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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过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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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我的宝贝

我知道称呼一个男的宝贝有点匪夷所思的感觉。可是正如被称为宝贝的心情,我想把他当作心底最珍贵最珍贵的宝贝一样珍藏着,即使沧海填平成了平原,即使桑田拱起成了高山,不忘怀。


唐朝,我的男朋友。


相识总是很偶然。初识的晚上,彼此话不多,杯盏移换中,酒咽了不少。我清楚的记得是在这个小城的江滨公园,人潮鼎沸到最后夜深的寂静,仿佛只是一瞬间的改变。那天,他浅笑着让我多吃点东西垫着稍显疼痛的胃。


再见也不能说是必然。被拉出去玩的我,被喊出来玩的他,顶着黑夜的微风,昏黄的路灯,顺路上了公司后边的山。那天不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对他们来说。对我来说,却是一个心酸的时刻。沉浸在对过世的亲人的想念中,忘却了对黑夜的恐惧,忽视了玩笑的玩笑意味,只是想走的安静一点,再安静一点,找那么一小片空地,只有我一个人的四角的天空,悄悄的哭一下。不过却给唐朝看到了我的窘态,只是那么那么的感谢他没有出声安慰我,只是静静的坐在远处,任空气中流动我低低的呜咽。那一刻,我知道了他的细心和体贴。


……


……


后来的后来的现在,唐朝成了我的男朋友。


我喜欢他走路的时候拉着我的手,然后和他的手一起塞到他大大的裤子口袋里,边走边晃,边走边笑,给我讲他们同事之间的趣事。


我喜欢他在我洗完菜之后把我的冰冷的手塞到他的衣服底下,贴着他的肌肤,帮我驱散寒衣。或者捧到嘴边轻轻的呵气,一副把我的小手当宝贝的样子。


我喜欢他拿着吹风机给我吹头发,小心翼翼地仿佛对着的是一堆易碎的物品般,一点一点,干燥取代湿冷。


我喜欢他双手抚着我的脸,轻轻的亲我的额头,然后是眼睛,然后是鼻尖。


我喜欢他站在我身后揽着我的腰,深深的把我拥进怀里。


我喜欢他买了彩票以后幻想我们会中500万,计划着买一座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然后让我的工作就是周游世界,到处旅游。


我喜欢他在我搬家的时候表现的比我还主动,擦桌子凳子柜子,搬书搬衣服,干完活后自豪的双手插腰:这是我们的小窝。


我喜欢他总是说我再胖就不要了,在吃饭的时候却总是嫌我吃的少,来了夸张的表情:你瘦了你老妈可是要找算帐的!


我喜欢他把他的朋友他的哥们们都介绍给我认识,听我跟他们在电话里边瞎扯,他笑的一脸温柔。


我喜欢他一下班就颠颠的买菜回来,万事具备后,一板一眼的炒菜做饭。之后,一脸自恋的夸自己做的实在是太好吃了,以后要培养我成为他的接班人。


我喜欢他抱着我在宿舍里跳属于我们自己的舞步,与众不同,与心灵相通。


我喜欢靠在他宽阔的肩膀上一起看杂志看报纸,看好看的文章,看好笑的人生百态。


我喜欢他低低的唤我的名字,告诉我他也喜欢着我。


为着这些喜欢,我想做我可以做到的事情,为他。


我想为他收拾房间,两个男人的屋子可以用猪窝来形容。我愿意花上两个小时的时间把所有的东西归位,收拾床上的东西,擦桌子擦凳子,费力的拖地板,让它露出原本的颜色。然后把他的一堆脏脏的衣服带回我的宿舍,一件件挂起来晒的充满阳光的味道。


我想陪着他开心或者难过。有句话说如果开心请告诉朋友,因为开心分享了会成为了两倍的开心;如果难过请告诉朋友,因为难过分享了就只剩下1/2的难过。我想唐朝永远可以笑的那么淡然那么开怀,即使一张笑脸总是拿出去招摇撞骗,又有什么关系?


我想我们可以依恋着彼此度过在这个江南小城的每个日夜,无论阴晴圆缺。这里的冬天也是那么的冷,即使阳光猛烈的照在了身上,可风却无情的刮走了那点温暖,我想留住那份热量,支撑我在异乡的思家情怀。唐朝在旁边,家也在了身旁。


我想我们打着爱的名义幸福的在一起,无论贫穷富贵,无论快乐悲伤。
我等待着走到世界尽头
寻找接近童话的地方
种一片丛林
踩一条小道
放几缕思念
从此终老
Posted: 2005-12-22 14:37 | [楼 主]
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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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以为是个怀念唐朝盛事的人呢

嘿嘿
Posted: 2005-12-27 01:07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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