义,其实它并不是耶稣诞生的日子。如果大家当它是象征和平的日子,我想,即使是伊斯兰教徒、佛教徒以及无神论者,都可以在这天快快乐乐地过一个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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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6-01-30 2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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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各国象棋
全国象棋最后决赛的那天晚上,许多朋友心情都十分紧张,为的是杨官麟能不能得全国象棋冠军,局势很是微妙。最后终于在收音机中收到了杨官麟在第二局中力克李义庭,何顺安又一战而胜王嘉良的消息,大家纷纷谈论,感到很大的兴趣。
有人就谈到了象棋起源的问题。
这问题以往有许多说法,有印度、中国、阿拉伯、波斯诸说,但据近人考据,证明最早的象棋是印度人发明的。有一个传说,说发明者是锡兰的一位王后,这传说虽然没有充分根据,但象棋源于印度,不论中国、西欧或苏联的学者们,在文献和古物的研究上都已得到了确证。
据我国古代传说,象棋是舜发明的。舜的弟弟象很坏,好几次想害死舜(《孟子》中曾有记载)。后来舜把他幽禁起来,又怕他寂寞,就制了象棋给他做文娱活动。象棋的“象”字,就代表舜的弟弟。这传说已证明不可信,但据常任侠先生根据王国维氏的一些考据而推断,从这个传说中可以推想到象棋传入我国的路线。他认为象并不是舜的亲弟弟,而是我国以南产象地区(如暹罗、缅甸等地)的领袖。象与舜曾结成兄弟同盟而战胜其他民族,但后来两人又发生冲突。很可能,象棋是从印度经过泰、缅等地而传入中国。近年来华南象棋名手辈出,人才之盛似居全国第一,这虽与象棋先到华南没有什么关系,但在千余年前,华南人就比中原人士先学会象棋,现在想来倒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据晏殊所写的《类要》中说,象棋是在三国魏汉初年间(曹丕与诸葛亮的时代)流入中国的。
现代的象棋型式,到宋代方才制定。宋代的理学家程颢有一首咏象棋的诗说;“大都博弃皆戏剧,象戏翻能学用兵。车马尚存周戏法,偏裨兼备汉官名。中军八面将军重,河外尖斜步卒轻,却凭纹揪聊自笑,雄如刘项亦闲争。”他诗中还没提到炮,炮这兵种,是最后加入的,当然是要在中国人发明了火药火器之后,才反映在象棋上。
印度原来的象棋由四个人下,好像打麻将一般,每人要先掷骰子,凭点数来下棋。被将死的一家退出战局,残存的棋子都归战胜者俘虏,俘虏降一级使用。四家淘汰为两家后,两家再决胜负。宋司马光曾创七国棋,七个人可以合纵连横,战胜者兼并俘虏,增加自己实力。现在日本的“将棋”,俘虏了对方的棋子也可供自己使用。这些规矩都源自印度象棋。在军事上,利用敌人的俘虏,那么中国象棋与国际象棋是比较人道主义些吧。
流行在欧美的国际象棋与印度象棋相同的一点,是都有六十四个方格,棋子放在格子中间。中国人却想到了一个聪明办法,棋子不放在格子之中而放在线路交叉的地方,这样棋盘只增加一条线而位置却从六十四增为九十。我想这或许是从围棋得到的灵感,因为围棋子是放在线路交叉处,而象棋盘又刚巧是围棋盘格数的四分之一。
印度象棋传到欧洲后,名称上作了一些改变,如士变为后、象变为主教(俄国不变)、车变为炮台(或船)。皇后本来威力极小,但欧洲把她改为纵横斜飞无敌,远胜于车。或者,这与欧洲人“女人第一”的观念有关也说不定。
朝鲜棋是从中国象棋中变化出来的。据说在朝鲜战争时,美国的狄安将军被俘,后来就学会了这种棋,在被俘期间天天与看守他的人下棋消遣。
此外有马来棋、缅甸棋、暹罗棋,现代印度棋(共有三种),虽然大致相同,但也有相异之处。
法国人布阿叶写了一篇谈象棋的文章,他说,欧美一般人虽然以为国际象棋具有世界性,其实它盛行的地带只占世界人口百分之四十。中国会下象棋的人,或许比全世界下国际象棋的人还要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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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6-01-30 2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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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梅的梦》谈起
我国与苏联的有些卡通片与木偶片,常常令人觉得教育意义是很强的,意思是很好的,可是总感到想象力不够丰富,在看的时候,不大有奇趣横生之感。但这部木偶片《小梅的梦》(注:这是由靳夕于一九三七年写出,在一九五四年导演拍摄出的,我国第一部木偶与真人合拍的童话片剧,无缘目睹),剧作者的想象力却很强,常常有令人意料不到的神来之笔。例如小木头人的脚坏了,就用两块三角板做撑脚的拐杖;它用一块布做降落伞而跳在水缸里;用撑杆跳高法跳上相架等等,都是很新奇有趣的想法。童话片如果拍得平平板板,尽管意思很好,我想总不能说是上乘之作。这部木偶片中间的一大段我以为是很成功的,尤其是飞入画中的一段,更是充分发挥了民族风格的想象。
匈牙利著名作家贝拉·巴拉兹(Bela Balazs)写过一部《电影理论--一种新艺术的性质与成长》的书,这书有英文译本,其中有许多精辟的独得之见。他在谈到观众与电影中事件相结合的时候曾说,从古希腊一直到现代,欧美人总是认为艺术品与观众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距离,但中国人却常常不是这样。他举了两个故事:一个中国画家画了一幅山水画,对画中景物越来越着迷,最后终于走进画中而消失了;又有一个中国读书人看一幅画,爱上了画中的一个美丽少女,后来就走入画中和那少女结了婚,等他走出画后,画中少女的手臂里多了一个婴儿。
我国这种传说多得很,所谓“画里真真”(注:据说,唐朝进士赵颜有一幅美女图。他依照画工的指示,一百天之内日夜不停的叫着那美女的名字“真真”,又采集了一百家灰酒灌她,真真就从画里出来跟他成亲了),已成为一句成语。不但人可以走进画里,画里的人物还可以走到现实世界上来,如壁上画的龙点上眼睛就会破壁飞去,又如画上的钟馗能仗剑捉鬼,再如门上画的神荼、郁垒能驱赶邪魔等等。《小梅的梦》中那个小木头人儿坐了飞机飞进画中,确是很美的中国式想法。
相形之下,影片头上那一部分真人的演戏,反而似乎不如木偶那么真实自然。例如小梅问卖玩偶的老人道:“老伯伯,我可以买这个么?”我想小孩子是不会这样问的,或者是拿住了玩偶不忍释手,或者说:“妈,我要这个!”我另外还有一个意见,就是觉得影片的结束并不是最理想的。这部影片的主题是“爱护玩具”,那是一个极好的主题。要是童话大王安徒生来写这个主题,他会怎样写呢?我想他大概不会要玩具们排成“爱护玩具”四个大字,也不会要玩具们合唱一曲来教训小梅。或许,他会描写玩具们被虐待的痛苦,来强烈地激起小梅的忏悔;或许,他会描写玩具们在困境中勇敢的挣扎,使小梅感到有必须帮助它们的同情心。当然这只是我的瞎猜,但安徒生描写小锡兵的苦恼,描写玩偶们的内心世界,是如何的感动人啊!我一直以为,任何优美的艺术作品,主要的总是在感动人而不是在说服人!同样的,在同时放映的《新局长到来之前》那部影片里,小苏为了水泥要受雨水淋湿而难过得要哭,这使人强烈地憎恨那个吹牛拍马的牛科长,而最后张局长指着人教训一番(从镜头的角度和语气看来,显然就是在教训观众,使人颇不舒服),反而没有这个效果。
前几天看到消息,说“上影”又拍了几部有趣的木偶片,其中《胖嫂回娘家》、《金耳环与铁锄头》是彩色的,我们很希望能早些看到。一本电影杂志中特别提到一部木偶片《三个邻居》在拍摄时所遭遇到的困难。困难在于要拍一股浓烟的袅袅上升。要知道,拍木偶片是拍一格停一停的,把木偶的身体拨动一下,再拍一格,而袅袅上升的黑烟,谁也没法一格一格的控制它。工作人员感到极大的困难,试用了许多办法,一共拍了四次,结果总是不成。最后他们去请教老技师万古蟾先生,万先生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妙法,使这段“冒烟”拍得十分成功。
万氏四兄弟(籁鸣、古蟾、超尘、涤寰)是中国卡通片的创始人。籁鸣、古蟾两位是孪生兄弟,相貌一模一样,以前同在香港长城电影公司主持美术工作。有一次我和大万先生讨论《绝代佳人》影片的布景,谈了几个钟头,到下午又谈,他竟完全不接头,后来才弄清楚原来他是二万先生。凡是认识他两兄弟的,大概没一个不曾有过这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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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6-02-08 1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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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歌中的讥刺
百剑堂主曾在一篇随笔中谈到民歌的爱情题材。的确,从民歌集子中所看到的,差不多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谈情说爱的作品。抗战时我曾在湘西住过两年,那地方就是沈从文《边城》这部小说中翠翠的故乡,当地汉人苗人没一个不会唱歌,几乎没一个不是出口成歌的歌手,对于他们,唱歌就是言语的一部分。冬天的晚上,我和他们一齐围着从地下挖起来的大树根烤火,一面从火堆里捡起烤热了的红薯吃,一面听他们你歌我和的唱着,我就用铅笔一首首的记录下来,一共记了厚厚的三大册,总数有一千余首。这些歌中谈情的数量固然最多,但也颇有相当数量的歌曲是诅咒当时政治的,然而在一般印行的民歌集子中,却很难看到这些东西,那当然是因为怕触犯当政者之所忌的关系,现在,我们只能在各种史书和笔记中零零碎碎地看到一些这一类的歌谣,但数量仍还不少。
《史记·外戚世家》中记载了一首民谣:“生男无喜,生女无怒,独不见卫子夫霸天下?”卫子夫是汉武帝的皇后,她一门亲戚个个声势显赫,人们瞧了很不顺眼,就做了这个歌。后来唐代白居易在《长恨歌》中“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说的是杨贵妃一家的威风,想来当时人民也有类似的冷嘲的说法。
史书上记载的讥刺官吏无能的歌谣,每一代都有,下面举几个例子:
“何以孝悌为?财多而光荣。何以礼义为?史书而仕宦。何以谨慎为?勇猛而临官。”这是汉武帝时的民歌。
“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抱朴子《审举篇》)这首歌说的是汉末选举的情形,当时被举为秀才的人,连字也不大识;所谓孝廉的人,却不能好好奉养父母;出身寒素号称清白的人,其实十分污秽,而出身高门大族的良将,竟是胆怯之至。
“古人欲达,勤诵经。今世图官,勉治生。”这也是汉末的歌,含意颇为幽默,只要先发财,就可升官了。
“纸糊三阁老,泥塑六尚书!”这是《明史》中所载,描写成化年间中央政府的民歌。
到了明嘉靖年间,政治更加腐败,北京城里到处传唱“十可笑”歌。所谓“十可笑”是这十种:“光禄寺,茶汤;太医院,药方;神乐观,祈禳;武库司,刀枪;营缮司,作场;养济院,衣粮;教坊司,婆娘;都察院,宪纲;国子监,学堂;翰林院,文章。”妓院里的妓女很可笑倒还没什么关系,兵工总署的刀枪、教育部办的学堂都很可笑,那就大有问题了。当时朝廷听到这歌后大发脾气,下令东厂(明代著名的特务机关,东厂的遗址现在已改为科学院)严查,结果抓到传唱的席瑶等十余人。当政的张桂要将这十余人处斩,后来刑部尚书胡世宁认为处罚太重,改为打一顿屁股而充军(见《坚匏集》)。
大家知道严嵩是明代的大奸臣,当时也有一首民歌讥刺他道:“可笑严介溪,金银如山积,刀锯信手施(说他随意杀人)。常将冷眼观螃蟹,看你横行到几时。”直到今天,我们提到螃蟹时,还常常会想到“看你横行到几时”这一句话。
其他如“知县是扫帚,太守是畚箕(斗),布政是叉袋口,都将去京里抖(见《濯缨京笔记》,比喻大小官吏拼命搜刮,拿到京里贿赂上司)!”又如“奉使来时,惊天动地;奉使去时,乌天黑地;官吏都欢天喜地,百姓却啼天哭地(见《辍耕录》,讥刺元代奉使的为害民间)!”等等,数量极多。近代类似的民歌也很多,我想每位读者都能随口念出几首。
这些讥刺政治的民歌一般都很沉痛,但其中总也带着几分幽默,这是一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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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三台京戏
自从马连良、俞振飞、张君秋等先后回内地后,在香港是很难听到好京戏了。但最近三台戏几乎集中了香港京戏界所有的活跃分子,每一台戏都有它的特色,也各有令人满意之处。
粉菊花是著名的武旦,但现在年纪大了,已不能再靠大打出手来吸引观众。值得欣赏的不是纷菊花自己的“辛安驿”,而是她弟子陈好逑的“杨排风”与萧芳芳、陈宝珠两人的“东方夫人”。陈好逑是粤剧伶人,她在台上说的口白教我们几个既懂国语又懂粤语的外省人听得相顾茫然,但打枪使棍,身手倒颇矫捷。萧陈这对小孩的“东方夫人”尤其难能。过去两年来,常见到萧芳芳抡棍舞剑的练武,也常见到她把棍子掉在地下而打痛了脚,这次在台上,我真有点儿为她担心,但结果是出手活泼敏捷,只怕许多大人票友还远不及她。她妈妈近来常说女儿越长越高,不合适扮演电影里的童角了(童角与少女角色之间,有一段年龄很为尴尬的距离,如当年红绝一时的玛嘉烈·奥布莲,十岁后就无戏可拍,去年才拍一部以少女身份出现的影片,一点也不精采),但从这次演出看来,如芳芳专心学京戏,我想也是极有前途的。但是像“东方夫人”这种风情角色,小孩子还是不学为是。舞台上的正式演出中由小孩饰演大人,这是我国戏剧的特殊形式,西洋戏剧中是没有的。因为西洋戏剧十分的注重真实,只有在我国的戏剧中,拿一根马鞭代表一匹马,而双手一合代表关了门的情况下,观众才能接受一对八九岁的孩子是在阵上交锋的统兵大将。陈思思十分欣赏陈宝珠所饰的王伯当,我想当时在她心里,这个舞台的孩子已成为一个英俊潇酒的青年将军了吧。
汪正华剧团演出的重头戏是汪正华的《文昭关》与李元龙、叶剑秋的《霸王别姬》。前几天遇到汪正华兄,他说过几天就要回上海,决定加入上海京剧院演唱。去年秋天他曾回到上海去,遇到了上海戏剧学校的许多同学,看到他们生活得这样高兴、艺术上有了这么多进步,真是又羡慕又惭愧。和汪正华相识已好几年了,他是一个很老实的人,在这里唱戏的机会少,做其他的事又不大会,许多年始终郁郁不欢。上海京剧院有周信芳、纪玉良、言慧珠、李玉茹、童芷苓等许多著名演员,回去与他们共事,进步自速。前天他约我在丽晶饮茶,谈到将来,高兴之极,同时也谈到了他同班的同学张美娟(原名张正娟,目前全国最佳武旦,最近在苏联表演)、在上海的黄正勤等人,也谈到了在台湾十分不幸的顾正秋(台湾法院不承认她是任显群的妻子,但是又为了任的关系而没收她的财产),只谈到这里,他脸上才出现黯然的神色。
李元龙兄学的是黄派武生,这次演霸王是用武生腔架而不用净行路子演唱。比较一下杨小楼(武生)和金少山(净)的两种唱片,我觉得杨的艺术比金实在高得太多,气魄之宏大威武,胸怀之慷慨苍凉,决非金少山所能企及(当然,这是杨金两人之别,而不是说武生的唱法一定比净好)。元龙兄在唱“力拔山兮气盖世”那几句,也微有杨的味道。
马治中剧团的主戏是“坐寨盗马、连环套”和“玉堂春”。饰窦尔墩的两位唱的是裘派,那是我最喜欢的,演黄天霸的马治中与沉长龄也还不错。我曾在《中国民间艺术漫谈》的一篇文字中建议,把《盗御马与连环套》改编为出《窦尔墩》。这次演出仍照老戏,没有大动,但“河间府为寨主,坐地分赃”等句,也已照裘盛戎的腔调改为“河间府为寨主,除暴安良”了。
“玉堂春”这出戏中四个角色在舞台上几乎完全是静止的,全靠苏三一人的唱工来吸引观众的注意,不是有真实功夫的人决不敢动。饰苏三的黄蓓蒂小姐是香港查查舞的冠军,她唱了这戏之后,一定会知道唱京戏决不是如跳查查舞那么容易,如果她不是如此自信而选择了这个难题,另外唱一个比较容易的戏,我想效果一定会好得多。
风清远加注“关于京剧的行当”:
关于京剧的行当,在初期是分为生、旦、净、末、丑五大类,后来因多为老生行领班,并兼演末行的戏,于是两行合并逐渐取消了末行。所以现在的京剧只分生、旦、净、丑四大类。
生行是扮演男性角色的一种行当,包括老生(中年以上的角色,分文武两种)、小生(较年轻的角色,也分文武两大类,扮相多清秀、英俊)、武生(擅长武艺的角色,分长靠武生和短打武生)、红生(指在脸上勾成红色脸谱的老生,角色很少,象关羽、赵匡胤等)、娃娃生(专扮演儿童)等几个门类。
旦行则扮演各种不同年龄、不同性格、不同身份的女性角色,下分青衣(也叫正旦,多扮演端庄、严肃、正派的大家闺秀,动作幅度较小,以唱工为主。年龄由青年到中年,因扮演的主角如王宝钏、罗敷等多穿青衣,又名黑褶子而得名)、花旦(多演年轻活泼灵巧的女性,多为小家碧玉。其动作轻快,重念白和身段)、花衫(由王瑶卿创立。将青衣沉稳端庄的风格,花旦活泼伶俐的表演,以及武旦的武打、工架等等各种不同行当的表演融在一个角色的身上,以表现复杂的人物个性,是唱、念、做、打并重的行当)、武旦(也称刀马旦,专表演精通武艺的女性角色,分类与武生相同。一般长靠武旦穿靠,顶盔贯甲,多为骑马的将军或统帅,亦称刀马旦;短打武旦多穿打衣打裤,如《武松打店》里的孙二娘等角色)、老旦(专演老年妇女的角色)、彩旦(俗称丑婆子。以丑角应工,表演、化妆很夸张,以滑稽、诙谐的表演为主)等类别。
净行,俗称大花脸。有正净(也叫大面。以唱工为主,又叫铜锤花脸,如《铡美案》中的包拯等)、副净(亦称架子花脸。原以工架、念白、表演为主,自郝寿臣主张“架子花脸铜锤唱”后,形成了架子花脸的独特唱法,如《野猪林》中的鲁智深、《闹江州》的李逵等)和武净(又叫武二花,或是摔打花脸。只重武打不重唱念,但在有的戏中是武打、摔跌和唱工并重的)三大类。
最后就是丑行了,又叫做小花脸,或三花脸,可分文武两大类。一般丑角都用水白粉在鼻梁上画一“豆腐块”,如方巾丑的蒋干呈四方形、皂衣丑的店小二呈桃形、武丑的朱光祖呈枣核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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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杂谈
讲到摄影,香港恐怕是全世界最方便的地方之一。第一是器材便宜,德国的相机、英美的蚀片,在香港买都便宜过在原产地购买。第二是天气好、风景美。这里天清气朗的日子真多,既有高山,又有大海。曾听一位国画家说,香港的山既有北宗的山,又有南宗的山,这在全国各地都是罕有的,真是风景写生的好地方。适宜于绘画,当然也适宜于摄影了。大概由于这些优良的条件,香港的摄影家近年来在国际上声誉日起,任何哪一国的沙龙比赛中差不多总有香港人的作品入选。最近在圣约翰教堂展出香港摄影沙龙入选作品,确是琳琅满目,佳作很多。在各种艺术活动与体育活动中,真正达到国际水平的,香港目前似乎还只有摄影一项。
摄影算不算是“艺术”呢?在摄影家们说来,那当然是艺术,但严格说来,它与真正的艺术还是有很大的距离。所以现在许多人认为它是一种“半艺术”(Semi-Art)。所谓艺术,是指人们创造一种作品,用以表达思想感情。诗人写一首诗歌颂劳动的光荣,音乐家作一首曲子抒发他恋爱的感情,画家与雕刻家在画布或雕像中表达物体的美丽和他的看法,小说家、剧作家、电影的编导们描写社会中的悲欢离合……这些作品都有很大的创造自由,能深刻地表现作者的思想和感情,引起观赏者的共鸣,但到目前为止,单幅的照相还不能成为圆满地表达思想感情的工具。当然,照相中也包含有思想和情感,但一般说来,这只是“包含”而不是“表达”,因此不能说是完整的艺术作品。
比如说,用一个美丽的女人做题材。画家爱怎样画她就可怎样画,或许,这个女人容貌虽美,灵魂却很丑恶,高明的画家会在她嘴角的微笑中加上一些邪恶的线条,或者在她美丽的眼睛四周涂上一些不愉快的彩色,甚至于,他可以在肖像上画些毒蛇、蜈蚣之类。但摄影家却没有这种自由,他只能取一个怪异的角度,缩小光圈用一种“低调子”来拍摄,或者,再在黑房工作时增加点什么,然而不管怎样,他不能真正地“创造”,只能尽可能地“安排”现成的物件。
戏剧与电影,在某几点上来说,创造也是受限制的,编导者的思想感想,要通过演员表达出来。如果演员好,那么艺术创造就很圆满,要是演员很糟,编导者的艺术意图就表达不出了。戈登·克雷(Gordon Craig)是英国著名的戏剧家(他是英国著名女演员艾伦·泰丽的儿子,萧伯纳写给艾伦·泰丽的情书在文艺界是很出名的),苏联的大戏剧家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曾邀请他到苏联去导演《哈姆雷特》。这位戈登·克雷就常常叹息演员的不如人意,以致认为在戏剧中,最完美的表演者是木偶,只有木偶才不会妨碍戏剧家的创造。这种说法当然是过于偏激,演员的表演本身就是一种艺术,这种艺术与编导的艺术结合起来而成为完整的戏剧艺术。
如果不是那么认真,当然“安排”也可以说是艺术,不是有许多人把插花、烹调、衣服设计、室内装置甚至理发、交际等等都说成是艺术么?与这些东西比较,那么摄影中创造与表达感情的成分又高得多了。
朋友中大概一大半的人有照相机,除了极少数的人专心研究之外,大家只是拿来玩玩而已(包括我自己在内)。有一种德国相机叫做“为她摄”,这种相机并不出名,但它的名字倒说出了这里许多玩相机的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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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位女明星谈起
前几天一位电影界的朋友约我吃饭,谈到吴楚帆先生被选为全国最受欢迎的五位演员之一,我们要怎样替他庆贺,后来谈到了另外一位香港著名女演员到美国去的故事。
电影界流传的故事是这样的:美国一位专以拍摄大场面取胜的电影导演,听人说起香港有这么一位颇有点号召力的中国女明星,就同意请她到美国去试试镜头。这位小姐走了许多门路,才以难民的身份到了美国,但不幸得很,那位导演认为她不大像中国人,洋气太重,请她用几个月的时间来专门“学做中国人”。学了一番之后再试镜头,仍旧不像中国人,在美国做电影演员的梦恐怕就要这样吹了。
她明明是中国人,然而这位导演要她学做中国人,而且学了之后仍旧认为学得不好,这岂不是笑话么?但仔细想来,这中间确是有很多道理的。
外国人希望在银幕上看到的中国人,是具有东方美、中国特征的人物。洋气的女人,难道美国还不多么?这个美国导演大概是嫌我们这位女明星的风格没有民族形式吧?(当然,这位美国导演所想像的中国人,也未必是真正的中国人。)
英国人而入日本籍的文学批评家小泉八云,曾在一篇演讲中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几乎没有哪一位作家曾用别国的文字写过一部伟大的作品。英文与法文十分接近,许多英国人从小就说法文,但没有一位英国作家曾用法文写过一部文学杰作。当然,写写普通文章是并不难的,困难之点是在于文字中许多微妙的地方,许多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的区别,那是外国的作家所不能掌握的。据我写《书剑恩仇录》的经验,因为这是一部以清代为背景的小说,所有现代的语汇和观念我是以绝大的努力来避免的,比如我设法用“转念头”、“寻思”、“暗自琢磨”等等来代替“思想”、“考虑”;用“留神”、“小心”等来代替“注意”等等。这部小说只是一部娱乐性的通俗读物,但我想,法国德国那些汉学家们,尽管他们对《尚书》、《楚辞》、《诗经》极有研究,而我许多古书读也读不大懂,然而他们未必能分辨“留神”与“注意”之间细微的不同。无所谓的通俗小说已是如此,谈到真正的文学著作,那更是重大的事了。
刘伯承将军有一篇谈文艺问题的演讲,我在几年之前读到,一直印象很深。他说他在苏联时,常常想吃回锅肉。苏联没有肉么?当然有,也很好,然而总不及家乡的回锅肉。他认为这就是民族形式的问题。
去年除夕,电影界的朋友们有一个联欢晚会,大家在舞池中跳舞跳得很高兴时,苏秦忽然大声问我:“你跳的是‘百花错舞’么?”附近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因为他们知道,《书剑》中的陈家洛会使一套“百花错拳”,他每一拳打出来都是错的。再早十几天,中联公司的总经理刘芳兄与一些朋友在一起吃饭。他告诉我一个故事:他与李晨风他们有一次在茶楼上谈《书剑》,谈到如果拍电影,应该怎样拍,后来忽然想不起书中某英雄的绰号来,茶楼的女招待和邻座的茶客都插口进来告诉了他。
我并不认为《书剑》有多大意义,然而谈起这部书或写信给我的人中,有银行经理、律师、大学的讲师,也有拉手车的工人;有七八十岁的老婆婆,也有八九岁的小弟弟小妹妹。在南洋许多地方,它被作为电台广播与街头说书的题材。如果它有什么价值,我想只有一点--“民族形式”。武侠小说是我国文化中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从唐代的《虬髯客传》、《聂隐娘》一直流传到现代。我们写《三剑楼随笔》的人模仿了古来作品的形式来写,因而合了中国读者的心理,惟一的理由只是如此。
当代许多文学家的作品就思想内容和文学价值来说,当然与《七侠五义》、《说唐》等等不可同日而语,但为极大多数人一遍遍读之不厌的,主要的似乎还是一些旧小说。戏曲、建筑、舞蹈、音乐等等都在提倡民族形式,而当代一般小说,它们的主要形式却是外来的。这种形式当然很好,然而旧小说的形式似乎也大可利用。我们的武侠小说尽管文字粗疏、内容荒诞,但竟然许多文化水平极高的人也很喜欢,除了它是民族形式之外,恐无别种解释。我大胆提出这个意见来,仅请先进与前辈们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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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周率的推算
梁羽生兄在《数学与逻辑》一文中,曾谈到祖冲之的圆周率,说是全世界最早的精密计算。这在数学史上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圆周与直径的比例怎样,这在实用上是常遇到的,我国最早的数学书是《周髀算经》(注:现存《周髀算经》为东汉末年或是魏晋之间的赵君卿所注,原作者与成书年代均不详。它是相当古老的书籍,别看书名有一“算”字,整本书又充斥着数学,其实是册古代天文书,且自古就被列入《算经十书》中。《算经十书》包括《周髀算经》、《九章算术》、《海岛算经》、《孙子算经》、《五曹算经》、《夏侯阳算经》、《张邱建算经》、《五经算术》、《缉古算经》、《数术记遗》),其中称“周三径一”,即圆周率(注:圆周率就是圆周长与直径的比)是三。据传说,这是周初的商高计算出来的。如果传说不错,那么这是公元前十二世纪的事。
希腊人说,圆周率的应用是始于公元前三世纪的大物理学家阿基米德,就是那位因洗澡而发现阿基米德定律的人。希腊人称圆周率为“阿基米德值”。
我国著名桥梁专家、设计建造钱塘江大桥的茅以升先生在《圆周率略史》中说:“西洋数学多以为此率源于印度,而声息相通之阿拉伯亦认为是印度所产。”
到底,粗疏的圆周率是哪一民族的人最先发现的?我想,三与一之比的周率,随便用尺与绳子一量就量得出来。在实用上需用的时候,许多民族都会一量而依照这比率计算。所以,到底谁最早发现,那是很难说的。至于精密的计算,则是较后的事。
我们说祖冲之最先计算出精密的圆周率,是根据《隋书·律历志》中的记载。那上面说:“古之九数,圆周率三,圆径率一,其术疏舛。自刘歆、张衡、刘徽、王蕃、皮延宗之徒,各设新率,未臻折衷。宋末,南徐州从事史祖冲之,更开密法,以圆径一亿为一丈,圆周盈数三丈一尺四寸一分五厘九毫二秒七忽,朒数三丈一尺四寸一分五厘九毫二秒六忽,正数在盈朒二限之间。密率,圆径一百一十三,圆周三百五十五。约率,圆径七,周二十二。又设开差冪(注:字同“幂”,读音均同“密”字音),开差立,兼以正圆参之。指要精密,算氏之最者也。所著之书,名为《缀术》,学官莫能究其深奥,是故废而不理。”(注:此段记载乃是重新取自《隋书·律历志》原书中的相关记载。)
这一段话稍加说明,就极易清楚:
我国历史上首先用数学方法推算圆周率的,是汉代的大学者刘歆(公元二三年为王莽所杀),他的圆周率是3.1547。张衡(公元七八年,到公元一三九年,东汉时代人),是我国著名的天文学家,他的圆周率是√10 或92/29。刘徽(生于公元二五○年左右,公元二六三年著有进行注释后的《九章算术注》),他用割圆术来推算,即圆内画一六边形,逐渐增加边数,这多边形与圆会越来越接近,计算多边形的边,算到九十六边形时,圆周率定为3.14(注:另外,有人认为在割圆术中刘徽提供了一种绝妙的精加工办法,以致于他将割到192边形的几个粗糙的近似值通过简单的加权平均,竟然获得具有4位有效数字的圆周率 π =3927/1250 =3.1416。而这一结果,正如刘徽本人指出的,如果通过割圆计算得出这个结果,需要割到3072边形。)。王蕃(公元二一九到公元二五七年)是142/45=3.155...,皮延宗(公元四五五年前后时人)的圆周率考查不出来。据李俨的《中国算学史》中说,在祖冲之之前,还有一位何承天(公元三七○到四四七年),圆周率为22/7,即3.1428。这些周率都不精密。
祖冲之(公元四二九至五○○年)是南北朝的刘宋时人,他算出的圆周率据《隋书》中说,是小于3.1415927而大于3.1415926,可定为3.14159265,精密的说,是355/113,约略的说,是22/7。西欧人算得这样精密的,是在一千多年以后(一五七三年)的德国奥托(Valentinus Otto),但他也只算到小数点后的六位。
祖冲之的儿子祖恒之,也是一位大数学家,他发现了计算圆球体面积与体积的公式。因为他们的推理方法在那时是太精妙了,管理文化教育事宜的官吏根本不懂,于是“废之不理”。
在各文化古国中,我国的数学是不算十分发达的。我国数学一直限制于实用,与实用无关的比较抽象的推理几乎都不去接触。最突出的贡献,恐怕是这圆周率了。我在初中读书时,教我数学的是章克标先生。他因写小说而出名,为人很是滑稽,同学们经常和他玩闹而不大听他讲书。他曾写过一部《数学的故事》,其中说到有一个欧洲青年花了极长的时间,把圆周率推算到小数点后六百多位。这个圆周率,当然是毫无实用价值的。
在写小说《书剑恩仇录》时,为了要多知道一些陈家洛的身世,我曾翻过一些关于他祖宗海宁陈氏的记载,发现有一位与他父亲陈世倌同辈的陈世仁(1676-1722)。这位先生是康熙时翰林,竟是一位数学大家,著有《少广补遗》一卷,对于“级数”颇有研究,发现了许多据说是前人从来没有谈过的公式。书中一直研究到奇数偶数平方立方的级数和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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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谜语
梁羽生兄曾在随笔中谈到印度的两大史诗,这两部史诗累积了长期以来无数人的智慧,当然是珍贵无比的神话与文学。但除此之外,印度还有许多篇幅相当长的神话,许地山先生所译的《二十夜问》,就是其中之一,这书又名《红颜月》,意思是说一个美丽少女的脸慢慢绯红,表示她逐渐动情。故事简单说来是这样:有一个英俊勇敢的国王名叫日爱,最厌恶女人,但有一次见到了一张女人的画像,就神魂颠倒的着了迷。这女人名叫媚娘,美丽无比,天下不知有多少人向她求婚。她有一个条件,要求婚者在二十一夜之内,每夜向她提出一个问题,如果她回答不出,就嫁给他。所有的人都失败了,日爱王在十九个夜晚之中,提出的十九个难题都被她轻易地回答。媚娘简直是智慧的化身,任何难题都难不倒她。日爱苦恼之极,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她绝对回答不出的问题,媚娘就嫁给他了。你想得到这问题么?
原来问题是这样:“从前有一个王爱上一个王女。那王女有约,谁能出一个使她不能回答的问题,便嫁给他。现在请告诉我,他应当向她发什么问题呢?”
全世界所有的问题中,只有这个问题才是她不能回答的。那美丽的少女愉快地表示答不出,并且说:“其实,你想不到这问题也没关系,到了明晚最后一晚,你就是问我的名字叫什么,我也会假装回答不出。”因为她早已爱着他啦。
填字游戏所以这样风行,我想这与人们爱好猜谜有关。在派对里、在团体旅行与游戏的时候,我们常常提出些有趣的小问题来考问朋友,如:
“盘里有二十个苹果,分给二十个人,一个人一个,结果盘里还有一个苹果,怎么办?”“因为第二十个人连盘一起拿去了。”(注:结合前后句研究了半天都没弄懂,再结合下面的问题,才发现只要把“怎么办”换成“怎么回事”就明白了。不知是电子版本本身的错误还是金先生行文时就是如此。而且,这也不能算是猜谜,而是简单的脑筋急转弯的题)
“两个人进来,一大一小,旁人问小的:这是你爸爸么?小的说是。又问大的:这是你儿子么?大的说不是。为什么?”“因为这是他的女儿。”
我国的谜语千变万化,在农村中流行的有许多闪烁着很灿烂的智慧的光芒。有一种体裁是“流水谜”,猜了一个又一个,有些是押韵的对唱,形式很是活泼新鲜。我曾学习这种民歌式的体裁,替影片《小鸽子姑娘》写了一个“猜谜歌”,在一连串出题、猜谜、反出题的进程中,同时透露内心的爱情。这次为劳校的义演中,长城歌咏团曾练了想表演,后来因为时间局促,练习时间不够,没有演出。即将上演的影片《鸾凤和鸣》中,也有一个猜谜歌,那是石慧洗澡时唱的。该片的编导袁仰安先生和我谈起这个歌时,说因为是在洗澡时唱,决不可有丝毫“香艳”,我一时动不出脑筋,后来忽然想到小时候姑母给我猜的一个谜语:“什么东西越洗越脏?”答案是:“水”。于是再加了两段,分别是越揩越湿的毛巾和越洗越小的肥皂,再加上一点点牺牲自己使别人美好的意义。歌作得并不好,意思倒似乎还不错,因为“越洗越脏”这个巧妙的意念,不知是多少年前哪一个地方哪一位聪明的人想出来的。
我国有许许多多好的谜语,例子举不胜举。且看下面这一首曲子:“灯儿下金钱卜落,这苦心--谁知道?到春来人日俱抛,欲罢何日能了?吾心正焦,有口向谁告?好相交,有上梢来没下梢。既皂白难留,少不得中间分一刀!从今休把仇人靠;千思万想,不如撇去了好!”这明明是一首怨念情人的小曲,哪知中间包藏着从一到十的十个数目字。
欧美人用拼音文字,字谜就远不如我国的巧妙,英文中的字谜大抵在“同音”与“双义”两点上着眼。前者如“王老五为什么总是对的?答:因为他始终找不到小姐(never miss taken,音同never mistaken,从来不错)(注:好象应该是从不犯错的意思吧,这是指音同的短语意思)。”后者如“律师为什么如同啄木鸟?答:因为他们的Bill都很长(Bill既有帐单的意思,也有鸟嘴的意思)。”还有一个开律师玩笑的谜语:“为什么律师像失眠者?答:因为他们都是这边lie一下,翻过来那边又lie一下(在英文中,lie这字既是睡卧,又是说谎)。”
还有一种英文谜语是讲字形的,如:英文中最长的字是什么?答:Smiles,因为头尾两个字母之间,竟有一Mile(哩)(注:也是英里。它的一个单位相当于一千六百零九米);在争辩中,S这字母为什么极为危险?因为它能把语音(Word)变成刀剑(Sword);排列字母时,为什么B要在C之前?因为一个人要先“存在”(Be),才能“看见”(See)等等。
比起中国字谜来,这种谜语实在太浅了。杜甫有一名句:“无边落木萧萧下”。以这句诗作谜面打一个字,答案是“曰”。因为在六朝时,东晋之后是宋齐梁陈,齐梁的皇帝都姓萧,萧萧之下是陈,陈再无边和落“木”,变成一个“曰”字(注:要用繁体字来看才沾得上边,反正我猜谜不行,干脆就从来不猜)。这种谜语,真是有点匪夷所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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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者下流”
国家不论大小,主权一律平等,这个概念是近代国际法的基础。然而在国际关系中,还是承认大国与小国之间是有区别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五大国一致的原则,就是在法理上承认大国权利的一个例子。近几个月来,这问题又讨论得热烈起来,我们最近见到一篇份量很重的长文,其中特别提到了反对大国沙文主义与小国民族主义的偏向。文中说,我国在汉唐明清四代时是大帝国,常去欺侮国境四周的外族,虽然近一百年来我国经常受外国侵略,经济文化又极落后,然而条件改变之后,我国又强大了,那就得特别提防大国主义。
我想,这种胸怀和想法,那才真是所谓泱泱大国之风。《老子》中有几句话,现在想来还是很有意义。我国这位古代的哲学家说:“大国者下流,天下之交,天下之牝。牝常以静胜牝,以静为下。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故或下以取,或下如取。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为下。”
这段话大致意思是这样:最低下的地方,才是众川汇归的地方。大国谦下,天下自然归附。谦逊和平的经常以安静战胜嚣张黩武的。大国对小国谦下,就可取得小国的信赖;小国对大国谦下,才能取得大国的信任。大国不过是要领导小国,小国不过要大国不来侵犯它,只要大家谦下,就会各得所欲。但小国素在人下,不患不谦,所以大国要特别注意谦下。
老子的哲学向来受到极大的注意,据任继愈先生说,我国从古到今关于老子的著作不下几百种。关于老子的译文和论述,单是最近五十年来,用英、德、法各种文字发表的共一百多种,日本的还不在内。苏联哲学家们对老子的哲学有很高的评价,认为他是我国古代唯物论思想的代表人物。我国近代学者如郭沫若、范文澜、侯外庐、吕振羽、马叙伦等对老子都作过相当深的研究,大家的结论还不一致。侯外庐和吕振羽认为老子是唯心论者,但目前的趋势,认为他是唯物论者的人较多。至于他哲学中有丰富的辩证法,这是古今外没有人有任何怀疑的。
《老子》全书不过几千字,它的字数大慨只相当于几篇《三剑楼随笔》,然而其中所包含的深刻思想,却令后人钻研不尽。他认为国家要谦下,个人也要谦下:“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尽了力而不自以为了不起,做成了而不自以为有功劳。正由于不居功,他的功绩也就不会失去)。”老托尔斯泰有一个巧妙的比喻,意思也有点相若。他说,一个人如同一个分数,分子是他的实际价值,分母是他自以为的价值。他越是自以为自己大,他的真正价值越小;他如自以为无穷大,他的真正价值就等于零。
历史上自以为无穷大的人并不少,尤以帝皇为多。公元四○一年时,我国历史上却发生了一件难得的趣事:南燕的君主慕容德与群臣一起饮酒,酒酣,问群臣道:“我可和古代什么样的帝王相比?”青州刺史鞠仲道:“陛下是中兴圣主,可比得上中兴夏的少康和中兴汉的光武。”慕容德命左右赏一千匹绢给他。鞠仲听说赏赐这么多,吓了一跳,连忙辞谢。慕容德道:“你会开我玩笑,难道我不会开你的玩笑么?你的话不实在,所以我也骗骗你,你以为真的赏你么?”韩范道:“天子无戏言,今天的话,君臣两个都错了。”慕容德大喜,赏了韩范五十匹绢。
鞠仲乱拍马屁,那知慕容德颇有自知之明,而且十分幽默,不接受他这顶高帽。慕容德是少数民族的鲜卑人,他们向来住在我国的北方(据近人考据,西伯利亚的意思就是“鲜卑之地”,“西伯”是“鲜卑”的音转)。后来鲜卑人虽然入据中原,建立了繁盛的元魏,但在慕容德那时,所受的文化陶冶还很浅,他竟然有此识度,实在是很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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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6-02-11 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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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楼随笔·百剑堂主卷
“正传”之前的“闲话”
一个编副刊的朋友,决定要在报上刊载一些散文随笔之类的稿件,当初想在朋友中推行征兵办法,凡到达一定“笔龄”的,都派他相当的“役”务。后来因为许多人都太忙,变改成“拉夫”的办法,结果梁羽生、金庸、和我三个人就做了壮丁。
幸而这种“壮丁”的待遇,与抗战时期的待遇颇有不同,不至于五花大绑登途,连“三子送终饭”都吃不饱;相反的,还有稿费可拿,如果自己能够妙笔生花,说不定还可以扬名显姓。于是“拉夫”变成了投效,编者自然表示欢迎,可是他又补充了一句:“至于读者欢不欢迎,那就看你们的招数了。”
编者之所以说“招数”,是因为我们三个人除了“正当职业”之外,都在写武侠小说,如果容许照梁羽生的说法,那就是写“新派”武侠小说。当初,编者叫我们每个人来一个专栏,轮流刊登,但金庸说,不如三剑侠一齐出马,更可以互相壮胆。大家不待商议,立表同意。后来对镜自热,竟发现除各自手中有一支笔外,“侠”气实在并不顶多,乃在定这个专栏名字的时候,还我“楼”来,送将“侠”去。至于那个“剑”字,则只作为对自己的一种鼓励,因为报纸为正义事业而前趋,我们也希望自己的一支拙笔,能够略效微劳罢了。
说到随笔,它是中国文学传统中最方便的样式之一。它可长可短,可记事,可写人。严肃如燃犀烛奸,荒诞如谈狐说鬼,世界之大,沙粒之微,均可信笔拈来。它内容不限而形式不拘,它如故友相对而可恣意谈笑。我们今后在这个专栏里,也将是无所不谈。我们自然极希望能受到读者的欢迎,但首先想避免读者的讨厌。
这一篇算是开头,但只是“正传”之前的“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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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6-02-14 1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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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思聪喜得佳琴
前两天到广州去探亲,碰到一件很偶然却又很高兴的事,就是名小提琴家马思聪的演奏会。地点在中山纪念堂,谁都知道那地方是宽阔的,但马思聪的琴音,仍使坐在最后一排的人也听得非常清楚而悦耳。他这次演奏所用的小提琴,是最近以五千多元人民币买得的,这个琴的年纪已相当老,最初的物主是一个白俄。外行看起来这古董像一块烂柴,但照马思聪的说法却是“合埋眼乱拉都可以”。据说在香港,赵不波医生的弟弟手中有一个值数万美元的提琴,马思聪说,他新近所得的那一个琴,虽然买价比赵先生的低得多,可是论那个琴实际的价值,至少不在香港那位赵先生的琴之下。
马思聪自己并没有钱,记得抗战期间,他任中华交响乐团指挥的时候,生活也不见得怎样好。尽管有时也开开个人演奏会,但因场租等开销大,能赚的钱根本不多。好在此公毫无嗜好,甚至连穿着也得他太太王慕理去管才弄得整齐些,所以生活还勉强过得去。记得那时期,诗人徐迟曾自告奋勇去当他的“经理人”,但那位拿笔杆的朋友对算盘也不高明,而且是诗人当中最具“诗人气质”的一个,结果自然也是成绩不佳。在这种经济情况下,马思聪想买一只较好的琴也不可以。在这次旅行演奏以前,他所用的一只琴,是早年他的一个学生送给他的,那只琴在当时值三千美金,但当那学生拿来给他的时候,他踌躇了很久,送他他又不肯收,结果他倾囊只得五百元美金,就全数给了那学生,而把琴留下了。一直到去年到各地旅行演奏时止,他用的都是那只琴。直到最近购得了那只老琴,才把先前的那只送到上海修理去了。
这一次他带同他新得的琴,已走了不少地方。在到广州之前,他已经在重庆、昆明、南宁等大城市演奏过。这两年,他已走了许多地方,国内的大城市,几乎都去演奏过,有些城市且不止到过一次。他的旅行演奏办法大概分两种:一种由政府全部负责,他自己不花分文,但门票收入无论盈亏,与他无涉;另一种是由他自己办理,他收入多少全归他自己所得。有时在一个城市可能两个办法并用,某几场用前一个办法,结束后,再用后一办法。这几年,他的听众多了,生活安定了,而且可以买自己喜爱的琴了。音乐家之得佳琴,有如藏书家之得罕本,欣赏是可想而知的。
马思聪的家族可说是音乐家族,弟弟马思宏学的也是小提琴,现在美国,时常举行演奏会,已得过几次奖。几个妹妹中,马思琚在天津中央音乐学院任教;马思蓀在香港教钢琴,数年前随其夫编剧马国亮赴沪,马国亮做电影工作,她则仍做音乐工作。他太太王慕理一向是马思聪的伴奏者。王慕理的弟弟王友健,大提琴也有名,现在在中央音乐学院任教。所以他一家人,简直可以组成一个小型乐队。只有他两个哥哥是做生意的。早年他们在法国做生意,有一个还讨的是法国太太。马思聪八岁赴法,为的就是有哥哥在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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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6-02-14 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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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太阳族·十四K党
前些时从报纸上看到消息,说美国片《阿飞舞》在伦敦放映的时候,戏院中曾引起混乱,不少阿飞在看电影的时候,在影院中合着音乐,跳起“阿飞舞”来,竟至于闹出伤人事件。后来警察开到,捕了不少阿飞,才恢复了影院的秩序。这个影片在港上映时,为了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就去看了一次。
这不过是一张无聊胡闹的片子,恐怕在好莱坞也列入C级片以下,制作很粗滥,表演自然更谈不到,里面没有一个为一般观众所熟悉的演员,想来好莱坞制作本片时,对它也不存什么奢望。片中的故事很简单,只说一个夜总会的经理人见到普通的跳舞音乐已经不能吸引顾客,生意冷淡,乃将乐队解雇。后来发现了一对跳“阿飞舞”的姐弟,就设法把他们捧起来,终于红遍了各处。不看影片也可以想象得到,里面穿插了不少节奏单调的舞乐及由头到脚摇摆不停的跳舞,只此而已。当你看到乐队的喇叭手在吹奏时竟在地下打滚,大提琴手竟骑在大提琴上,另一个人却又骑在他的身上,而舞池里的人则乱扭乱跳,或则把舞伴高举过头,或则从舞伴的胯下穿过,只有感到恶心。
看戏时候,即时联想到日本的“太阳族”问题。据最近曾经访问过日本的王芸生先生说,在他们访日期间,日本报上有两大主题:一个是苏日谈判问题,一个就是“太阳族”问题。这个问题居然与外交问题同时成为日本人注意的中心,可见它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据王先生说,“太阳族”的来源,起因于一个二十四岁的大学生所写的一本名叫《太阳的季节》的小说,这本小说的内容是描写青年学生追逐肉欲的热狂故事的,出版后竟成了畅销书,后来拍成电影,青年男女万人争看。社会上也出现了许多剪矮平头、额垂短发、穿花衬衫、短袖上挽、紧小裤脚、黑皮鞋的青年,他们随处追逐妇女,乱搞男女关系,自称为“太阳族”。据说东京一地就有三十万人,成为一个很大的治安问题。而美国电影《流氓学生》(以前在香港映过,由格兰·福特及安妮·法兰西丝、路易·加轩主演),也风魔了日本的青年。听王先生讲述了这种情形,我想,香港也早就有了“太阳族”,所不同的,恐怕只是皮鞋不一定是黑的罢了。
无论香港的阿飞,或日本的“太阳族”,都是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产物。它是美国黄色文化和资本主义地区的青年苦闷结合后的私生子。在日本,战后由美军长期占领,黄色文化又大量通过电影和书报传入。在香港,作为这种媒介的电影和书报也是大量存在。还有一点相同,那就是无论日本的“太阳族”或香港的阿飞,最初都是出现在比较富裕的家庭,因为他们不愁衣食.而又多喜吃喝玩乐,家长们固然不喜欢他们关心政治,他们也不会对政治有兴趣,所以头脑简单,认识和道德观念都很模糊,只一心追逐享乐,而年纪又多在青春期,生理上有一种盲动的力量,结果就是乱搞一气。这种影响愈来愈广,很快就影响到一般的青年。现在阿飞抢车、阿飞打劫伤人的新闻,在香港早已不算新闻了。阿飞的问题发展至此,有一些人已经为黑社会所利用,甚至有一些阿飞的组织,本身已成为黑社会的外围。比方“十四K党”,是一个政治性的黑社会组织,他们就利用了“阿飞”的组织。所以阿飞的问题,已不单止是一个青年的问题,也不单止是一般的社会问题,而已渐渐发展成为一个政治性的问题,阿飞们不关心政治,但正因这种不关心,就被坏人作了政治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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