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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光暗语
Aur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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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光暗语居(诚邀大家一起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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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楼兰故衣 执行置顶操作(2009-09-07)
<其实……开这个坑,我是想大家一起来编故事。在基本设定(狗狗同人)吻合的前提下,你写一个我写一个,不断加入新人物,不限长短主题,既有独立性,又可以放在一起互动看,会不会很好玩?
我的砖已经抛了,等着大家的玉~~~ >


之一 不老的心


  古小六原本不知道,在这个城市深处竟还有这么好的去处。
  上个世纪早期风情的小马路,两边是参天的梧桐树,树荫密密交织在一起,在盛夏洒落一片沁凉的绿。
  他照着手里的地址寻过去。
  “折光暗语居”,就是这里吧?招牌是染色玻璃做的,红的绿的蓝的,在阳光下有点点闪光。
很有情调嘛——可是,一句感叹尚未发完,古小六已经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吞下去——目光略往下移,这招牌下的橱窗里,为什么会有一只橙色条纹胖猫咧着嘴冲他笑,还高举一块牌子:我恨星期一。

  星期一——今天正是星期一。
  是自己太老了,还是如今已经没有公务员素质一说了?

  古小六想起过去那些驿站茶馆咖啡屋,对着面前这间卡通内衣商店……心里真是五味杂成,连带面孔上的表情也随之五颜六色起来——好似门楣上的招牌一样。
  这一切,华璃自然都看在眼睛里,忍不住掩嘴好笑——这个老古董。

  靠不靠得住呢?委实是十分犹疑的,只是来都来了,好歹试试运气。
  他推门进去, 门楣上一只蝴蝶风铃叮叮当当响,有一只粉红色脖子的鸽子不知原本躲在哪里休息,此刻被惊起来,扑腾着翅膀飞走。
  这风铃倒和招牌的风格一致,古小六还在纳闷,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来,“不用看了,这店我刚接手不久,还来不及重新装修。”言罢便是一阵银铃也似的笑。
  一个身材及其高挑纤细的女孩直愣愣站在他面前,五官并不见得特别精致,可笑容那么明朗,宝光灿烂。
  这种年轻,对于古小六之类的老鬼,实在是老大不小的诱惑。他愣了半天,竟不知怎样开口。
  华璃又是笑:“先生是要给女朋友买礼物?本店的卡通衣物可是很受人欢迎的,请问您要天真款的还是情趣款的?”她存心逗她,他愈发接不上嘴,世道变了,真变了——阿衣若是也这样说话……

  阿衣,他来这里,正是要来寻找阿衣的。
  一想到阿衣,所有的其它诱惑忽然都消散了,古小六清清嗓子,正一正视听,十分严肃地说:“请问您是不是1012号?”
  “1012?她太不会做生意了,开什么茶室,招待的尽是你们这些不付钱的主,一年倒有三季亏。”华璃撇撇嘴,“如今她不干了,这里我接管,我是1003,不过你最好叫我华小姐。”
  “华小姐?”这位华小姐快人快语地很,说出来的话古小六却又统共跟不上,一个不当心,思路又被她扯走,“怎么这年头,公务员都要自负盈亏么?不是开店从来都是个幌子?”
  “切——那点工资能养活谁?别当我不知道你们这些老鬼,纳税的时候一个都找不到,一有事情就纷纷冒出来……如今经济那么差,还非得死守着这块地方听你们差遣,难道还做亏本生意不成?”一句问话倒引出华璃一段牢骚来,“你你,我警告你,我这里可没有那么容易,等你找到了女朋友,看中我这里什么货,全部照价付款,一成折扣也别想要。”
  这公务员当得,火气恁地大。
  可这一回轮到古小六憋不住笑出来:阿衣?很实在是难想象——如果阿衣穿一件米老鼠睡衣,或者腰围里印着一圈机器猫……
  怎么可能?不过——或许也很好看?
  他的阿衣……


  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是不是一想起她或他来,不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心里都会忽然变得温存,此时古小六明明站在这家莫名其妙的折光暗语居里,眼前却似乎忽然扬起一片大漠飞沙,然后他似又看见阿衣洁白的面颊和漆黑的长发,辫子里搅缠着七色的羽毛。
  他从来都不知道,她那双沉默的眼睑之下,封存着怎样的美梦,只是在很长很长的岁月里面,只要能静静陪着她守着她,就是美好的。
  可现在……想到这里,古小六黯然起来。
  华璃自然读出他重重的心事,不再打趣,拿只纸杯子倒一杯白水给他:“你的事情,马力也说过一点。来,坐下来慢慢说说详细。”

  “我找不到她了。”古小六似乎愣了好久,好容易才慢慢开口。
  “说说她的情况?”
  “她叫阿衣——楼兰阿衣。”
  啊,原来是她,大名鼎鼎。可华璃旋即觉得不对,“你怎么会找不到她呢?便是人也都知道她在自然博物馆。这么出名,根本不好隐藏。”
  “是,可是,博物馆里只有肉身,她的灵魂——灵魂不在那里了。”
  竟然这么文艺腔,若不是看着古小六愁苦的表情,华璃差一点又想笑,“这不出奇,象你们这样长久修行的,躯壳几乎要来没用,她没有通知你去了哪里吗?”

  古小六默默摇头。
  “怎么,吵架了?”
  “不是……实际上……她从来没有和我说过话。她也许都不知道——”
  她不知道?这倒有点出乎意外。头先马力只说有个老鬼丢了女朋友,要委托找人,没想到竟是一场千余年的暗恋?
  华璃的好奇心被激起来:“你若不介意,最好说一说前因后果。”
  “这——”古小六又有点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沉默了半天,忽然没头没脑地蹦出一句:“如果不是遇见她,我不会懂得时间的意义。”
  “啊?”
  “华小姐,你想必知道,我们这一族,修行的时间特别长,在遇见她以前,也不知道过了几世几劫,我从不觉得特别漫长,好似时间如何流淌,与我并没有什么关系似的。可遇见她以后便大大不同。我觉得我只花了一个瞬间爱上她——她落葬的地方,正是我长年修行的那片土地。她如同沉睡一般躺着——我只看到她一眼,然后,大漠飞沙覆盖她的棺椁。我却已经爱上了她。”
  什么?千年暗恋也就罢了,可是,一见钟情到了这个份上,大约也算绝了——华璃心中忍不住犯嘀咕,该不是古小六修炼到那个时分,刚好打通了“情窦”,便爱上遇见的第一个异性吧?

  古小六自然不管华璃怎么想,此时此刻,他终于进入状态,完全沉醉于往事,滔滔不绝:
  “一开始,也并没有那么强烈的感觉。彼时我刚刚化出人形,并不甘心成日在那般荒凉的地方呆着,只不过一百年里回去个十数载打个转。可见过她以后,那地方对我的吸引无端端强烈起来,有时明明在中原的什么地方饮酒作乐,竟会忽然觉得食不滋味,一双腿,拴不住似的便会往回跑。回去了其实也见不到她,可是我能感觉到她在那里,就已经觉得快乐。我有种感觉,她的灵魂还和肉身在一起,并没有离开。”
  “就这样大约过了一千五百年,有一次我再回到那里的时候,我看到寂寂一个半透明的灵魂漂浮在那里——是她,除了她还能是谁?我的心一阵猛跳,几乎要冲上去。可略为走近,我却发现她一直闭着眼睛,只静静伫立在那里,似乎是在冥想。那低垂的眼睑有种奇异的力量,让我不忍靠近打破她的沉思。不过从那以后,我不再离开那个地方。
  修炼也不那么重要了,能看着她,就是好的。她原本是人,修行比我们要容易地多,我看着她的灵魂一点一点丰满起来,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面目总是模糊不清,还有眼睛,我从没见过她睁开眼睛。多少年里,我一直在想,如果她睁开眼睛见到我——我便有一个理由可以同她搭话,只是她从来也没有睁开过眼睛,从来没有。”
  “再后来,这几十年发生的事情,你们也都知道了,考古队找到她的肉身,价值连城,全世界的博物馆轮流展览。至于我,我早就下定决心,她去哪里我也要在她附近。这一次在本市——不知道出了什么纰漏,也不过十一瞬间的事情,我发现她的灵魂走了——不知去了哪里,我在博物馆附近找了好久,都不见她,也问了那里的各色同道,都说不曾见过。想是走得远了——过去,过去从来没有这样的。”  古小六完全沉浸在回忆当中:“我很是担心,所以……要找。”
这故事说地不算精彩,逻辑十分勉强,描述也不够动人。可古小六大约已经竭尽全力。华璃看见他的双眼深处一闪一闪,竟是有些潮湿。

  “你担心她?”
  “是,如今的人类社会那么复杂,她根本不谙世事,法力又不算高,我怕她吃亏。若知道她的行踪,我可以关照她。”
  咦——这样的理由。华璃虽然牙尖嘴利,但其实是典型的多血质冲动脾气软心肠,见古小六这一片痴心,一时间几乎要肃然起敬。这块石头,堪比他在大荒山无稽崖的那位兄弟?
一个忍不住,便打起包票来:“你放心,她若在本市,我一定帮你找到。若是不在,我也著人去寻。上穷碧落下黄泉,定不负你这份心。”
  答应完了才想到自己说话太满,却已经收不回来了。古小六听到这承诺,似有了莫大保障,没身价作揖鞠躬——哎,当真是老派作风。
  这古小六,说她的阿衣不谙世事,自己又好到哪里去?只不过被爱的那个,在情人眼里总是更小些吧?忽然想法有点不着边起来,几千年一心一意挂住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天天看着她也说不出口,憋都要憋死了。痛苦吗,还是幸福更多?这点时间用来好好修行,恐怕早就得到飞升了,不必再在人间辛苦打滚吧?
  华璃摇摇头,她才不关心这些,她是一心打算修行成仙的,来熬这几十年公务员,不过是例行程序。


  也不知道马力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古小六来过了?”他看看柜台上的水杯:“经济真就这么差了?白开水招待。”
  华璃瞪他一眼:“还不是一口未动?心事这样重,能尝得出什么来,过去1012端地是寿头,竟会拿上好茶叶招待这些家伙。我也想不明白,是人若做了私家侦探,明明是个挣钱的买卖,怎么我们偏偏是公务员制度,要免费替些老鬼寻亲解难……”
  其实她并不实真那么愤——呃,用人的话来说,没有这么愤青。只是怪自己头先冲动,应承太快,没留下后路,随口发泄。要不就是马力自己招的,华璃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他,总不愿意好好说话。
  “噢噢,大小姐,牢骚这么多,亏你还想修仙。”马力骇笑起来,一口雪白的牙齿配着黝黑精瘦的面孔分外生动,“没办法,你也知道这些老鬼麻烦,一个不顺心就杀人放火,不晓得造成多大社会影响。总得有个人安抚他们。”
  “社会社会,又不是你我的社会。”
  “哎哎,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也不想他们大闹天宫,搞得谁都没法过日子不是?”马力的表情愈发夸张,往店铺一角的沙发里大力一倒,摊手摊脚,一幅世道艰难,力不从心的样子。
  “大小姐,有这点时间抱怨,你不如先想想怎样找人。”
  华璃看他那个滑稽样子,那些个莫须有的牢骚早就飞散,一个憋不住,又铃铛也似朗声笑起来。



  这么大的城市里要找一个……鬼,或者说精怪,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但凡有一定岁数和功力的,多半不愿意叫人认出来,用什么法力隐藏身份的也有。古小六说阿衣功力不高,华璃却不敢低估。能在博物馆这样各色精怪出没的地方悄无声息地溜走,没有点水平是做不到的。更何况,以楼兰阿衣的类别,三千年的时间,很可以修炼出一番成就了。
  总算按照古小六的说法,阿衣几千年里都并没有非常远离过她的肉身,大约对于肉身比较留恋,多少容易些。
  她打算就从肉身开始找,于是早早关了店门,赶在闭馆前来到博物馆。
  这个楼兰阿衣,在人类社会早就声名远扬,这次来到本市三个月,加之一个多月前考古学家刚刚根据最新电脑技术公布了她的复原像,一时间各类报道铺天盖地,据说博物馆门票多销了七成。
这会子离闭馆只有半个钟点,古尸展区附近仍然人头攒动。
  华璃凑不近水晶棺才,只得先去看墙壁上贴着的复原像——她们这一型,略微保存地完整一些,也要叫做“出土美女”,只是以今日眼光来看,多半叫人不敢苟同,咦——不过这阿衣,倒真是个美女——高鼻大眼,雪肌红唇——倘若电脑没有说谎——那么,即使是在今时今日,她这个样貌也是不会被埋没的。难怪那么多游客啧啧称奇。
  后来才看到安静躺着的肉身。三千年时间诚然蒸脱水分,样子和照片自然不能比,但美丽轮廓犹在,倘若灵魂还在附近,面孔更多一份生气,不是不会让人觉得安静祥和的——这种感觉,其实人类也能体会,不过不知道缘由而已。
  肉身死亡之后,灵魂是否马上重堕轮回或是逗留肉身原本是有得挑的。只是大部分世人觉得这一世辛苦,死后又不能有什么作为,因此一有机会重新选择,便毫不犹豫脱难罢了。
  哎——那么是什么让阿衣的灵魂一直留在肉身附近呢?华璃脑中灵光一闪,她想起那朵溺死的水仙花。
  长得那么美,多少有些自恋的吧。会不会呢?会不会——

  她一个电话拨给马力:“哎,帮我查一查,本市最近三个月里,有没有什么忽然冒出来的大美女?”

  “哈,大小姐,这年头哪个女人不是美女?”马力闻言大笑,“如今化妆手段日新月异,你去街上走一圈,见到哪个姐姐妹妹胆敢不叫美女?”
  “我才不同你讲笑,”华璃一本正经:“我是说真正的美女,类似楼兰美人的复原像。”
  “咦?你在找古小六的女朋友?”马力的声音多出一分困惑,他略作思考,最终摇头:“并没听说有新近冒出来的大美人,可你怎么知道她以这般造型示人,对这些老鬼来说,想要什么样的造型还不是洗把脸的事情,你怎么知道?”
  “你信不信?这叫做——女人的直觉。等着瞧好吧。”华璃故意拖长了声音,她相信她的判断没有错。既然如此,这件事情就不会太难,在这座城市里,美丽的女人是不太可能被埋没的,尤其是,如果她自己有心出头的话。没有冒出来,也许只是时机未到。


  转过街角,华璃买一份最新的八卦杂志来看。
  一边在脑子里想着,阿衣会走什么路线呢,按照古小六的描述,她那么好静的一个美人,玉女派掌门人也做得,不过这个称呼如今老套过气了,演艺圈也不好混。若是有些文采写点心情散记,做个美女作家倒也潇洒自在,只不知道她有没有学会电脑打字……
  正七想八想,一张五彩夹页从杂志里头掉出来。华璃俯身去捡,目光落在彩页上小小一张面孔上——我的天——一时间她的眼睛差点瞪出来。
  真叫是得来全不费功夫——
  高鼻子,大眼睛,这张面孔刚刚才博物馆墙上见过,可不正是她要找的人?
  只是她一件五彩汗衫,极短的牛仔裙,长发编成数十条小辫子,混迹在一群十八二十岁的女孩中间,虽然艳光照人,却叫人怎么也没法同古小六先前的一番描述联系起来。
  华璃连忙看标题:“魅力女声十强合影”。
  我的天,谁能想象楼兰阿衣离开博物馆,竟是去参加这个比赛!怪道古小六找不到她,他这样的老古董,恐怕连听都没听说过这样的选秀节目呢。便是她和马力都多少嫌看这样的节目太幼稚……难怪难怪,没想到楼兰阿衣如此出人意料,倒真有点性格。
  有意思,只是这任务似乎完成地异常容易,却不知道要怎么同古小六交待。亏得古小六还担心阿衣法力不高,人家才不知多有本事。现在华璃十分确定,这两个人里面,单纯不谙世事的,绝对是古小六。


  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电脑。这个选秀原来相当火爆,华璃一下子找到数十个楼兰阿衣的视频——对了,如今她的化名是“何子乌”。
  唱法显然没有受过什么专业训练,但胜在外形绝佳,那么靓丽,声线又偏偏略带暗哑,极有特色。评委纷纷称其为大有潜力的璞玉,已经拥有强大粉丝团。
  还说没有新近美人。不过因为只在十强。等最终拿了名次,立刻飞上枝头变凤凰。 
  “完了完了,”华璃指给马力看:“她不红才怪,这样得意,恐怕很难再愿意回到博物馆里去。”她在心里替古小六叫一声苦。
  连马力也意识到这个问题:“这要怎么同石头交待……”
  跟着自言自语:“那么像,那些粉丝怎么都认不出来?没有人去博物馆的吗?”
  当然认不出,统共换过装束打扮,还有年龄——既然决定出来做“人”,自然要挑最美好的阶段是——你看她的年龄,同复原像上比,起码年轻五六七八岁。明天去见一见她,也就问个明白。”华璃伸一伸懒腰。这时候忽然感到公务员的身份还是有些好处的,要不然,如今要见何子乌一面,恐怕都不会那么容易。

  那些选秀女孩的日程表安排地异常紧锣密鼓,华璃找过去的时候,她们正轮流排队拍硬照。何子乌今日又换了装束,一身印度风情的沙丽,大眼睛闪闪发亮,配着各色繁复金饰,不觉得累赘,反而千娇百媚。华璃都看得发呆。
  其实对于精怪一族来说,要美要丑都是极容易的事情,只是难得何子乌的容貌是她身为人时的真正容貌,天生地养地这么美丽,怪不得她几千年里舍不得离开自己的肉身。
  华璃趁着她轮空,走过去招招手,在空中亮一亮工作符。
  在她们的世界里,公务员到底是有些威性的,何子乌吐吐舌头,不敢怠慢,可心里还挂念着比赛:“姐姐,我只有15分钟……我好像没有犯法。”
  姐姐,她叫华璃姐姐。华璃幸好没拿着杯子在手边,否则一口水不知要喷去哪里,她若叫何子乌奶奶,大约都没有过分。
  只得15分钟,长话短说:“阿衣,有人托我找你。”
  “咦?可是时尚杂志编辑马步找我拍照?”何子乌眉毛一挑,面若桃花。完全是少女心态。
  华璃简直气结,“妹妹,你想想,马步若要找你拍照,自会走人类路线,不必出动公务员吧。”
  “对哦,”何子乌点点头,“那会是谁呢?”——可怜的古小六,华璃在心中感叹,她完全地、一点一滴也想不起来他。是真的从来不知道,还是一时太投入现在的生活混忘过去?
华璃只看见面前的妙龄少女雪白眉头蹙紧,百思不得其解,不似假装,倒叫她不知怎样应对,只好扯点别的。
  “何子乌——”指着她衣服上别着的名牌,“怎么改了何子乌这样一个名字?”
  “奈何——子虚乌有。”
  “子虚乌有?什么子虚乌有?”华璃一愣,呵呵这个阿衣,一心一意要重新生活,可是到底露了马脚——这年头的小姑娘要给自己起名字,怎么会用“子虚乌有”这样老气横秋又缺乏郎潘气息的典故。
  “可不是子虚乌有?”何子乌一只手扯扯面皮,眨眨眼睛:“都是变出来的。”
  要命了,美女还有几分幽默感,前途益发广阔无边,只是何子乌前程越是远大,古小六的情路只怕越是艰难。
  “那倒也不竟然,本来是你自己的样貌。人人都说你美,你在博物馆躺了这些年,想必也听得耳朵流油了。”
  “噢姐姐,你快快不要说了。那叫好看?真真吓死人,不要说我天天看着孩子被我吓到哭,便是我自己第一回看见,也差点没立时把眼睛挖出来!”何子乌似听到什么全天下最吓人的事情,又吐舌头又摇头,表情和身体语言夸张地不得了。别看她入世不久,时下年轻女孩的脾气,已经学足九成九。
华璃笑,她本能地挺喜欢这个阿衣。只可惜美女的话匣子刚要打开,15分钟休息时间已经过去。
  “姐姐,我知道折光暗语居,夜里我来找你,你告诉我什么人找我。”她冲着她摆摆手,下一个瞬间,已经同一群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嘻嘻哈哈一起排起造型。
  也许出于对公务员的尊敬,也许因为一友难求,看起来何子乌并不排斥华璃。
  说不定可以交个朋友呢,华璃心里想。精怪一族在这个社会里究竟是小众之小众。管她是三千年的鬼还是五千年的魂,至少从目前的生活状况来看,她们两个基本可算同龄人。


  回到店里,马力早已经不请自到。
  “哎呀呀,早知道你这样天天过来赖着,真不该保留1012这张破沙发。”华璃见到马力,愣是没有好语气。
  只是话虽这样说,仍然高高兴兴把一天收获同他分享。
  说着说着,忽然又换了担心:哎——且慢,古小六爱的,真的是这个何子乌吗?还是几千年来一直在他面前静默的一个假想?华璃想起古小六刚走进折光暗语居的时候,看着她那些卡通哪些商品七情上面。博物馆里的小朋友被千年古尸吓得哭,这个爱上楼兰阿衣的古小六,却会不会被何子乌这个活色生香的明丽美人吓一跳?
  马力却不担心这个问题,“哈哈,古小六低估了阿衣的法力,你倒低估起古小六的感情来了?”
  “可是,古小六的爱十分盲目,若他发现真相……”
  “嘿嘿嘿,你也知道爱是盲目的,却又不肯相信是百分之一百盲目。你别以为古小六脑子里只有他想象中阿衣完美一面。这些年,她的肉身全世界地展览,他可都是一同看着的——大小姐,你道行还浅,谁对谁错,一试就知——何子乌晚上过来是不是?”马力卖起老来,一边已经拨通古小六的手提电话,叫他夜晚过来,躲在隔间先认一认人。
  “躲在隔间认一认?这手段好不猥琐。”华璃哈哈笑,抓住机会反击。——她并没有更好策略,纯粹占个嘴上便宜。


  “关心则乱”的事情,这世上果然是有的。古小六只隔了几分钟就到,因为不晓得何子乌几时如何出现,只好立时将他赶进隔间里。可饶是如此,他也坐不安稳,来来回回地走来走去,叫华璃心痛地板也要给踏穿了。
  何子乌的晚上倒是真晚,过了半夜12点,华璃眼睛也要耷拉上了——谁说精怪的精神就一定比人类好——眼看快要撑不下去,何子乌才姗姗来迟,咦,美人究竟是美人,哈欠连天不施脂粉随便挽个发髻也那么好看,她一头倒进马力常坐的沙发里,“姐姐,工作太忙,到得晚了,究竟是什么人找我?”
她有几分自来熟,从头坚持叫华璃姐姐,华璃一直忍俊不禁。
  “好妹妹,先不说是谁,说说你的故事?”
  “谁?我有什么故事?”这惊讶的表情倒不似装出来的。
  华璃几乎要去点她的鼻子——“你,就是说你啊。”
  “我的故事,报纸杂志你们也都看过了。”她倒是真觉得乏善足陈的样子,甚至长长叹一口气,   “不就是那么多博物馆里换来换去……”
  “这次终于下决心过新生活?”华璃替她接上。
  “是是!”说起新生活,何子乌兴奋起来,“姐姐,我才想不到,外头原来这么好玩。”

  她旋即绘声绘色描述起选秀的日子来,从如今女子竟可以穿这样简短清凉的衣服,到录音棚里各色先进器材。连汽车火车飞机统统是新鲜玩艺,更不用说电视机电脑手提电话。说着说着,她的倦意也似一扫而空,从沙发上跳起来,扯着华璃店里衣服,左看右看:“你看看,多有意思的花样。”
  废话,我进的货。华璃在心里好笑。
  “这么好玩,你怎么早先不出来?”
  “早先……早先忙着修练。”声音低下去——毕竟才出来混了几个月,撒谎这样上乘的技巧,何子乌远远没有掌握好。
  “不合格,重新找个好点的理由。”华璃故作严肃。
  “姐姐,你是公务员,但也不好随便审人,是不是?”她还想耍赖。
  “咦,不说是不是?不说我也知道,早些的时候,你的眼睛——”
  原本也只是想到古小六的描述随口逗一逗何子乌,但说到眼睛这个词语,忽然想起先前一连串推论,又想起白天何子乌无意说过的什么。华璃脑子里一连串思路隐约串联到一起,随即大笑起来:哈哈——你这个小女生——真是忍也忍不住要笑出声来,哈哈,哈哈哈哈……
  直笑得华璃腰疼,一边揉一边仍是停不下来。
  妄古小六猜测了千余年阿衣从不睁开的眼睛低下藏着什么样的思绪,原来——答案竟是这样简单。也不是何子乌的少女心态学得快——原来这个小女子,几千年一直生活在这样单纯的环境里独自修练。一个别人也不曾见过——(只有一个石头,她又不看)。她的心态,其实一直停留在少女时期。
  华璃笑到这里,何子乌早就满面通红,自知瞒不住:“姐姐,不要取笑我。生前都说我好看,彼时没有镜子,我自己又不曾见过。死后修练了好长时间,终于灵魂可以自由出窍,可是一看到那张干瘪吓人的死人面孔——我当即下定决心,永远闭目修练。再后来,到了博物馆,他们也叫我美女——可那分明是唬人——总有孩子吓得哭,或者见到古尸陈列厅便远远回避……
  姐姐,我只想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模样,算不算——好看。直到这一回,我听说有人用计算机做出我生时照片……”
  “好了好了,如今得偿所愿,终于知道自己是好看的了。”华璃要一手按着腰,才能勉强说出话来。
  何子乌说到最后,原本声音已经细得像蚊蚋,那么害羞。可听到华璃的赞扬,一双大眼睛仍是掩不住地快乐,整张面孔都随之璀璨。——那么享受,实在是要感谢电脑技术提供线索。
  “姐姐,你还没有告诉我,找我的人是谁?”
  “啊——是,是你的一个崇拜者,见过你的相貌,从此日思夜想,上天入地也定要找到你。你离开博物馆的时候,他也在那里。”完全没有撒谎,可是说地那么技巧——华璃不知道古小六躲在隔间里,有没有听得弹眼落睛。
  “本想介绍你们认识,又想一想,那太老套,不如让你们自己碰缘分。”
  “是吗?”何子乌的眼睛更亮了,“他也在博物馆么?我却没有注意,是谁呢……”下一个瞬间,她已经沉浸到少女的绮梦里面去。
  “哎,你没恋爱过?”华璃实在被这颗三千年不老少女心逗笑,忍不住好奇,也顾不得礼节了,“你生前的时候……”
  “哎,包办婚姻,不提也罢。”何子乌摆摆手,语气淡地什么似的——明明白白,如今她找到理想生活,大大享受。至于前尘往事,谁耐烦去回忆,早就抛到天不吐去。
  “姐姐,我得走了。明天还有排练。”话音还在耳边,人已经不知所踪。
  果然是好手法,难怪瞒过博物馆各色人等。亏得古小六为情所乱,失却判断力,以为她同他一样,花费三千年时间想着心事,没有好好修行。

  可不是为情所乱么?这边厢何子乌前脚刚走,那边厢古小六已经来不及从隔间里扑出来,兴奋不已面孔发红,双眼闪着精光:“是她,真没想到,那么纯粹可爱,她换了样子,那么活泼,我的天,她一定会成功……可是我——她不知道我,我要怎么办呢,她和过去不同了,也许可以……我得”他颠三倒四,结结巴巴,语无伦次,不知道在表达些什么,一下子说到自己,表情又苦得不得了,真没出息,几千年的时间也等下来了,如今却忽然手足无措起来。
  华璃没想到看到弹眼落睛的居然是她。不得不承认——马力是对的:古小六眼里,无论什么性格特质,只要放在阿衣身上,就都是好的。姜还是老的辣,只要不逼她嘴上说,心里还是可以服气的。
  “你这老鬼,帮你找到了人,倒畏首畏尾起来,你不是说过吗?当年就一直想着,如果她看你一眼你也便有个认识她的机会。”
  “可是……可是她不见得爱我。”要死了,明明是两个老鬼,却一个是单纯少女,另一个如今似一个无知少男。说不定,他们两个本是绝配,根本不劳华璃瞎操心。
  “世间男女之爱,本来多半有些先后,三千年够人类活几十辈子,对你这老鬼,却同十天二十天有什么分别?”
  一句话如醍醐灌顶,古小六到底不笨,面色明朗起来。连忙道谢——刚要习惯性鞠躬,腰微微一曲,却终于没有达到那个角度——可不是么,要追求何子乌这样的时尚美女,这些老掉牙的习惯,最好能够立时三刻改掉。
  “好久没和马步那家伙联系了,也不知道他最近看中什么新人没有,又或者下一季米兰的男装是走深色调浅色调……”终于马力也看得好笑,故意冲着古小六大声自言自语。


  总算打发完这两位,清晨的阳光已经晒进折光暗语居。“这是什么苦工,又白送一晚睡觉。”华璃大概永远也改不掉在马力面前牢骚连连的怪脾气了。
  “那就休息一天好了。”马力满不在乎。
  “喂喂,我可不是1012,我是要做生意的人。”一边抱怨一边烧一张醒神符,调水喝下去,华璃又忙着去开店门。
  只是卷帘门拉到一半的时候,忽然有些恍惚:“哎,你说古小六到底爱上何子乌什么?好似从第一眼见到她起,她是什么样子,他也爱着她,真是毫无道理可讲。”语气出人意料地温柔,叫马力吃惊。
  “谁知道,也许如你所说,他遇见她的时候,恰巧打通了‘情窦’。”
  “可是根本没什么‘情窦’,那是我随口掰的。”
  “没有?那么就是荷尔蒙分泌改变导致……”
  “荷尔蒙?可是一块石头也有荷尔蒙的吗?”
  华璃还想追问,可是马力一脚已经跨出店门,他另有他的工作,本来天天泡在折光暗语居,纯属玩忽职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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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I could have told you, this world has never meant for one as beautiful as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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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光暗语
Aur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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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折光暗语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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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42

叶轻舟大夫走进折光暗语居的时候,华璃是真心实意地觉得荣幸。
久仰久仰,大驾光临,蓬荜生辉。说得一点也不勉强。

精怪一族混迹于人类社会中,其实谋生手段众多,多半不必十分辛苦,也能过得舒舒服服(可怜的公务员除外)。这样容易,自然造就了他们多半懒散的个性。因此,从来不缺靠着天仙美貌走文艺路线的精怪(比如何子乌,“魅力女声”已经走到3强,名与利都只是个时间问题),但象叶大夫这样靠扎实努力闯出一片天地来的专业人士,却是实在不多见的。
叶大夫是中医——本市最最有名的中医。什么疑难杂症,到了叶大夫手里,有一大半可以药到病除。而若是叶大夫也摇头的病症,那么,您也不必另请高明了,实则说明命数已到。

华璃一直觉得,在人类世界里,医生是个十分吃苦的行业。为了获得一张医学院的文凭,不知熬白了多少少年头。而即使拿到执照,还要从住院守夜的见习医生做起,三班倒一天十几个小时那样熬,不晓得多少年才能出头。更可怕地是,千辛万苦总算熬出点名堂,照样还得天天面对看不好的绝症和胡搅蛮缠的家属,一个不小心,随时让人告上法庭……
当然,仅限于人类。精怪若想给人做医生,则是另外一回事情。
通常略施一两个小法术,已经可以博得一个神医的名号。更何况叶大夫作为一颗在深山古刹长了千余年的银杏树,对于生命轮回的基本原理和各色草药的使用方法不消说有着深刻的认识。要在人类社会里做医生混饭吃,实在是太容易了。
所以最初听说叶大夫的时候,华璃心想他必然走得如此的路线,并不以为奇。

然而她错了。
这几年叶大夫已经是本市中医界的绝对权威。关于他妙手回春的报道越来越多。因为名声太响,总有好事者对他的来历背景也感兴趣起来。读罢人类八卦记者的各色报道,华璃发现:叶轻舟大夫的从医历程,竟然完全按照人类的医生养成路线走来,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从读大学做见习轮通宵到终于自己开诊所,他愣是吃尽各种咸苦才获得今天的名声威望。华璃做过详细调查,一切经历绝对属实,这当中的完全没有精怪们惯用的篡改他人记忆之类的手法。
于是,她彻底地困惑了:怎么会有如此不怕苦不怕累努力奋斗的精怪呢?关键是,人类的医术对他来说恐怕也太小儿科了吧?就算辛苦奋斗只是装装样子,他也何必浪费这些年的时间?

莫非是为了家庭?叶大夫的妻子陈宁海是如假包换的人类。两人结婚二十年,有一个女儿叶叮叮,小名铃铛儿,今年十七岁,在本市J大学计算机系读二年级。
也许他不希望妻子知道他的实际身份?但这也不通——精怪和人类通婚的古往今来大有人在,要在人类配偶面前隐瞒身份太容易了,象“一叶障目”之类的小法术,一棵草修炼上五十年也就可以做到。完全没有必要真那么辛苦去做个人啊——更何况,叶大夫在遇到他的妻子之前,已经认认真真读完七年医科大学。
如此种种的疑窦,在华璃心中存在已久,想着若是有机会,一定要问个明白。
今天,机会来了。

一张方方正正地国字脸,两道漆黑浓眉,得体的短发同量身定制的灰色西装和薄底皮鞋配合得刚刚好。叶大夫周身上下散发出一股宁静干爽的木质气息,真“人”比照片更具亲和力。
就算以人类的眼光看,他也无疑是中年成功专业人士的典范。
只是,他有心事——当然,如果没有心事,如何会来“折光暗语居”?
他会有什么心事呢?
华璃还在七想八想,叶大夫已经取出一张照片。“华小姐,我想,请您帮我调查一个人。”
咦,这是谁?
照片上是一个十八九岁的美少年——呃,真的是——美少年。——修长的眉,一双寒星般深邃的黑眼睛,薄而敏感的唇,刀削出来似的挺括鼻梁,还有——还有他的皮肤——不要说是少年,就算是妙龄少女,华璃也从来没有见过谁有这么好的皮肤。真正是欺霜赛雪阿,白得简直没有天理了。
照片上,他穿着一身浅灰色休闲装,脖子上系着一条浅粉色手帕,看上去十分文艺。慢着——看到那条手帕,华璃意识到什么:那手帕的材质十分特殊,并不是人类惯用的一切纺织品。那么——这个少年,不是人类?
废话,华璃刚一想到,连忙在心里骂自己蠢——叶大夫来托公务员查“人”,查的,当然不会是真正的人类。只是,通常的精怪,华璃一眼就能看出他或她的真实身份——这是公务员的基本素质么。可这少年的本尊气息却似乎收敛地十分彻底。加上外形又好看地具有迷惑性,以至于华璃一时半会儿竟被骗了。

“华小姐,您见多识广,可认识他?”
华璃摇摇头,这么白的皮肤,如果见过,她一定记得。
“那么,您能认得出来他的本尊是什么吗?”叶大夫问地十分客气。
“不借助工具的话,不——若不是这条手帕,我甚至没有人出来他不是人类。”华璃老实交待,虽然显得业务素质欠佳,但诚实也是公务员手则上的一条。
“我也一样。哎——”叶大夫一声叹息,“他叫唐爽——至少,这是他以人的身份出现时候用的名字。是小女铃铛儿的同班同学——”
啊,原来如此,华璃暗笑,本来十分严肃,此刻心情略为轻松。
叶大夫却没有注意到她的表情变化,继续说下去:“最近,我担心他同小女走得过近了——铃铛儿常常夜归,有时候是整夜不归,同学都说她和唐爽约会。虽说她的成绩并没有下降,可是我与妻子都担心……”
哈!要不是面前时德高望重的叶大夫,华璃此时恐怕已经暗笑转成明笑。她本担心是什么大事,原来说穿了,哪怕是千年老树修炼成精,全天下的父母亲操的都是一样的心。

“叶大夫,大学生谈恋爱是十分普通的事情呀。”
“可是,这个唐爽不是人类。”
这倒没错——铃铛儿却是人类。精怪们的法力多半是通过自身修炼而来,所以遗传因子的作用非常弱化。如果精怪与人类通婚,子女一般都是普通人类。许多人类终其一生,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或母亲原来拥有高强法力。精怪的身份,若在普通人家里被揭穿了,恐怕会引起一些麻烦。可是真没想到,叶大夫竟也会有这份担心?华璃不解:“大夫,您当然知道如今大部分生活在人类社会的精怪并没有恶意。再说,您和您的夫人,不也是异族通婚?”
“当然。可是……这个唐爽十分诡异,华小姐,连您也看不出他的本尊,是不是?”
“那也不算出奇,精怪修炼地高了,隐蔽能力比较强,也是有的。”
“是,若仅仅如此,我也不至于会来找您帮忙。只是,我怀疑唐爽对铃铛儿有特殊企图,要不然,就是对我?”叶大夫的语气里充满了不确定:“发现他们在一起以后,作为一个关心女儿的父亲,我也曾经想盯一盯他们夜晚去哪里约会。可是——我跟了几次,可是,次次跟踪都被破坏,有一次,还让我在南郊的荒地里白白转了半个晚上。很明显,唐爽和铃铛儿之间有秘密,他不愿意被我知道,故此用了干扰手段。——华小姐,您说,这是为什么?”
“也许只是少年人不愿意被家长发现?”华璃还想找个理由,不过自己也觉得有些勉强。破坏跟踪也就算了,唐爽若真心喜爱铃铛儿,又如何要如此明目张胆地整蛊他的未来老丈人?
“我知道了,我会调查唐爽的身份。”她答应叶大夫——当然,作为公务员,本来也没有不答应委托的权利。

要调查唐爽的身份,最最简单的方法,自然是直接走到学校里去,对着他挥舞工作符,要求他老实交待。当然,真这么简单,公务员也不用混了。
如果他有心作弄叶大夫,自然也不会老老实实听华璃的话。
华璃决定走隐蔽一点的路线,她跑去J大学计算机系冒充旁听生。
很快在教室里看到唐爽,连同叶叮叮——两个人手拉着手,上课也要坐在一起,时不时四目交投,分明是一对热恋的少年人。看起来,叶大夫说他们走得近,用词那是相当含蓄。
华璃隔着三个空位坐下来,刚好可以仔细打量叶叮叮的侧面。叶叮叮有一张非常典型的中国面孔,细细弯弯的眉毛,俏皮的丹凤眼,外形完全不似她的父亲——看来即使在相貌上,精怪的遗传也比较弱。

她从书包里悄悄掏出一块磨成圆形的水晶片——这东西公务员的配发装备之一,官方的名字是“外形伪装类法术过滤仪”,不过人类对它有个更为简洁直白的称呼:照妖镜。虽然华璃坚持认为这么叫极具歧视性,但其实形容十分贴切。高级一点的伪装术,肉眼看不透,用它百试百灵。
此刻她仔细调整角度,将镜片对准唐爽。
唐爽的形象模糊起来——过滤仪已经开始工作,还不怕你不现身?华璃暗暗得意。
可惜的是,她的得意只持续了短短几秒钟——唐爽的形象模糊以后再次重组——咦,怎么可能?他仍然是唐爽,五官身材没有一点点的变化。倒是颈上的那方手帕有些异样,变成一团浅粉色的絮状雾气——
这是什么?啊——云锦!一个古老的名词从华璃的脑袋里跳出来。
我的天,云锦!这世上竟然还有云锦!华璃倒吸一口气,她一直以为,自从织女被王母给揪了回去,世间就再见不到云锦了!
而唐爽却拥有一条云锦做的手帕!——不,他绝对不可能是普通人,只是因为不知道什么缘故,过滤仪对他没有发生反应。
过滤仪坏了!一定是坏了。华璃在心里想——又不对啊,如果坏了,怎么可以识别云锦?那么,就是选择性地坏了。
无论如何,今天找到云锦这条线索,也算不虚此行。她收起仪器,从教室后门偷偷溜出去。

第一件事情是给马力打电话。
“喂——什么?华璃?什么事?”只听得背景一片嘈杂,马力似乎兴奋地不得了,拔直了嗓门喊。见鬼!华璃低头看看手表,才下午四点钟。
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她伸手拦下一部出租车,去“哭泣的狐狸”酒吧——在这种钟数上疯成这样,马力不可能在其他的地方。

深色的玻璃门窗隔掉阳光,“哭泣的狐狸”是一个没有白天的地方。永远是红的灯绿的酒,伤心人的情歌渴睡人的眼。
华璃走进去的时候,大约一轮劲舞刚刚结束,气氛比电话里温柔缠绵很多,一个烈焰红唇的艳女抱着麦克风,压低了嗓门缠绵悱恻地唱着:“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啧啧,那么奇突的搭配!不过此刻华璃顾不上评论,目光一转看见马力坐在一角,过去大力拍他的肩膀。
“你?”
“有事,大白天的从来不见你做正经事,倒在这里逍遥自在……”看见马力没好话的臭脾气又上来了,她打算发长篇大论。
却没想到马力经竖起一个手指“嘘——”,华璃这才借着明明灭灭的灯光看清楚他双眼朦胧,完全沉迷于咿咿呀呀的歌声中。
咦,这首歌有什么特别好听的吗?她也能跟着哼哼两句: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一曲终了,酒保送过来两杯水果酒,马力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这么甜的东西,拿起来一饮而尽,才缓缓回过神来问华璃:“什么事,说吧?”

“我的伪装过滤仪坏了。”
“哈,不可能,照妖镜是不会坏的。”
“它的确坏了,照不出来唐爽。”华璃将叶大夫的委托和她的调查简单陈述一遍:“你相信吗,今日世界,居然还有云锦!你说,普通人类,怎么可能有云锦做成的手帕?”
“云锦?你确定没有看错?”这一下,连马力也吃惊:“不是说如今天上也空气污染地厉害,就算织女也织不出来了……”
“所以一定是古董。”
“那也不通,织女被捉回去的时候,王母早就把流落在人间的云锦都收走了。就算没有收走,这种织物那么娇贵,以人间如今的空气质量,最多能保存两三年。”
“说不定之前抽了真空藏在瑞士银行保险箱里。”华璃耸耸肩膀,换来马力老大两个白眼。
“既然有了云锦,那唐爽也许是天界下来的,你可以告诉叶大夫放心了——天界下来的,没理由对铃铛儿心存不轨。”
“可是我的过滤仪仍然坏了。”华璃坚持,“你帮我送去修一修。你上次不是给我带了最新版本的补丁,同我说就算是神仙也会有所显示的?没有理由完全看不出来啊。除非这个补丁有bug!”
她几乎硬把过滤仪塞进马力手里。
没奈何,马力只得接受任务,“好吧好吧,我送去查查——但我可以告诉你,八成照妖镜没有坏,是你走错了路。其实,你说到云锦,我倒想起来了,云锦只能在人间保存两三年,但唐爽如果真是人,他的过去至少十八二十年,这个过程是真是假,你大约还可以分辨的吧?”
“啊!”华璃猛拍自己的脑袋!马力有的时候,还真有点一语惊醒梦中人的本事。

简直太容易了,早先怎么没想到?!
什么法术工具都不需要,隔天华璃回到大学里打个转,已经有不少同学透露给她资料。——象唐爽这样外形出众,是很难不吸引人注意的。
可唐爽再一次出人意料——除去极个别向叶大夫这样真正去过人类生活的精怪,大部分精怪被问及过去的时候,总是信口胡编一个,然后通过一定特殊手段制造些证据,比如篡改一些人记忆让他们变成童年伙伴之类。这些手段,能瞒得过人类,却逃不出华璃的法眼。
可是可是,这个唐爽,他竟说自己是持有美国护照的华侨,第三代移民返来,在本地没有亲戚。几句话就打发了人,还完全不需要技术配合。华璃溜去他的宿舍找到他的护照——当真是印着白头鹰可以出入海关的,不是花钱买来的山寨货。
他在半年前入境,做了J大学计算机系插班生,同时辅修中国古代建筑——据说这是他的兴趣所在,也是他为什么回国继续高等教育的重要理由。一切都没有问题,功课是一等一的,人缘也好,唐爽完美地可以当选杰出青年。同学都喜欢他——尤其是女同学,偏偏他爱上叶叮叮。他们两个拍拖,是所有同学都知道的事情。
可是,唐爽越没有破绽,华璃心中的疑窦也就越大。——他掩饰地越好,便越象是隐藏着什么目的。究竟是什么目的?确实与铃铛儿或者叶大夫有关吗?
唉,可惜华璃的公务员权限仅限于本市。要能去美国调查一下相关资料,或许可以知道真假。

满怀心事回到折光暗语居,门口有人在等。
这个马力,回来地倒快。
华璃走过去,习惯性地又要一巴掌,可是手伸出去,却生生在半空中刹车——“呃——请问,您是——”
不是马力——这男生的身量要比马力高大健壮,一样的深色皮肤,但眉眼英俊地多。他转过脸来的时候,华璃简直有点心跳加速的感觉。
可是来人跟着的一句话,却是华璃猜一千次也猜不到的。
“是华小姐吧?听说你们这里在招店员?”他指着橱窗上贴的招聘广告——这张广告是昨天才贴出来的。这阵子忙得狠,天天往外跑,折光暗语居三天两头要关门。华璃上任不久,已经深刻意识到公务员不好当。若要兼顾生意,一个人恐怕不能够,只有请人看店一条路。
“我是请人,——可是,你?你的意思是——你?”华璃看看来人,又看看橱窗,看看橱窗,又看看来人,一时搞不清是谁脑子坏了:“这位先生,您大概知道我们这个店卖什么吧?”
“当然,女式卡通风格睡衣及内衣。”他回答地倒是很流利。
“那么——您觉得您来这里当店员,合适吗?”虽然从私人角度来看,华璃大约是不会介意与这样一位帅哥共事的,可是,顾客们会怎么想?
“华小姐,启示上并没有说有性别限制。”他还很有理由。
“那——是——我疏忽了,可是,我的意思是……”华璃大晕,天啦,她确实疏忽了,可是谁能想到会有男人来应聘……难道经济真的那么差了?一下子想到马力常常挂在嘴边的这句话。
“你的意思是不要我?可是,不是男女平等的吗,我看这启示上面的要求没有我不吻合的。”英俊的面孔一脸无辜,我的天,白长那么帅了,怎么那么死脑筋,华璃在心里骂。
“不,不——,这位先生,没有写明性别是我的错,你要是不满意的话,我现在马上就加上,你要是还不满意的话,我……”
她也不知道她还能干什么。

哈哈哈哈。要看着华璃急得额头都冒汗了,来人才大笑起来:“好吧好吧,华小姐,您别急,我不来您这里打工就是了,不过,马力叫我带一样东西给你。”
他妈的,难道是存心来耍我的?!
华璃才发现自己被耍,一腔怒火顿时熊熊燃烧。“死人马力呢?你是他的什么人?快把我的过——”
等一等,马力要来人带给华璃的东西,当然是华璃叫他去修的过滤仪了,可是,不对啊——华璃完全没有认出这个来人身上有任何精怪气息,难怪一心一意相信了他是来应聘店员的。问题是,马力会托一个人类带“过滤仪”吗?万一出了差错,那可非同儿戏。——她冷静下来:“是什么东西?”
“当然是您的过滤仪。”
他是自己人,华力长大了嘴。愣在那里,也顾不得礼貌了,对着来人左看右看,真厉害!气息掩藏地这么好,完全看不出来——几乎和唐爽一样。唐爽!想到唐爽,华璃心里有些什么东西隐约串联起来,她还在思忖着这一切的联系,来人又补充道:
“——完全检修过了,它没有问题,但是,也可以说是有问题的。我来走这一趟,就是希望能来解决这个问题。”言辞十分莫名其妙。
“那么说,你是技术人员?你是和马力一起过来的?”
“不,马力有些其他事,我申请特别通道过来。华小姐,您还不让我进门么?”
华璃白他一眼,没有好气地打开店门。

进得店来,那人也不坐下,只是走来走去,看着店里的陈设和货品。等到一半以上的睡衣都被他拉出来打量过,华璃终于沉不住气了。
“哎——你看够没有?我说你——你是谁?”
“我?哦——Ferragamo。”
“什么?”华璃没有听清楚:“什么什么毛?”
“Ferragamo——”他重复一遍。
“什么鸡毛?”这次华璃听懂了,可是气他之前耍他,“我说鸡毛兄,你来我这里不是来参观的吧?东西呢?”
“你急什么?”“鸡毛兄”却不急不慢,此刻正扯着一件睡衣念念有词:“我说你只做这些卡通商品么,太没有品味了。面料不够高贵,花样又太幼稚。恩,大部分不能看,这件勉勉强强,我说——肩膀再收一寸好看很多。另外——不许叫我鸡毛。”
不是技术人员么,怎么象个半路出家的裁缝?

“切——什么叫面料不高贵花样太幼稚?这些睡衣我这一季不知道卖得多好。你要不喜欢纯棉和真丝,祝你天天晚上穿化纤。”华璃最见不得有人批评她的货物。
“哎……纯棉和真丝已经满足了?没见过世面就是没见过世面。”鸡毛抚掌大叹,表情十分夸张。
“少吹牛——那你倒说说什么面料够高贵?”
“这个嘛,华小姐,你听说你最近开过眼界啊,”鸡毛忽然凑到华璃面前,一双好看的眼睛里满是笑意,奈何油腔滑调不象好人,“云锦——你不是说见到云锦么?此物只因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我嘛——就是为此而来的。”
“你——你认识唐爽!”华璃反应过来,直跳起来,点着鸡毛的鼻子:“你是谁?他是谁?快告诉我你们是谁?”
“我说华小姐,早从马力那里听说过你这女张飞的脾气。我说,你就不能理智点么?我可不认识什么唐爽。不过么,象云锦这样高贵的面料,如今都只用来做限量版产品。你不懂了吧?每一块云锦都有它的身份编号。如果你让我见一见那块云锦么,说不定——我可以从他的出处去查一查?”
“什么女张飞?你少信口雌黄。还有,你别当我不知道,如今天上的污染也很厉害,织女也早织不出云锦了。”
“嘿嘿嘿,你还真是单纯啊。你不知道有句话叫‘物以稀为贵’么?又或者你懂得‘奇货可居’?如果不说得珍贵一点,怎么能哄得神仙姐姐们排队掏腰包呢?哈哈哈哈哈——”鸡毛一脸“说你土你还不承认”的表情,十分欠揍。
亏他好意思刚才装成那死脑筋的样子要来应聘店员,华璃在心里将他和马力打包痛骂一千遍。

然则骂归骂,正事还是得问明白。
“你那么熟,是二道贩子吧?”
“你说呢?”鸡毛浓眉一挑,“你不就想套我话知道我是谁么,来,你自己来看——”他不知从什么地方掏出华璃的过滤仪,伸长了胳膊对着自己的面孔,胡乱挑了挑焦距,招手叫她。
华璃凑过去——没有变化,完全没有变化,还是那张嬉皮笑脸叫人气不打一出来的面孔,隔着水晶略有放大。
但见过唐爽以后,也就没有引起太大的惊奇。
“我就知道那个神仙补丁有bug。”华璃忿忿,一不小心又被鸡毛占了嘴上便宜。
“嘿嘿,原来你以为我是神仙——”他很是得意。
“表以为自己是神仙了不起,神仙也分三六九等,象你这样的二道贩子,也不必出来丢人现眼了。”华璃硬生生顶回去。
“哈哈哈——”鸡毛却似听了个最好笑的笑话,从进门开始,他就一直不怀好意地笑着,窃笑贼笑大笑,此刻华璃恨不能往他大张着的嘴里塞一卷毛线球。
“我说大姐——见识短我不怪你,不动脑子可就是你的错了。你也不想想,马力什么时候有过权限出入天庭找技术支持的?”
大姐?!竟敢叫我大姐!华璃终于忍无可忍,捉起桌上的什么东西飞掷而出。可惜武功不精,被鸡毛接个正着。

更糟的是,当华璃看到鸡毛仔细打量那只暗器机器猫闹钟的时候,忽然意识到——这个没正经的家伙说的,居然是对的。
马力的真正工作,是一个时空管理员。
华璃听他说过,人类世界即使是今天,也有不少实验室致力于研究时空穿越技术,不是没有结果的,只是方法尚未成熟,各国都视其为最高军事机密的形式。
要到大约24世纪中叶,穿越技术才终于比较成熟——可以用较低成本实现,费用不会高于如今去欧洲过圣诞节的价位。一时间穿越旅行团风行起来,结果却让一些被称为“时空黑客”的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在旅行之际制造出种种违背历史的时空混乱。
为了杜绝这样的混乱,联合国不得不对时空旅行做出严格限制,报名者需签一份长达100多页的保密守则,通过三轮面试,并轮候背景审核。只有时空管理员是可以自由出入于一段时间的,每一组时空管理员都负责维护一段时空的稳定和历史的真实,监视来到这段时空的旅行者,确保没有时空黑客存在。
“如此这般严格琐碎,时空旅行还有什么趣味?”华璃记得自己当时大吐舌头。
“照样趋之若鹜,为了背景审核轮候十年八年不在话下。”马力却不以为然——他是公元1500年至2500年之间的时空管理员,可以在这上下一千年中自由穿梭。
但是,鸡毛说地对,职权范围仅限于人间,他并没有出入天庭的权限。

华璃全明白了,鸡毛并不是神仙。
之所以过滤仪没有显示,因为他并无伪装,他是如假包换的人类,只不过,他来自未来。
可问题是,一个人类怎么会那么了解云锦?
疑问挂在华璃脸上,鸡毛不看也知道她在想什么。
“大姐,以你的智商,一定猜不到云锦其实早就在人间生产了吧?”
“人间?怎么会?不是说环境污染——”
“环境问题再难,也有解决的一天。云锦为什么会在人间生产?你说那么多港商是为什么把工厂开到深圳呢?啊?大姐?”他大约终于找到一个和“鸡毛”相配的称呼,一口一个“大姐”叫得甚欢。
“该死,早没想到,唐爽是个时空黑客。”
“又错——如果他是时空黑客,还能在马力的眼皮底下逍遥至今?”
“马力靠得住,猪也会上树!……如果唐爽不是未来人,他怎么会有你们那里生产的云锦?”
华璃好不容易消化了这番奇谈怪论,以为自己想到结论,偏偏又被鸡毛泼了一盆冷水,十分气结,嘟嘟囔囔。
“也不知谁是猪……”没想到鸡毛竟十分捍卫马力,“大姐,你真单纯。你不会真的以为,天上人间那么多商人,会看不见时空技术带来的商机吧?你也知道叫马力来找我们检查照妖镜了,不会真以为你们这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神器法器,和未来的技术发展没有一点关系吧?人类科技赶上你们的那些法术也不过就是几百年的事情。这个时间段有我们那里生产的云锦不出奇,这样的天庭限量版产品出现在人间才是奇事。还有——你以为时空管理员是随随便便啊猫阿狗都能当的啊?唐爽绝对不是未来人——马力早就彻查了所有时空旅行团的记录——这是百分百绝无差错的事情,要不是他的情况特殊,这么简单的事情,用我特地来跑这一趟么?哈哈哈哈……”
几句话彻底颠覆了华璃的“传统思想”,鸡毛似乎从中得到极大满足,得意洋洋。

这个仇是迟早要报的,华璃十分肯定。
不过当下,且先看看这鸡毛有没有真本事。故此华璃不露愠色,反而灿然一笑写下一个地址:“既然鸡毛兄有这般能耐,那就烦请您去学校跑一趟吧。”
“等着瞧好吧,大姐——”鸡毛打一个响指,自信满满走出门去。
可是一秒钟以后,华璃立时听到一声歇斯底里的惨叫。只见鸡毛双脚乱跳,手指天空,嘴里不知骂着什么。
她定睛一看——啊呀呀,真是现眼报,来得快!——原来鸡毛一只脚刚踏出店门,头顶就中了鸟粪炸弹的暗袭!老天有眼,不知哪只好心的鸟儿要替华璃出一口气。
“喂——鸡毛兄,我忘了提醒你,虽说我们这里环境污染还是大问题,不过鄙店周围的生态,那可是一等一的啊!”
她故意提高嗓门喊出去。真是太痛快了,什么气也消了。

越想越开心,门口的风铃响起来,华璃还在一个人乐,也不管来人是谁,职业性地就说:“欢迎光临,随便选购。”
然后她一抬头看见叶大夫。
糟,怎么这么快就来催帐了。
“啊,叶大夫,关于唐爽的事情,我们还在调查——已经特别请教了专业人士(见鬼的专业人士鸡毛……),相信不久就有结果,请多给我们一些时间……”一口气说出一串。
“啊华小姐,我不是催你们。只是——有一些新的情况,我很担心——”叶大夫的眉头比起上次又锁紧了几分,当真是操着很大的心:“铃铛儿昨晚上同我说,这个周末要和同学露营——,你知道,这个同学自然是唐爽。”
“露营?”有资料当然是多多益善的。不过,光看叶大夫的表情,华璃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原来只是小恋人要去露营。她想起那天看见铃铛儿和唐爽的亲密状况,他们露营有什么出奇的?不过对着长辈还是得尊敬,她只好扯些有的没的:“这个季节去露营,可能是有些冷……”
“不不不,华小姐,您误会我的意思,”叶大夫看懂她的表情:“露营本身没有什么,问题是,他们要去的地点——觉了寺,他们要去觉了寺附近露营!”
“觉了寺?您的意思是,您——”
“正是。”叶大夫点点头,“华小姐,我实在不知道唐爽的目的如何,您应该可以理解我的担心。”
这下子清楚了。
也许确有阴谋,也许只是巧合。植物精灵虽然魂魄化作人形,但生活能量却仍然依靠其存活的植物本体提供。虽然魂魄与本体之间可以相隔十万八千里,但两者仍然一直维持着巧妙的关联。一旦本体受损,灵魂力量也会受到相似的伤害。
而华璃当然知道,觉了寺——这座位于临省山中有数百年历史的古刹,正是叶大夫的植物本体所在之处。
“叶大夫,你可以阻止他们去。”
“我虽然担心,但并不是一个专制的家长,”叶大夫似乎很为难,“而且,我也许可以阻止铃铛儿,但唐爽如果想去,却一定去得成。”
“所以……?”
“所以……,华小姐,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您能跟着他们跑一次。我尝试过跟踪他们,但每次被唐爽发现阻止——不过我知道,公务员为工作方便可以使用癖息丹,让其他精怪在一段时间内无法感知到,误会做普通人类……我想或许会有所发现……另外,如果这个行动超出了您的职责范围,我想——我可以负责一部分费用。”
“费用?!”——叶大夫显然是正人君子,他不知道,没有什么要求是超出公务员职责范围的——公务员就是这样可怜的角色。可是,“费用”!听到这两个字,华璃的眼睛不由自主地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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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小蝴蝶显然没有看见这么大一个铺垫。。。。
But I could have told you, this world has never meant for one as beautiful as you.
Posted: 2009-09-07 12:35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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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r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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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引用第26楼娇娇很乖于2009-09-08 11:59发表的  :
今天没更新


已更新~~嘿嘿
But I could have told you, this world has never meant for one as beautiful as you.
Posted: 2009-09-08 12:53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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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42(续 ——前面太长了,另外放一楼)

送走叶大夫,天已经黑了。
这一天发生了不少事情,华璃关上店门,开始计划周末的行动。
谁说人类的科技落后呢?手指在键盘上敲几下,万能的网络就告诉她相关信息。许多法器的功能也不过如此。
——觉了寺位于临省天灵山山肩,已经有超过八百年历史。天灵山高约一千五百米,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风景区。只是类似这样的景区在临省少说也有十多处,觉了寺虽有近千年历史,但寺内风景并不特出,加之山路陡峭难行,因此不十分吸引游客。只是寺中有一颗千年老银杏,据说看尽山寺几番兴衰变迁,甚至历史上有几次山火的纪录,也都没有伤到这颗老树。因此每逢初一十五,总有相信老树性灵的香客上山祭拜。
据说祈祷健康,特别灵验。
哈,可不是灵验么,华璃笑。

天灵山距离本市差不多100公里路程,短途火车每日早晚两次出发。
根据叶大夫提供的消息,唐爽和叶叮叮大约会搭周六早班车出发,中午左右到达,下午可爬到山上过一夜,隔日返来。
大可以与他们同车而走。叶大夫说地对,作为公务员,她会使用癖息丹,为了保险起见,外貌也可以稍作修饰。
只是,她该去那里做什么呢?
真正的任务自然是去跟踪唐爽和叶叮叮,但是表面上,总得有个借口。
这借口不太好找。
度假?远足?祈福?华璃在脑子里大致过一遍,都可以用,可是一个人去做,都显得生硬。
真没有道理,象唐爽和叶叮叮一样两个人在一起,就做什么都有理由,就是面对面两个人望一天别人也不会奇怪。
华璃想起马力,在没有更适合人选的前提下,不如找他一起去。
她打电话到马力的手机,可是手机说:该用户不在服务区。
马力的手机是他用来穿越的时间机器,如果他说用户不在服务区,那就是真的不在服务区——他跑去其他的时间了。
他干什么去了呢?

没事的时候,华璃不常想起马力来,反正他随时都可能会出现在店里。时空管理员大部分时候并不忙——穿越旅行审核那么严格,时空黑客其实很少有机会得手。
何况,他们计算时间的方法与普通人的观念不同,华璃不太懂得算法,只知道有时候马力跑去其他时空转了老大一圈回来,她这里也不过就过了一两个钟点。
可难得有一次要找他,偏偏他不在。
他去干什么了?有紧急任务吗?
好奇心冒上来,华璃拨另一个电话号码。
电话接通,对面传来一把少女圆润的声音,“你好,这里是哭泣的狐狸——”
华璃每次听到这个声音,都仿佛听到泉水淙淙,又会想起“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句子。
“阿水水,你可知道你师傅在哪里?”
“师傅?他今天没有来过。”
“有紧急任务?”
“师傅没有说……”
大约确实有紧急任务。
“没事了,再见阿水水,你师傅如果回来,让他联系我。”
华璃正要挂电话,可是阿水水却想起什么来:“等一等,华姐姐,刚好你来电话,有个深色皮肤的帅哥,你可认识他?”阿水水如此这般形容一番,分明说的是鸡毛兄。
“噢?什么事?”华璃听对方的声音似乎有事,回答十分谨慎。
“这家伙来了几个小时,喝掉我几瓶好酒,此刻正拽着麦克风发酒疯,唱什么‘你就象那一把火,熊熊火焰烧烤了我’——我正想找人把他拉走,华姐姐,你认识他么?这是个什么歌?”
这个鸡毛!
华璃算算时间,敢情他去洗了把头就正事不干找乐子去了。人类当真是越来越懒了,如今已经有人在号召每周四日工作,再过个几百年,大概下午四点确确实实好开始欢乐时光了。
只是,“一把火”?也不知道这个未来人从哪里学会这首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流行曲。
“不,不认识。”开特别通道穿梭时空自然是有严格要求的,鸡毛若明日天亮仍不开工,自然会有马力他们去收拾他。此刻,华璃才懒得去替她收拾残局:“阿水水,我不信你不知道怎样处理醉酒人客?”
“收到,”电话那头,这古灵精怪的酒店老板娇俏一笑,她问这一句,只是不想不小心得罪自己人。
挂下电话,华璃暗笑,十分好奇明日鸡毛会怎样抱怨今日所受待遇。

可是第二天,鸡毛并没有来汇报调查结果。
隔一天也没有来。
再隔一天,已经是星期五。
非但鸡毛不来,马力也不出现。
华璃打电话去哭泣的狐狸,阿水水也摇头。
“师傅几天没来了,那个客人?哈,既然不是华姐姐你的朋友,我自然掏了他的腰包然后把他扔出去了,后来就没见过。”
真要命,一个比一个靠不住,原本还指望鸡毛能提供若干信息,方便她的跟踪和判断。此刻,华璃只得自己收拾东西。
顺便说一下,她最终选定的出行身份是一个自然科学爱好者——穿着防水靴子,拿着捕虫网,腰里一个小包,装的净是些瓶瓶罐罐。
这类职业早几百年大有作为,不过如今已经式微——人类早已经把他们能找到的动物植物都分类地七七八八了,天灵山虽然位于郊野,能采集到的标本也都是最最普通不过的。——但是,总不会比一个人单纯去度假更傻吧。

大清早到车站,已经看见唐爽和叶叮叮。
手拉着手,唐爽背着一个不小的背包——大概装的是露营工具吧。叶叮叮提着一幅轻便式画架——华璃想起来了,唐爽在大学辅修中国古代建筑,那么,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去画寺庙建筑?又不知道这会不会和华璃的“自然爱好者”身份一般,只是表面伪装。
凭心而论,光从外形来看,这两个人实在不像是时下的年轻背包客——他们都太秀气,有股子超凡脱俗的干净气息。却没有那种能在三五分钟内支起一顶帐篷的能干样子。
当然,当然,人不可貌相。
火车很空,在距离他们几排的地方坐下来悄悄观察。因为不甘心,又拿出过滤仪来看,只是对来对去,除了那块云锦变得飘渺,其他一切没有异常。
隔壁位子一个三四岁的男童看见新鲜东西,爬过来指着华璃手中的过滤仪:“姐姐,这是什么?”
“是放大镜。”——在普通人看来,也确实和放大镜没什么两样。
“放大镜是做什么用的?”小童十分好奇。
“用来观察眼睛看不见的细节,你若用它看一只蜻蜓的面孔,会发现他的眼睛有无数个小六角形小格组成。”
“似家里的纱窗格子吗?”
“可不是。”这比喻虽奇怪却颇有几分贴切。
华璃干脆同孩子聊起来她之前在网上恶补过的一些自然科学知识,一大一小其乐无穷。
忽然想到,若人类认识了混迹于他们当中的精怪,不知道会不会也会门纲目科属种如此这般分类一番,那么,象唐爽这样特别不好分类的例子,必定值得好好研究一番。

两个小时的车程很快过去,快到天灵山,孩子的家人找过来。
年轻的母亲看着爱儿,忽然同华璃这个陌生人感叹起来:“明儿出生即被诊断出视网膜母细胞瘤,都说如不及时摘除眼球,则癌细胞会很快扩散。那一年我们什么疗法也试过,并不见效,后来我疾病乱投医,来求银杏树神。真没想到,下山后即偶然得到一副中药方子。两年多吃下来,肿瘤细胞竟自动消失,如今明儿眼睛只有小小近视,已不妨碍他做一个正常儿童。我特地带他来拜神还愿。”
真没想到这孩子吃过这些苦,华璃动容,叶大夫真正功德无量。
他的委托,她一定要做妥。

初秋的天灵山仍是绿色的,但已经没有了夏日的那种浓酽欲滴的感觉。阔叶树的叶片边缘微微泛黄。小雏菊仍然开放,花瓣有些卷起。一两只蝉躲在树冠深处,偶尔长鸣一两声。似盛大舞会开至深夜,大家都有些累了,却快乐而心满意足。
空气里湿漉漉的,也许午后会有一场沁凉的雨。
华璃同明儿母子一起上山,倒比一个人更自然些。明儿好奇,看见野花秋虫,都会停下来看一看。三个人的脚步便比唐爽他们慢下一截,远远地隔着二三十米的距离。
没想到这次任务还有这样让人愉快的一段路,她深深呼吸着山林里的清新空气,这样的空气曾经是华璃非常熟悉的——在她决定去人类城市生活以前。
多久没有回来了呢?
“夜里更美,星星象一块一块冰挂在头顶。萤火虫落在山泉水边,一闪一闪排成一排,又好似一直延伸到天上,与银河连起来。”她同明儿说。
小男孩即刻祈求地望着妈妈:“妈妈,我们夜里可否住在山上看萤火虫?”
他的母亲十分温和:“不,不是今天,不过妈妈保证,以后你有大把机会见到这样的景象。”
是真的,华璃在心里想,只是如果没有叶大夫,这母亲听闻爱儿如此的请求,不知会伤心成什么样子。

进了山门,明儿跟着母亲去还愿,华璃则自己四处晃荡。
山寺结构并不复杂。大殿之后,另有一处药师殿。两殿西侧是五百罗汉堂,东侧有空间颇大庭院,有一道花门隔出两进,外进有一片小小池塘,周围种着不少花草。水中几尾锦鲤吐着泡泡,悠闲自得。叫华璃不犹感叹,有时候宗教真是似一股神秘力量,并不需要是神仙洞府,只是稍稍滤去尘世气息,已经让人心旷神怡。
内进正是银杏树的所在,另有一座不大的六层宝塔,门口挂着一把铁锁已经生锈,大概很久没有人上去过了。
风吹过的时候,有清脆的叮当声想起。华璃一抬头,原来是塔檐上挂着的铜风铃。
明儿的母亲带着明儿点起香烛,潜心祈祷。华璃不打搅他们,去西侧罗汉堂参观一番,回来她们已经走了。这一次,看到唐爽和叶叮叮在这里——已经支起画架,原来是来画塔的?
唐爽坐在便携式的小凳上,叶叮叮一手支在爱人的肩上,俯下身子在唐爽耳边絮絮说着什么。无论怎么看,这两个人都十分正常。不知道什么时候,牛毛细雨雨已经如一张网一般密密罩下来,但年轻的恋人浑然不觉。
虽然华璃完全理解叶大夫的担心,但单看这唐爽的外形,她却实在很难想象他怀着什么阴谋。她今天已经不只一次产生这样的感觉,觉得唐爽,连同叶叮叮这两人身上都透着一种干净纯良的气息,而且,不知怎的,这种感觉在上山以后,愈发强烈起来。

但是,慢着——
就在这一个瞬间,公务员直觉发生作用,她感觉到什么——不是来自面前的小情侣,是她身后,有“人”!她确信无疑。
华璃猛然转头,只见一抹绿纱在花门边一闪消失,她不动声色地跟出去。
池塘一角种着一丛芭蕉,扇子也似的宽大叶片下面,又有几支更为小巧的美人蕉,正在花期,开出亮黄色的花朵。
并没有风,可其中有一支,花叶微微颤动。
华璃笑起来,走过去自言自语:“我听说一个故事,王子在美丽的夜晚爱上了被魔法禁锢的公主。公主同他说,天亮以后她会变成森林里的一朵玫瑰。可是,森林的湖畔共有七朵一色一样的玫瑰,王子只有一下子选中公主所变化的,才能将她从魔法中解救出来。”一边说她一边拿出一把采集用的剪刀,“咵嚓咵嚓”地吓唬人,“于是王子来到池边,聪明的他随即发现,有六朵玫瑰的花瓣上还挂着昨夜的露水……”
故事还没有说完,她已经听到一阵“吃吃”的笑声,一个一身绿色纱衣圆圆脸的少女出现在她面前:“这位姐姐,你取笑我。”
华璃见多了城市里过分追求苗条女孩,却难得见到这样饱满健康的面孔,心里不由叫一声好。眼前这个美人蕉精灵,可真当得起“面若银盘,眼似水杏”的美好,但她却不是“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冷美人,她那么活泼,吃吃笑个不停,一迭声道歉:“这位姐姐,娇娇打搅了,娇娇这厢有礼了。”
“好一个美人娇娇,”华璃只觉得她有趣,“你叫我华璃就好,美人娇娇,你先前跟着我,是要干什么哪?”
“咦,姐姐,我并没有跟你,我只是——好似看见熟人。”娇娇指一指花门的方向。
天气不好,庙里并没有其他有人,内进只有唐爽与叶叮叮这一对情侣。莫非她认识唐爽?华璃心头一动,没想到一直茫无头绪,线索来起来,却也容易。




“你认识他?”
“是啊,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呢,不过——她已经走了好多年了,我们好多年没见了呢。”
果然,娇娇说的这样肯定,华璃心中大喜。
“既是多年不见的朋友,你怎么不去打个招呼?”
“她不会认得我啦,”娇娇手一摊,“再说人家不是一个人呢。”
哈,不是小女孩子吃醋了吧?华璃想起唐爽和铃铛儿的亲昵样子,可又有什么地方不对呀,娇娇一幅没心没肺的样子,脸上并不见醋意。“你们是很熟的朋友?”
“那当然,都是在这里长大的么。”她很是得意地用手画一个圈,强调这里。
“那怎么会不认识呢?才几年不见而已。”
“她不会认识啦,我也不太明白,可绿天姐姐和扇仙姐姐都这么说,肯定不认识啦,她都看不见我呢……”小女孩的脑中似乎也有着困惑,低声嘟哝着。
绿天?扇仙?华璃笑起来,这不都是芭蕉的别名么。这间山寺,原来有诸多精灵存在。正想着,她听到身后传来一个温润的声音。
“昙华,你同谁说话呢?”
一个二三十岁样貌的女郎从绿荫下侧身而出,也是一身相似的绿色纱衣。
“啊呀,绿天姐姐来了,”娇娇闻声,回头望去,“绿天姐姐,我刚才看到铃铛儿啦。”又转过头来:“这位璃姐姐,我不知道的,绿天姐姐肯定知道,你问她就好。”

铃铛儿?
前一秒钟,华璃还在想原来娇娇的大名叫昙华——绿天,扇仙,昙华,这样诗情画意的名字……山里的环境,果然比较脱俗。
可后一秒钟,她听见铃铛儿的名字。
“什么,铃铛儿,你说你认识的是铃铛儿?”她脱口而出的问。
铃铛儿!娇娇口中的熟人并不是唐爽,而是——铃铛儿。
可是,铃铛儿明明是叶大夫同人类妻子所生的女儿,华璃早查过其间资料并无可疑,娇娇怎么可能认识她呢?
铃铛儿?铃铛儿……莫非是?啊!怎么这么眼拙,华璃想起来,先前抬头看那座小小宝塔的时候,顶层檐上的风铃似乎少了一只……
但又不对,铃铛儿明明也是人,华璃虽然并不曾用过滤仪照过铃铛儿,可那么多次照唐爽,多少也扫到她——如果铃铛儿真的是铃仙,过滤仪绝没有可能没有反应。
还有,如果她是铃仙,那么叶大夫呢?叶大夫在这段故事里的真正角色是什么……
许多东西飞速掠过华璃的思想,隐约似有关联,但一时串联不起来。问题太多,让华璃简直不知从何问起。

她还在努力整理思路,叫做“绿天”的芭蕉女郎却看出了端倪。
“这位小姐,他……还好吗?”她看着华璃,悠悠地如此问到。
“他?哪个他?”之前就因为此“她”非彼“他”,华璃已经和娇娇鸡同鸭讲了一回。
“他呀……”女郎白玉一样的手臂抬一抬,指着花门后面的银杏树。
“你是说叶大夫?”华璃这才注意到,绿天秀气的鹅蛋脸上有着极深的关切。这个女子并不是七情上面的类型,可她微微抿着的嘴角却分明藏住心里了千言万语,最终只是那么矜持地问一句——他还好吗?
不难看出来,她对叶大夫有着不一般的感情。
只有娇娇这个懵懂的小女孩,自顾拖着绿天的手臂轻轻摇:“绿天姐姐,你给这位璃姐姐说说铃铛儿的事吧,我也想知道。”
是,绿天一定知道全部来龙去脉——至少,是关于叶大夫和铃铛儿的这一部分。
华璃真没有想到,这件事本来是接受叶大夫的委托而来调查唐爽,可是唐爽的来历怎么也查不到,查来查去,竟又查回叶大夫头上去了。

“这位姑娘,是他委托你来的吧。”绿天在池边坐下。
她怎么知道我是受叶大夫委托而来的?华璃纳闷。
绿天似乎能读出她的想法:“姑娘,我见到你上山,我也略知你的工作,这些年,我们并不是真的不问世事。只是,他真的不打算回来了。”说到最后一句,语气满是寂寞。
华璃有一肚子问题,但绿天这种慢悠悠的宁静的气息,让她不好意思催命也似的提出来。华璃觉得她像一幅工笔仕女图。此刻画中女子俯下身,低着头,一只素手探入池水,挑起几串水花,茫然地掩饰着心情。
活泼的娇娇却憋不住,“绿天姐姐,华璃姐姐是什么工作呀?还有,你快说说铃铛儿的故事……,你们总说得不明不白的。”
绿天抬头,看着娇娇,又看看华璃,她终于扬一杨嘴角,象鼓起很大的勇气似地说:“铃铛儿是他的女儿。一直都是,无论是作为铃仙的铃铛儿,还是转世为人的铃铛儿。华姑娘,你大概没有注意到吧,觉了寺里这座小塔,塔铃的芯子,是用梨花海棠的木材制成。”
华璃屏息凝神,听绿天说起往事。

很多很多年以后,绿天的精魂离开觉了寺,终于见到盛开的梨花海棠。
那是早春四月,一阵风吹过,将满树细小的半透明花瓣摇落,在空中纷纷扬扬,美得像一个梦,极不真实。
怪不得他说,梨花海棠盛开的时候,整个世界会幻化成一片宁静的花海。
他还说,他愿化作一叶轻舟,沉醉花海之中。
——觉了寺原本也有一颗梨花海棠,就种在银杏树畔,比他小上几百岁,但日子久了,也修炼出精灵。
他和她朝夕相对,日久生情,渐渐相依相傍,难舍难分。
因为后殿供着药王菩萨,加之植物精灵原本就有这方面的天分,两人都学得极好的医术。时而一起离开山寺,因为宅心仁厚,游戏人间之余,也治病救人,功德无数。
如果没有那一场山火,这原本只是一个温柔普通的爱情故事。
她修行的时日短,对本体依赖更强。两人一起在外时候,寺中若有什么异象,她总是比他敏感些。那一日,是她先感觉到觉了寺有火灾。
只是秋冬天气,山中干燥,其实时有火险,大部分都被及时扑灭,并无引起太大损害。
而他,又因为一个重病人的缘故,没有脱开身。
结果,那一场火很大,整个觉了寺几乎烧尽,即使是他自己,也花了颇长时间恢复元气。而银杏侧畔的海棠,虽然强撑着树身没有倒下,却再没有能力挽回元神涣散。
后来,有人说这寺里有火邪作祟,要建一座宝塔镇之。又不知道是谁出的主意,在铸造塔檐的铜铃时,决定用那历经大火而不倒的梨花海棠木材作铃芯。
按说,梨花海棠随是乔木,却并不成材,不适合用作铃芯。但不知为什么,这一座塔上的铃铛似有灵性,即使微风吹过,也是叮叮当当之声不绝于耳,十分动听。
自塔竖起来那一日,他就把那些用她的木料做成芯子的铃铛儿视作她的女儿们——她的女儿们,也即是他的女儿。
说也奇怪,自那以后的几百年,山中真的不再有火险。
不久之后,寺中僧人重修庭院,辟了池塘,又在四周种上芭蕉种种植物。

“有一些是他前前后后说的,有一些在僧人当中也有流传,还有一些,我听山里的其他精灵说起,凭凑起来,大约不会与真相相去太远。”
“这样一个故事,由不相干的人说出来给更不相干的人听,也许并没有什么特别感动。只不过,每个人都不能感同身受别人的故事罢了。”
“他一心一意助他的女儿们修炼,花了不少精力催动,也许是想藉新生的灵魂怀念她。除此之外,心无旁骛。”绿天说地那么淡,却掩不住心里的落寞:“可惜海棠已经没有生命,铜铃要重新修炼出精魂,自然困难地多。直到二十七八年前,才终于有一只铃铛勉元神凝聚——便是铃铛儿。”
“但那只是一个极脆弱的灵魂,”绿天指指娇娇:“昙华比铃铛儿小得多,但出世不久,法力就超过了铃铛儿。铃铛儿想加速修行,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啊!堕入轮回。”听到这里,华璃恍然大悟。
世间一切原本皆可以修炼,但动物植物之类原本具有精魂的,修炼自然比木石金玉要容易地多,几十年上百年也可以小有成果。于后者来说,却非要吸天地精华历练千年才能元神初开(好比古小六)。铃铛儿能在几百年里修出人形,已经属于奇迹,这当中也不知叶大夫牺牲了多少自己的功力催动。只是若要再进一步修炼出来去自如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强大元神,恐怕又不知多少要多少年。
只有一条捷径可以走,就是堕入轮回,经历七世生命。真正化身为人,来获得人的灵魂。以后,在此基础上继续修炼,当可事半功倍。
大部分精怪不会选择这一条路,他们并不在乎千年的时间,谁又愿意去尝七次生老病死之苦。
但叶大夫也许等不及,也许他担心漫长的修行中再发生什么变故。
他替铃铛儿选择了这条捷径。

如今的铃铛儿,正在她七世轮回的第一世,她确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人,难怪过滤仪对她没有反应。
“叶大夫是为了铃铛儿才去到人类社会的吧。”华璃竟也跟着叹息起来,她不知道该怎样评论这个故事,思路一转,又想也不知道叶大夫怎样联系和贿赂了转轮台,铃铛儿托世为人,竟然仍是他的女儿。
啊呀,又想起来,他的妻子,名叫陈宁海。
“陈宁海,沉醉于宁静的花海……这又会是巧合吗?”
“我不知道,”绿天摇摇头,“其实,我同自己说,不要再去关心。”
“那你认不认识铃铛儿的伙伴?”华璃指的当然是唐爽。
“他是让你来调查那个孩子么?”绿天摇头:“不,他不是我们这里人,但看得出来,他是真心喜欢她。”

庭院内进,叶轻舟与陈宁海的女儿和她的恋人一起,仍是絮絮交谈,静静作画。
活泼好动的娇娇带着极大的好奇心溜到他们身边——叶叮叮自然是看不见她的,唐爽也没有反应。他们的世界里,并没有第三个人。




那个夜晚,华璃没有睡好。
当然,本来她有工作在身,也不能蒙头大睡。
唐爽和叶叮叮在寺外的一片空地上搭起帐篷,但年轻的情侣之间有着用不完的精力和说不完的话,偷得浮生一日闲,他们不急着休息,而是坐在空地前,肩并肩头碰头,絮絮聊个不完。
娇娇实在是个好奇宝宝,总在两人身边绕来绕去,又仗着他们看不见她,做出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鬼脸。
华璃看着,觉得好笑极了。她由得她去,如果唐爽是精怪,娇娇这样闹,华璃倒要看看他能沉得住气到几时。
不过这小子——除非他真的是人,怎么可能呢?——倒真是好涵养,硬是对娇娇视而不见,眉头也不皱一下。

华璃看看天空,因为天气缘故,云层很厚,今夜没有星光。
但山林中的空气似乎特别怡人,在城市里的时候,华璃每天都恨不得能睡足十二个钟头,可是现在,她却睡意全无。
深深吸一口气,太清新了,通体舒畅,肺部仿佛年轻了好几岁。
真是的,那时候怎么会想到离开这里去城市的呢?
为什么要修仙一定要先做人,还要熬这几十年公务员。更可怕的是,人的社会有什么好呢?那么多人挤来挤去,明争暗斗,想想也头大万分。可是偏偏一置身其中,你又会身不由己地全情投入,完全忘记本也可以躲在世外桃源过逍遥生活。
为什么呢?
一定是有一个理由的,如果今夜有星光,也许会更容易让她想起来。星星对于每个人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对华璃而言, 每一颗星星,都是一颗会笑的小铃铛。
小铃铛……铃铛儿?怎么有那么熟悉的感觉呢?是不是因为铃铛儿这个名字的缘故,好似记忆里有些什么被尘封的东西,在华璃心中微弱地觉醒。
真是的,想到哪里去了……

“璃姐姐,璃姐姐。”娇娇的出现才让她从混乱的思绪里醒过来。一抬头,原来唐爽和叶叮叮已经回帐篷去了。
“璃姐姐,你知道什么是计算机啊?人的世界,好玩吗?还有啊,大学是什么,书是什么东西,还有圣经是什么东西?耶稣是谁?是用五张饼和两条鱼喂饱五千人又是什么故事?”
真是个问题宝宝,她在山间的单纯环境长大,今日偷听唐爽和叶叮叮聊了一晚上,接触到太多新名词。不过,他们怎么会聊到圣经故事里面去?
“什么叫圣经故事?”娇娇一双圆眼睛闪闪亮,里面冒出问号来,“我只是听得铃铛儿问那个哥哥,耶稣真的用五章饼和两条鱼喂饱了五千人吗?,那个哥哥就反问,那么,这山里的银杏树真能听到祷告治病救人么?然后那哥哥又说,嗯,必须得有非常好的算法才能找到答案,然后,他们两个就笑啊笑啊的……”

真有意思,不过……圣经……唐爽拿的是美国护照……不应该出现的云锦……华璃似乎隐隐约约摸到一条线索,可一阵微风,又立时将她尚未成型的想法吹散开去。
奇怪,这个夜晚,她的逻辑思考能力不知为什么变得特别薄弱。
而娇娇的新问题还在不断冒出来:“璃姐姐,山下的世界好玩么?我还没有下去过呢,绿天姐姐下山的时候,从来不带着我。对了,下午你和绿天姐姐聊什么你的工作,你还没有说是怎么回事呢。”
是……人间……她的工作……是因为这些事搅乱了思维吧。
“我的工作,有一个简单的称呼叫‘公务员’。在人类社会里‘公务员’其实不是一个职务,而是对于那些履行公职,属于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的总称。而如果把其中的‘国家’替换成“精怪世界”,那对这个描述,对我的工作也基本吻合。我要履行的公职,是负责调查一个城市内所有精怪——无论是常驻的还是过路的——提出的种种有关其它精怪的调查要求。本来这个职位应该有个专门的称谓,可是人类社会里类似的职务却并不算‘公职’,设定这个职位的决策人想不出更好的名字,就干脆笼统叫做‘公务员’。”
这段话对于娇娇来说,大约有太多的新名词不明白,也许与其说是讲给娇娇听,还不如说这一夜山里的空气隐约唤起华璃的某些回忆,她忽然想顺一顺自己的思路。

她还记得马力第一次带她去折光暗语居的情形。
“这是华璃,这是1012号。”他把她介绍给原先的店主人。
“1012?”
“是啊,你叫我1012就好,我没有名字。”那个女子有一身金棕色皮肤,扎两条辫子。很久以后有一次看美洲印第安人的电影,华璃觉得有点眼熟,想来想去,才记起是1012的缘故。
彼时的折光暗语居是一间茶室,兼卖各色手工玻璃装饰品——1012有个奇怪的爱好,她收集各色各样的废旧玻璃容器,在上面画图,然后卖掉。
她画得不错,照说应该做得起来,但1012没有生意经,只要你对她的作品表示兴趣,她立刻如遇知己出手奉送,还将你视为好友,随时附赠终生免费蹭茶骗小吃的会员身份。
结果折光暗语居客似云来,1012每个月倒贴公务员工资。
那时候,华璃不晓得替她痛心疾首了多久,以至于好不容易熬到自己接班这间店,立时要改头换面革除陋习。
是——马力带她来的时候,就告诉过她,这间店是本地公务员对“人类”的伪装。等1012公职满了,尤她接任这里的公务员工作。
据说做公务员这是修仙的必经考验之一。
至于这条规定是谁定的又是为什么如此,马力从来没有说过,也许他也不知道。
只有一个奇怪的要求,在被授任公职的时候,公务员必须付出自己关于“为什么要修仙”的一段记忆,换取可以一眼看穿大部分精怪伪装术的慧眼。然后,如果五十年公职期满,她或他仍然执著于修仙,便可以进入下一程序。
华璃也不理解这当中所谓的“考验”是什么,不过,确实有人不能做足五十年公职,譬如1012就没有——她忽然失踪的那一天,只留下一张纸条四个字:“走了,勿念。”

娇娇有太多问题要问,最后挑了一个最简单的:“璃姐姐,那你也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修仙了?”
华璃摇摇头,“我只记得有一个很强烈的理由,我一定要做满这五十年。”
“璃姐姐,那你喜欢在人类社会的生活吗?”
“五十年对我们来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我本来以为只是例行公事,可是……”这个夜晚似乎有奇怪的能量,让人变得坦率,不知怎地,华璃愿意同娇娇说真心话:“——我喜欢,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现,我越来越喜欢人类社会的生活。同各色各样的人或者精怪打交道,世外桃源没有的各种美食娱乐都让我觉得兴致勃勃,还有,最最重要地是,结算每个月的收入,让我有无限成就感!”
娇娇听得津津有味,“璃姐姐,我也想下山去玩。”
“你想下山?”与这个小小的美人蕉精灵认识不过半天,但华璃觉得自己本能地喜欢她乐意和她交个朋友。
“当然啦,我听说山下可好玩啦,一直想下山去看看,绿天姐姐每次下山,我都想一起去,可她不带我,她总说有事要做,带着我不方便……”娇娇的语气略带嗔怪,分明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
也是,这么年轻活泼,也许在山中静修对她来说确实太沉闷了吧。又想起来——还没有招聘到新店员,一个周末不在,折光暗语居不知道损失多少生意——恩,如果娇娇愿意帮手的话……谁说这不是冥冥中的缘份呢?
“那么——如果我带你下山,你愿不愿意给我做帮手呢?”
“真的吗?璃姐姐?真的真的?”
两个人一拍即合。
也罢,这一次天灵山之行,虽然一夜没睡,且对唐爽的调查仍然没有进展,但总算发现了铃铛儿与叶大夫的一段往事,又白白捡了一个好店员,不是没有收获的。

周日下午,华璃带着娇娇出现在折光暗语居的时候,鸡毛也终于回来了。
这家伙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把梯子,此刻正爬在上头,伸手在折光暗语居的招牌上面摸来摸去,天晓得在捣鼓些什么。
“喂——你!你要拆我招牌啊?!”华璃被搞了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大力发作起来。
“啊呀呀,老板娘,你可回来了,叫我等得好苦,咦?哪里找来一个这样可爱的漂亮妹妹?”鸡毛转过头来,却不以为忤,仍然是一幅嬉皮笑脸的样子。只见他一只手捉住一把脏兮兮的稻草,一边爬下楼梯来,一边眼睛已经在娇娇身上打量一圈。
“小妹妹,绿色很适合你啊,不过不要穿这家店里那些没品味的东西,有机会,大哥我给你设计几套有品味的,Ferragamo这个牌子,你大概听说过吧?哈哈哈哈……”
“鸡毛?什么鸡毛?这位哥哥,你叫鸡毛?”这没想到娇娇的反应同华璃当时一模一样,小姑娘笑得花之乱颤。华璃暗笑,鸡毛鸡毛,任你是世界名牌,你能指望从未出过天灵山的娇娇识得外文字?
偏偏也不知中了什么邪,又或者世间真有“一物降一物”的道理,鸡毛那张油嘴,见了娇娇的粉面桃花,竟然变斯文了,愣了一愣,只是摸摸后脑勺,说一句:“华大姐你哪里收的好徒弟!”
“你管呢?倒是说你,你没事拆我的招牌做什么?”
“咦,这位大姐,你好不懂规矩,人家千辛万苦替你去调查云锦的来历,你一句感谢没有,一杯好茶不倒,反而怪我拆你招牌?”

莫非他的调查有结果?
——十分钟以后,华璃几乎将一杯上好龙井摔在沙发里的鸡毛面前。
“现在可以说了吧?”
“我没拆你的招牌……”
“我关心的是云锦。”
“哦,云锦,当然,”鸡毛顺手把那把一直捉在手里的稻草往衣架上一件睡衣的袖子里一塞——他一定是故意的,偏偏现在华璃等着他的汇报,只好按捺下脾气先。
“查到了,这条云锦,编号42,由天庭回购,据说是打算作为一件外交礼物。”
“外交礼物?”
“给你一个提示,据说天庭最高当局订购礼物的时候,对其花纹样式没有具体要求,唯一的要求是,要指定编号为42的云锦产品。”
“42?这算是什么要求?”华璃本能地反问,可话一出口,她想起来了——怎么自己总是这样呢,嘴比脑子快,可她确实想起什么来了,虽然这种联想十分离谱,但本能告诉她,她终于摸到了正确思路。
42!
宇宙的终极答案42。
幸好她看过那本著名的科幻小说,眼看着鸡毛的嘲笑正要出口,华璃伸手示意他闭嘴。
想一想,再好好想一想……

天庭外交礼物云锦,堕入轮回的铃铛儿,持美国护照的唐爽,他们就读的计算机系,五张饼和两条鱼,悬壶济世的银杏树……
昨夜被山风吹散的思路重新汇聚起来,所有的一切,在最后这个“42”出现的时候,终于串联到一起。
余下的只是一些不难解释的小疑问,只除了一条——
“那么我的过滤仪还是坏了。”华璃十分肯定地说。
“不,它没有坏。”鸡毛否定。
“如果他没有坏……怎么可能?”
“不如让当事人自己回答你,”鸡毛将那些赛在睡衣袖子里的稻草又一根一根抽出来,他打一个响指:“喂,招牌后面的朋友,出来吧,你藏不住了。”
话音刚落,华璃听到一阵扑翅膀的声音,随后,一个和唐爽外形一模一样的大男孩,出现在折光暗语居。
奇怪,既然外形一模一样,为什么华璃的第一反应是——“一个和唐爽外形一模一样的大男孩”,而不是“唐爽”?

她上下打量他,最终目光落在他的脖子上的那一条手帕——同唐爽的那一条一样的颜色式样,但是,瞒不过华璃的眼睛,它不是云锦这样特殊的材料,只是一条十分普通羽缎。
果然是山寨的,这便是区别所在。
“你是谁?”
那人耸耸肩膀,“名字有什么意义吗?”
清秀的眉毛一抬,嘴角牵一牵,眼神里透着一股倔强与不羁——但华璃看得分明,她跟了唐爽这几日,唐爽整个人温和亲切,从来没有这样的表情。
来人和唐爽的区别不仅仅在云锦和羽缎。
他们是双胞胎?还是……
原本以为快要拨云见日,怎么可以被新冒出来的疑点堵住?华璃看着鸡毛一脸鬼笑——他大约十分明白症结所在.
绝对不能想不出来要去请教他,叫这个“人”给取笑了去!
华璃拼命动着脑筋,寻思这是怎样一种情况。
然后,她终于想起了什么,虽然不确定,但是,如此这般,终于连“过滤仪”的问题也可以解释。

“我一直在东方世界长大,不太了解西方宗教概念下天上人间的体系,不过,在唐爽成为天使之前,你也是他灵魂的一部分,是不是?”华璃努力措辞,企图把模糊的思想表达清楚,“那些阻止叶大夫跟踪的事情,还有那天鸡毛——”
哈,难怪鸡毛要爬楼梯去翻招牌呢,分明是公报私仇么。“原来是你!原来是你!哈哈哈……”原本她打算十分严肃地来一回“结案陈词”,可是想到那天鸡毛头中“流弹”的惨剧,实在忍不住笑到打跌。“哎,我说——招牌后面的朋友,你,你——”华璃一只手揉着肚子,“我说——你羡慕唐爽有翅膀,也不必自己化身为鸟人吧?哈哈哈哈……”
折光暗语居里,原本有些沉闷的气氛一下子被打破了,华璃笑,鸡毛咧嘴大笑。那位“招牌后面的朋友”原本是有些别扭的,但此刻被鸡毛和华璃笑得挂不住,只得也咧着嘴摆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而这个表情,又渐渐变得松弛自然,终于他也跟着真正笑起来。
作为精灵那么多年,他自然懂得分辨友善与恶意,真的快乐与假得开心。看华璃和鸡毛那样畅快地笑着,似乎让他心里某些执意抵抗的堡垒不知不觉柔软了下来——他已经有很久没有体会过这样轻松却友善的氛围了,从什么时候起呢,是从唐爽和他分开以后么?
他并不是坏人,他只是唐爽的灵魂里面,不够完美的部分。在唐爽蜕变为天使升入天堂的过程中被遗弃在人间——
其实,他只是一个有些别扭有些孤单有些不平衡的小孩。因为被遗弃在天堂之外,才分外感觉到寂寞,才故意让自己执拗、倔强和抗拒起来吧?

一屋子几个“人”,此刻只余娇娇不明白来龙去脉,华璃这才发现这个小女孩有个很大的优点。她纵然生性好动,此刻又好奇万分,但在摸清楚状况之前,却懂得沉默是金。
华璃并没有让娇娇的疑惑保持太久,她同叶大夫一起听到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
说简单,其实也简单。

“大夫,你大可以不必担心,唐爽虽不是人类,但却是个如假包换的天使,对于铃铛儿,绝对没有恶意。”华璃安抚他的委托人。
“天使?那怎么会——”
“是,不过,作弄你的,另有其人。那人也没有恶意,他只是喜爱恶作剧而已,”华璃一边说,一边往窗外看去,一只粉红色脖子的灰鸽子停在树上,此刻歪着头,瞪着滚圆的眼睛,似乎也在聆听着这屋里的对话。她笑起来。
“叶大夫,如你我这般,大约都对修炼,成精,变人,升仙之类说法不会陌生。在这个世界上,这一类的修炼其实有很多不同途径可走,最终进入的是不同境界。在我们这里,比较常见的说法是进入天界或者天庭,又或者佛教有西方极乐世界。而在地球上的西方,我的意思是人类概念里的欧美国家,则有另一条比较常见的修炼途径,那条途径的最高决策人员似乎叫上帝或者耶稣,最终境界是天堂。你——你明白吗?”
华璃大约也意识到自己的表达能力十分勉强,一番话说得似是而非,难得叶大夫听得认真,竟点头示意她继续。
“而唐爽,就是一个循西方路线进入天堂的天使——走那条路线有一个十分特别的过程,只有灵魂的纯净完美部分才能进入天堂,其余的部分,经过一个‘忏悔’的手续,就被过滤下来,留在人间,任其自由了。”
“大部分留在世间的残缺灵魂会慢慢消散,要不然——我听说还有一种叫魔鬼的职业专门收集这样的灵魂。除了以上两条途径,最后还剩下极小的一部分灵魂的不完美部分,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得以不灭,又没有被魔鬼收购,便继续修炼,成为相对独立的实体——比如说,这个唐爽的部分灵魂。”
“是唐爽的不完美部分灵魂。恩,这么叫太麻烦,不如干脆就叫他——‘唐犟’吧。”华璃脑筋一转,窃窃偷笑。
窗外传来鸽子“咕咕”的叫声,逼得华璃正色,提高了声音解释道:“——将者,大将之才也。”
“无论如何,唐犟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被留在世间,他并不认为自己有太大过错,实际上,反叛别扭喜欢恶作剧,都是少年人常有的脾气罢了,他并不坏——这大概正是他为什么没有被魔鬼收购的原因。”
“原本唐爽升入天堂,唐犟留在人间,倒也相安无事。但这一次,偏偏唐爽带着使命回到人间,碰巧又被唐犟知道,他于是忍不住去贴近自己的另一半灵魂,其实只是不甘心吧,他想弄明白,他同他有什么区别,何以会受到不平等的待遇。至于他忍不住作弄你让你以为是唐爽对你做法,也不过是嫉妒他的所谓‘完美’。”华璃双手一摊,“你看看……嫉妒也是唐犟被过滤出天堂的原因之一,不过这在人类世界里,甚至连毛病都算不上,人人都会嫉妒,是不是大夫?”
“因为唐犟一直贴近唐爽,甚至附身于唐爽,所以——我虽然动用了仪器,却仍然看不出唐爽的异象。照说伪装过滤仪的工作原理是滤去表象透视灵魂,对于一个天使不会没有反应。可是,偏偏唐犟在我每次对焦唐爽的时候,都附身于唐爽之上,他们的灵魂重合在一起——恢复成一个,普通人的灵魂。”

“怎么会那么巧呢?”听到这里,叶大夫有疑问,“唐犟难道24小时贴身唐爽?据我所知,对于无论什么精怪来说,这样的附身都是非常消耗的……”
“只能说是他运气好,”华璃摆摆手,撒一个小谎——如果她想升入天堂的话,灵魂里撒谎的部分,大概也是通不过审核的吧,不过,有些事关系到公务员形象,还是不可随便泄露。她对着窗外白一眼,难道叫她说被唐犟运气好,偏偏把鸟窝筑在折光暗语居的外面,以至于对她的所有侦察行动都了解得一清二楚。
亏得他那天沉不住气——忍不住作弄鸡毛,暴露了自己。
华璃继续说下去:“至于唐爽本人,天使是一种十分特殊的精灵,由于过于纯净完美,他们在自卫方面的能力非常薄弱,他们基本不能感知周围的其他精怪,所以,唐爽根本完全不知道唐犟的存在,他大约,都不知道您不是人类。”
“那么他接近铃铛儿……”
“我想,只是他们两人有共同爱好,自然觉得投契罢了,同所有少年人的恋爱并没有分别。”华璃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叶大夫,我可不可以问一问,铃铛儿考大学的时候,为什么会选择计算机系?”
“是转轮使者说……”叶大夫大约正在思考,并不设防,话出口一半,才发现说漏了嘴。可旋即又想起华璃去过一次觉了寺,不太可能对于铃铛儿的真实身份完全没有了解,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说下去,颇有几分尴尬。
幸好华璃听出苗头,同他交换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原来他们答应让你照顾铃铛儿的条件,竟是要你让她致力于人类的计算机研究。”
“这是个很奇怪的交换条件,我实在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叶大夫大摇其头,十分困惑。

那块云锦的编号给出答案。
华璃解释,“叶大夫,有个英国人写过一本叫做《银河漫游指南》的书,据说有一部叫做‘深思’的计算机,花费了750万年的时间计算寻找一个关于宇宙、生命、和一切问题的终极答案。我相信,他们对于这个答案都很感兴趣。”她伸手向上一指:“他们相互之间,一定有所交流,也都想到要派下使者来了解计算机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唐爽来到人间,和转轮使者对铃铛儿的期望,基本上可以算殊途同归。”
“至于唐爽为什么又万里迢迢来到中国,大约也是他们交流的一部分。你可知道,他那块材料特殊的手帕,是传说中已经在人间失传的‘云锦’,有天庭最高决策者订购作为外交礼物送给他们的上帝。后来如何会交给唐爽,又如何派他来人间学习计算机,辅修中国古代建筑。你我虽然不知道确切究竟,但至少不会是偶然吧?”
“因此你也就怪不得铃铛儿对他特别具有吸引力。他们原本就有着相似的使命。铃铛儿虽然在堕入轮回的过程中封闭了过去的记忆,但这一类的封闭从来很难彻底,‘人类’不是常常会对一些从未见过的东西,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吗?我想会他们会一起去觉了寺露营,也是受到类似‘前世的乡愁’的隐约呼唤吧,更何况唐爽的辅修方向正是中国古代建筑中的佛寺道观方面。他们两人在一起,因为唐爽的缘故,又常常聊起不同的宗教和世界观生命观。所有的一切,都可能唤醒铃铛儿那么一丁点儿朦胧的被封闭的记忆,不过,分量之少,完全不足为患。”

一口气说完这一切,华璃粲然一笑。
“所以大夫,现在您可以完全放心了,唐爽与铃铛儿在一起,是绝对信得过的。至于唐犟么,你也不必担心,我已经搞定他了——这是我的职责么。”
原来如此,叶大夫听罢全部的故事,长长地舒一口气,整个人轻松下来。
可他随即又想到新的问题:“可是华小姐,唐爽在人间的使命期有多长呢?万一他哪一天忽然要走,铃铛儿岂不是要伤心?”
即使华璃不知道他的故事与铃铛儿在他心中的分量,也可以理解他为人父母的这份紧张。
“叶大夫,这些年里,你一直一丝不苟地过着人类的生活,也是为了铃铛儿吧?”她并不笑他,只是轻轻地问。
“是,我知道经历人生十分辛苦,我不能替铃铛儿分担,便希望自己多少也有所感受。虽然‘生老病死’实际我一样也无法真正体会,但是其它方面,我尝试也去真正做一个人。”
“可是,其实作为人,也有很多快乐吧。生命虽然短暂,世界虽然有那么多的遗憾,但并不缺少绚烂的时刻。你看铃铛儿和唐爽现在在一起,是不是金不换的甜蜜呢?以后会如何,对此刻来说,并不重要。”
“我不知道,我行医多年,自以为对人类的生命运作有很深的认识,但仍然找不到其中的真谛。”叶大夫摇头。
“即便如此,已经有不知道多少人类要真心实意感谢您。相信我,纵然有很多辛苦,大部分的人类都是感激和热爱生命的。”华璃有感而发,真诚地说,她想起明儿,“我遇到过一个小男孩,若不是靠您妙手回春,他将没有机会看到这个七彩世界,甚至可能熬不过生命的第三个春天。他和他的母亲,都对您给于的第二次生命充满了感激。”
“那个男孩?一个叫明儿的男孩?”叶大夫抬起头,表情十分诧异吃惊,“你是说——他的病好了?”
“当然,她的母亲说求变人间无妙方,一朝去觉了寺祈愿后,明儿竟奇迹一样好起来……”
“不,不是我——明儿的母亲来找过我,但我自问有心无力,我的医术不足以治好他……再说,华小姐,这么多年我既然已经诚心要学做人,又如何还有心去管山寺中的祈祷……”

“莫非……是她?”
一个瞬间,叶大夫和华璃同时想到一个人。
“没想到,这些年来,她的医术竟这样精进了。”叶大夫低语,他并没有忘记她。
华璃则想起那张温润的鹅蛋脸,怎么早没有想到呢,原来这些年来,替那些慕名而来的香客治病救人的,一直都是绿天。
她是为了什么呢?是为了维持觉了寺千年银杏树一贯的名声?是为了寄托内心的一点点执念?还是根本就没有理由?
她遗憾吗?还是,也有她的快乐?
会不会绿天自己也没有答案。
叶大夫却好似忽然大彻大悟,“华小姐,生命,感情,宇宙,是不是很多时候都是不应该去问理由的,是不是并没有所谓的终极意义?也不宜想得太过长远?对了,你刚才说起的那本书,那台算了750万年的计算机,他最后有没有找到答案?”
“有,是一个十分简单的答案,可惜我不懂。”华璃老实回答。
手指下意识从边上的茶杯里蘸一滴水,她缓缓地在桌面上写下两个数字:
42。

<完>
[ 此贴被折光暗语在2009-09-14 14:04重新编辑 ]
But I could have told you, this world has never meant for one as beautiful as you.
Posted: 2009-09-10 10:52 | 4 楼
折光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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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不语

-2.
“糟糕,程序似乎出错了?怎么目标年份变成为1989年?”
“不可能,明明我输入的是2009年啊?”
“不知哪里出错了,赶快取消指令,现在招回他,说不定还来得及。”
一阵劈劈啪啪敲打键盘的声音。
随后,是电流兹兹作响的声音,似乎有什么大型机器正在运转。
“好了好了,总算招回来了,好险,没有酿成大错。”
“可是……等一等,你看……他,他怎么不醒过来?”
“我的天,有接收信号传过来——他的灵魂已经抵达1989年,肉身却因为量子化过程的耽搁来得及被我们招了回来,这下麻烦了,这样的情况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
“这可怎么办?”
“他应该知道如何在紧急情况下保持灵魂稳定这样的基本常识吧,只好在1989年等着我们排除故障了。”


-1.
他醒过来的时候,周身都有一种非常怪异的感觉——如果他还可以用“周身”这个词语的话。
确切地说,他感知不到自己的存在。
譬如他习惯性地想伸手去摸一下周围的环境,但是,他的手在哪里?
他又觉得应该睁开眼睛看一看,但随即发现他分明可以看到周围的一切,却并没有经过睁开眼睛的这个过程。
诸如此类。

四周是弧形向上的透明玻璃——也并不完全是透明的,在玻璃的另一侧,有些地方沾着厚重的颜料,并且,有颜料的地方正变得越来越多,这些颜料很快连成一片,渐渐遮挡住外面的阳光。

要过了好一阵子,他才弄明白状况——他——或者说他的灵魂——是在一只颇大的玻璃圆肚花瓶里面,有一个金棕色皮肤的女孩正提着一支饱蘸着颜料的毛笔,往花瓶的外面画着什么。
而他的身体,则不知所踪。

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差错。
万幸在公元2499年,灵魂离体虽然仍属于相当严重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意外,却毕竟不是一个新概念了。
脑海中飞速掠过那本《灵魂生存手册》里面说到的一些基本注意事项:未经训练的离体灵魂通常都是十分脆弱的。因此一旦意外发生,绝对不能轻举妄动,更不能随随便便离开意外发生时灵魂的临时附着处,最好也不要轻易呼救以免周围有人企图对你不利。
此刻唯一能做的,似乎只剩下仔细观察周围状况,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但这不太容易。
因为颜料的缘故,他的视线很快被完全挡住了。又不敢探出头去看,只是听到那个画图的女孩开心地说:“好了,完工!”
忽然有很多清水注入瓶子,随即,一大把马蹄莲的茎伸了进来。——真见鬼,他觉得颇不舒服,虽然灵魂并不用氧气呼吸,但原来仍然向往一定的生存空间。
又听到一个大男孩十分温存和感激声音:“谢谢,太美了。”
跟着是笔头在纸张上摩擦——灵魂的听觉似乎比有身体的时候敏锐一些,那个男孩可能正在写着什么,他有自言自语念叨的习惯:“阿芹,祝你生日快乐。愿明年今日,仍可以为你庆祝。何平,1989年9月14日。”

慢着,1989年?
怎么是1989年?
电光火石之间,混沌的思维中出现一道光,他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怎么会是1989年呢?他想起来了,自己分明是受马力所托,申请特别通道去公元2009年调查一条云锦的。

0.
林荇子从天台上下来的时候,姐姐的生日舞会已经结束。
林芹今天分外美丽,穿着一条蜜色长裙,面孔红粉绯绯,原本就长又特别画过的睫毛小扇子一样扑闪扑闪。也许是喝了些酒,她兴致很高,脚步却不稳,三步一滑,似乎还在与人跳舞。看到小妹,牵一牵嘴角,“荇子你还没睡觉。”
荇子不语,只是侧身给姐姐让路。
可林芹还是摔跤了,长长的裙脚牵住一张桌子,她来不及伸手扶住什么,整个人已经扑出去。桌子上原本放着一大瓶马蹄莲,此刻,连花带水撒了一地。
彩绘的花瓶骨碌碌滚出去,直磕到墙角才停下。

老佣人听得客厅的动静赶来,见到舞会过去一片狼籍景象,林芹又摔在地上,不由分说就怪起荇子来:“小小姐,你看看,又闯祸。”她在这家做得久了,时不时倚老卖老。
小小荇子不懂得分辩,只是走到墙角,默默扶起那只花瓶。
所幸林芹替妹妹说话:“班嫂,是我自己摔的,不怪荇子。这里还要辛苦你拾掇。咦,荇子,你喜欢这只花瓶吗?喜欢就送给你吧。”
看得出来,刚过完十七岁生日的林家大小姐今天着实开心大度,即使摔跤也不以为忤,更不在乎分给小妹一两件可有可无的礼物。

可荇子却记得这个一瓶子的马蹄莲是谁人送的。
她抱着花瓶去天台。
小小林荇子有园艺天分,她是天生的绿拇指。
天台是她的绿色世界。
并没有什么名贵的盆栽,可是一盆一盆小小太阳花,三色堇,羊角吊兰统统欣欣向荣。她顺手用那只花瓶接半瓶水,给她的小植物们浇水。

浇了三五盆花,小女孩忽然说出心事。
“何平哥哥分明喜欢姐姐,可是姐姐不在乎,她总是有很多朋友,每到一个地方,就换一批,她谁也不在乎。”
“可怜的花瓶,何平哥哥把你买来的时候,是千挑万选的吧,可是姐姐不在乎。我喜欢何平哥哥,他看起来是真的对姐姐好。不过等我长大了,大概他已经老了……”
她在台阶上坐下来,把花瓶抱在怀里,重重叹一口气。

一阵颠来倒去的晕眩过去,他抬起头,看到瓶口外面,远远的是天台的玻璃屋顶。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一手托着洁白晶莹的小面孔。
他听得她叹息,却没想到是这样一个小小可人儿——这样的小人儿,竟也有心事呢。

童年的林荇子并不明白为什么爸爸妈妈总是把家搬来搬去,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听姐姐说,爸妈认为这里有商机,经济很快会得腾飞,所以要回来抢占先机。
荇子不懂得什么鸡啊飞不飞的。她只知道她短短的生命似乎在搬家中度过,一次一次地搬家,每一次都是从头开始。
姐姐美丽活泼,又出手大方,到哪里都可以很快结交到新朋友。
可她不懂得这门艺术。
只有躲在她自己的天地里,与她的花花草草在一起的时候,她才可以敞开心扉。

“姐姐今天喝酒了,她还没有到年龄。但爸爸妈妈从来不管这些……等我长大以后,我不要像姐姐一样,也不要想爸爸妈妈一样。我要有一个固定的家,一些永远永远,天长地久的朋友。如果何平哥哥还没有老,他会愿意做我的朋友吗?”
“姐姐看起来很快乐的样子,可是有时候我觉得,她和我一样没什么朋友。她总是对我说:荇子也应该请小朋友来家里玩。可是请来做什么呢,过不了半年,又要搬家了。”
她细细的手指摩挲着花瓶,一时又去挑逗旁边一盆小小的含羞草,“喂,你们听到我说话么?喂——我知道你们听到,幸好我还有你们。”
然后她同她的花花草草们道晚安,起身回到楼下的卧室去。

他也在花瓶里伸个懒腰,灵魂被困在一只花瓶里的感觉很奇怪。那边发现问题了吗?什么时候他们会来把他送去正确的时间和地点呢?
恐怕需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呢,那些关于灵魂救援的电影,常常拍得跟20世纪的荒岛求生故事一样。

除去上学以外,林荇子大部分的时间,在天台上度过。
她把所有的心事告诉她的花草。
也即是告诉了他。
日子久了,他发现这个女孩有些意思,她有一双超越年龄的洞悉的眼睛和一颗那么敏感的心,是不是因此,才孤独得像一颗找不到轨道的小行星。

“爸爸妈妈说,这次要长住下来。可是他们仍然天天不在家。司机来学校接我,上车的时候,我觉得同学们的目光如芒刺在背。我希望和普通同学一样,爸爸妈妈来接,手拉着手,回家的路上,可以买街边的零食吃。同学们不喜欢我吧?爸爸妈妈不爱我吗?”
不,不是的。
他想起自己的童年,那时候还不懂得靠自己也能闯出一片天地,他多羡慕那些有大车接送富家子女,起点高过别人,未来的发展,一定要顺利地多。
天台上诸多的植物里,前日多了一盆名贵的兰花。他第一次见到荇子的父母,是他们把这盆花悄悄搬上阳台,他听得林先生对林太太说:“荇子喜欢花,她会惊喜的。”
他们当然关心这个小女。
幸而荇子很快想通,她也看到这盆兰花,“我想爸爸妈妈还是爱我的。也许同学们看我,只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我。”
她自语的时候,不自觉捏一捏拳头,象是给自己很大的勇气,面孔如太阳花一般闪闪发光。

“姐姐交了一个男朋友,不是何平哥哥。我不喜欢他。”
“他的打扮太奇怪了,衣服上有一颗一颗银色的钉子,他们在一起唱奇怪的歌,什么你就像一把火,熊熊火焰烧烤了我。”
嘎——他在花瓶里几乎要笑出声来,这算是一首什么歌?怎么会有这样的歌?
奇得是,荇子似乎知道他在听她说话,还知道他在想什么。
她眼睛一亮,活泼起来,咦,你不相信么?这么奇怪的一首歌,我唱给你听。她当真唱起来,一边唱,一边学着别人的样子扭啊扭啊。
他想起来了,他读过音乐史,1989年,正是一些不纯正的摇滚进入这个城市的时候。
可是荇子唱罢却又颓然:“何平哥哥一定很难过吧。我不喜欢这歌,太闹了。”
真的,可不是太闹了。他在花瓶里无声地附和,可是由你唱出来,那么可爱。
她的面孔微微一红。
是因为想到何平哥哥么?还是……他忽然希望,是她感应到他的赞美。

真的,并不是他在瓶子里呆久了产生幻觉。巧合的次数多了,他发现荇子真的可以感觉到他在说什么。他与她通过特别的方式交流。
有时候她会听取他的意见。

“班嫂老说我闯祸,她越来越唠叨了。”
“荇子,班嫂年纪大了,你应该尊重她,不论她做什么工作,她是长辈。”他想他不是不似一个教导主任的。
可是隔一会儿,荇子会自己默默点头,“是,我应该把班嫂当作奶奶。”

又或者荇子叹息,“我在街上看到何平哥哥,他和另一个姐姐在一起,他已经忘记姐姐了么?”
“荇子,每一段爱情都有不同的保质期限,以后不爱了,并不代表当时不曾爱过,你还小……”他还没有想完,荇子已经自动接上:“我想等我更大一点,我会明白感情是什么。”

时间就这样在一日一日单方面的对话中过去,荇子的父母并没有食言,他们真的在这个城市里住下来。
“哎——班里的于飞扬过生日,他请我去参加生日会,我应不应该去?”
去,荇子,去,你不是一直希望有稳定的家庭和长久的朋友么,这正是你的开始。
荇子跑下楼去找她的跳舞裙子。
那一夜她回来,一直在天台上呆到很晚,双眸似被心情点亮,嘴里轻轻哼着歌,“我觉得,于飞扬长得有些似何平哥哥。”
她说,语气无限温柔。
他才发现,从他来到这个天台到现在,已经过了多久了呢?瓶中无日月,在他的不知不觉间,荇子已经从那日那个的小女孩,变成大姑娘了。
她变得活泼开朗,有越来越多的朋友,于飞扬以后会常常约会她吧,她留在天台上的时间,会越来越少吧。
林荇子的少年,会是健康快乐的。

可是那一刻,他忽然有一种要分别的感觉。
没有理由的,只是一种直觉。
十二岁的荇子还记得何平哥哥,那么以后,她会记得他吗?
也许她从来都不知道他的存在吧?
又或者,她是知道的。
她一定是知道的,像是感应到什么,荇子忽然低下头来,一如她得到这个花瓶的那个夜晚那样,她环视着这些年来越长越好的花草:“你听到我说话么?哎——我知道你听到,你一直都在,是不是?”这一次,她说的是你。
“你在哪里呢?你是太阳花?跳舞兰?海棠?茉莉?绣球?——还是,你躲在这个瓶子里。”少女的目光灼灼,忽然通过瓶口直直地看着他。
只有短短的一瞬,随即,她看往其他地方:“你是谁都好,只要我知道你在那里,这些年里,是你一直在和我交流,一直给我答案,是不是?”
他觉得,似有一只手紧紧捏住他的心脏——即使此刻的他并没有心脏。

慎勿语,一语堕泥涂。

一阵巨大的粒子风忽然之间从不知什么地方刮来,巨大的力量卷起他的灵魂。在离开之前,他第一眼看到那只花瓶上的彩绘:紫色与暗红交融,透着零星一点点黄,象一阵大风卷过花田的感觉,又似乎……光阴都因之回头。”

1.
“好了好了,终于可以把他正确送去2009年了。”
“谢天谢地,再改不好程序,他要在1989年呆到魂飞魄散了……”
“这倒不是什么大问题,他在那里过了多久,送回2009年也都一了百了。”
“可是这四五年的经历,不可能是一片空白吧?他回来以后会不会投诉我们办事不利导致他灵魂离体吃苦万分?”
“那么,找一个方子擦掉他的记忆如何?”
“这类方子多半有副作用……”
“找个副作用小些的……有了,这里这里,香氛疗法,所用到的材料皆从花卉中提取,纯天然无污染,唯一的副作用是——一段时间内个性变得轻佻无厘头?”
“这算什么副作用?”
“我看就是它吧。”

2.
终于弄清楚唐爽的身份。
走出折光暗语居的时候,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女郎与他擦身而过。
这样干练美丽时尚的女子,在2009年的这个城市里,大约有千千万万吧。
可是在他和她距离最为接近的一个瞬间,似乎有一种极微弱的心电感应——他觉得心中猛地一颤,然后,原本平静的心情忽然之间掀起巨大的难以名状的波澜。
这种波澜让他愣在路中间,觉得自己刚刚终于错过了一个与他极为熟悉、对他极为重要的人。
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
再转回头去的时候,那位女郎早已经消失在人海之中了。
他甚至没有看清她的模样。

“喂,老兄。”马力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他的身边,这个家伙,如今越来越神出鬼没了。
“嗨。”他有些神不守舍,不知道为什么。
“听说唐爽的事情搞定了啊……呃,你怎么了?”马力发现他的异常。
“不,没什么,我只是,似乎遇到一个熟人。”
他摇摇头,可是怎么可能呢?他怎么可能在2009年遇到熟人。
“是美女吧?这位妹妹好似在哪里见过的——”马力嬉皮笑脸道,“我说老兄,你也该抓紧了知道吗?你知道等你这次回去,再过一年多我就碰不到你了。啊呀呀,我看我是没希望喝到你的喜酒了……”

3.
2499年9月14日。
新店很快就要开张,回到自己的年代,他急于前去看最后的软装修。
没想到设计师是一个年轻的女郎,她有高挑的身材和蜜色的肌肤,长发挽成一个松松的髻,干练之外不失温柔。
她选择用浓墨重彩的繁花装点他的店堂,那么艳丽张扬,偏偏与下一季即将流行的简约风格白色系服装搭配相得益彰。
他不由赞赏她的眼光。

只有一处的装饰还待定——此刻,女郎站在一张石膏桌子前,一手托着下巴,微微戚眉,自言自语:“这里似乎应该放点什么。”
“也许是一只玻璃圆肚大花瓶,外面用厚厚的颜料涂出抽象花纹,紫色与暗红交融,透着零星一点点黄,象一阵大风卷过花田的感觉,光阴都几乎因之回头。”
“咦,你怎么知道我正有这样一只花瓶?”女郎抬起头来,一双寒星一样的眼睛看着他。
是啊……怎么会忽然想到这样一只花瓶呢,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脱口而出这样的描述。

第二日她就把花瓶搬来——它看起来有年代了,可是放在那张石膏桌上,合适得如同特别订制。
“这可是我的私货,”她同他说,“若不是效果实在好,我才舍不得出借。”
他站在她的侧后,她有十分好看的侧影和精巧的耳朵,一只手习惯性托住下巴。她的声音敲到他的耳鼓,忽然一丝微弱的电流窜过他全身。
“那么,让我请你喝一杯咖啡表示感谢。”
“好啊,”没想到她爽快答应。

“这花瓶是我八岁时候收到的一件特别礼物。其实我不知道是谁把它送给我的,可是得到这只花瓶,我忽然爱好花卉植物,园艺技巧也如有神助……”
“我的家庭出生不错,可是父母忙于生意,唯一的姐姐大我很多,小时候我的个性拘谨沉默,唯一的乐趣就是同家中的花花草草对话交谈,你相信吗?它们是有灵性的,它们懂得我的心情,还会开解我的心事。他们喜欢我用这只花瓶为他们浇水,因为他们的开解,我慢慢变得开朗。”
“你大概觉得,我有一个妄想症的童年吧?”她笑起来。
知道这些故事的时候,他与她已经定期约会。不,他一点也不觉得她可笑,他似乎在听一个熟悉的故事,他完全理解她童年时候的感受,他多希望他自那时候起就能陪伴在她身边,让她寂寞的童年里多一些亮色。
怎么会有这么熟悉的感觉呢?也许世事常常是相似的。
又或者——会这样想,只有一个理由吧?
他已经爱上了她。

来了,这就是缘分吗?
看一看日历,如果是的话,也许马力还能赶上他的喜酒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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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羊

那个穿一身黑的女子坐在“哭泣的狐狸”喝了一个下午的白开水。
喝着喝着,忽然哭了起来。
大声地哭。

世上多的是伤心人。
所以才会有这一间“哭泣的狐狸”。
来酒吧掉眼泪的人,阿水水见得多了。
可是,很少有人象她这样大声地哭。
哭得几乎所有人都停下自己在做的事情转过来看她。
她本人却象完全没有意识到。
她还在哭。

趴在桌子上,海藻般蜷曲的长发披了一身,肩膀一耸一耸,大声地抽泣。
她是要把一下午喝的白开水全部哭出来么?
等到乐队也因为她的哭泣停下来,阿水水认为她不得不干涉一下了。
这位小姐——
这位小姐———
这位小姐—————
叫到第三遍,她才抬起头来。
啊,这是一张怎样晶莹洁白的面孔,纵然一双眼睛已经红肿地不成样子。她茫然地望着阿水水,双唇微启,似乎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毛衣的袖子上亮晶晶一片全是眼泪。

哎——阿水水叹一口气,真把她叫停了,她又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穿一身黑衣,不是刚刚失去什么亲人吧?
她给她再递上一杯白开水。
可那女子居然改变想法,“谢谢,请给我一杯醉生梦死。”她说。
终于不是白哭一下午,阿水水颇感安慰。

她调好酒端过去。
黑衣女轻声道谢——明明那么彬彬有礼的一个人,是什么让她旁若无人地在酒吧放声大哭呢?阿水水有点好奇,忍不住多说一句:“不要太伤心了。”
“谢谢,”她还是在道谢,可是紧跟着,似乎又用极低的声音说了一句什么。
“你说什么?”阿水水没有听清。
“你相信上帝吗?”黑衣女略为抬高声音。
“这——也许是有的吧,”阿水水想一想,她最近认识了一个叫做唐爽的天使,既然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天使,那么,大概也有上帝吧。
她是不是真的失去了什么亲人?
“你不要难过,一定有上帝的,也有天堂,我们的灵魂最后会得到安宁。”她软声安慰她。
可黑衣女接着的话却出乎阿水水预料。
“如果有上帝的话,他一定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吧?”她忽然问,“要不然,他怎么能看尽世态炎凉生离死别……而无动于衷?”
难道她哭了这一下午,竟是因为这样一个大而无当的话题?
阿水水还没有反应过来,黑衣女忽然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我只想花好月圆人长久,”她梦呓一样地说。
然后在阿水水来得及说什么之前,已经起身离去。
只在桌子上留下丰富的小费。

乐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恢复演奏。
阿水水甩甩头,一边数钱一边想,这年头,真是什么样奇怪的顾客也有。




没想到很快再次遇见她。
说不定也真是有些缘分——夜晚原本是“哭泣的狐狸”的黄金时间,可那个深夜,阿水水忽然觉得闷,她把店里的生意交代给小二,一个人从后门溜出去吹风。
刚刚转过两个街角,就看到有三个小流氓围成一个半圈,一步一滑,好不猥琐地向墙角逼去。
他们围着一个人。
这样的事情大概每个夜晚都在城市这个或那个阴暗的角落里发生。
阿水水最喜行侠仗义,今天碰上她,算他们倒霉。
她手指捻动,无声地捻一个“冰字诀”。
水泥地面上,瞬间结起一层冰。三个小流氓还没有反应过来,下一步已经滑到在地。
阿水水趁这个间隙,冲上去拉住那被围住的女子就跑。
她知道在她们跑出三五条街之前,那几个家伙是爬不起来的。

等站定了回转头,阿水水才看清楚那女子的面容。
“咦,是你?”
黑衣女也认出她来,“啊谢谢你。”她还是道谢,“谢谢”大概是她说的最多的一个词语。
眼睛还是肿的,不过外形有了变化。
不过几个小时不见,她竟把一头瀑布也似叫女人看了都会心动的长发剪了,剪得极短极短,只余下一寸来长细小的发卷。可美女究竟是美女,阿水水如果剪这样的发型,大概会吓走“哭泣的狐狸”一半顾客,偏偏在她的脑袋上,更衬得小小面孔只有巴掌大,楚楚动人。
阿水水忍不住捂住嘴巴——“你的头发!”
“我剪掉了。”她却稀松平常,“我还买了新的鞋子。”
她踢一踢脚尖——心情似乎比下午好得多了,可是——她好似刚刚被从几个流氓手里接救出来,想的竟是这个?
阿水水一低头,看见一双玫瑰色Ferragamo最新款小羊皮鞋,老天爷,这么贵的牌子。
是个没脑子的富家女,她在心里给她下了定论。
“现在没事了,你快回家吧。”
“回家?啊——回家。谢谢你。”她点一点头,可是那一双漆黑的大眼睛里,却又流露出下午时候的那种茫然——阿水水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她看住她。
她似乎被看得有些害羞,半低下头,既不走也不说什么,竟似在思考似的。
“你——你不要告诉我,你不打算回家?”
黑衣女小扇子一样的睫毛低垂,轻轻说出阿水水最最担心的答案:“我的家不在这里。”
那个瞬间,阿水水想起一部叫做《罗马假日》的老电影来了。
真像,剪头发换鞋子,可是,阿水水并不是派克演的那个帅哥记者。
“那你去住旅馆吧。”
“嗯,是。”她漫应着,可是脚步仍然不动。
“去吧去吧,打个出租车,我要走了,一会儿那几个流氓又要找过来了。”
可她还是不动。
她不动,阿水水总不能真就这样继续把她扔在街上,不详的预感越发强烈,今天自己行侠仗义,怕是要不好脱身了。
果然,过了一会儿,黑衣女终于抬起头,象是很是不好意思地问:“住旅馆,要花钱的吧?”

好吧,天真不是错,美女天真一点更可以原谅。
可是,天真到这个地步……
阿水水仔细打量她的面孔,并不象是傻子啊。
“是,住旅馆要花钱,不过也不贵,你下午留在‘哭泣的狐狸’的小费,也够在比较好的宾馆住两个晚上了。”她没有好气。
“可是,我没有钱了。”黑衣女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很轻,象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小孩,并且,还在继续的轻下去,“我带了一些钱,可是,都花光了。我没想到,钱花起来这么快……”
当然,当然。如果你在酒吧给十倍的小费,买Ferragamo的最新款鞋子,钱花起来当然是很快的。
阿水水觉得自己要昏过去了。

“你的家究竟在哪里?”
“啊——那是很远的地方。”在远也在中国吧,她说的是中文,面孔虽然洋气,却也不象外国人。
“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是,你可以叫我小黑。”小黑?这算什么名字……
“第一次出远门?”
“嗯。”
“怎么一个人忽然想到跑那么远?”
“我——我和父亲吵架了。”果然是这样老套的戏码……
“你的身份证件呢?”
“我——我丢了——”
问到这里,阿水水已经一点也不对这个回答觉得奇怪,倒觉得这种挤牙膏式问答挤得自己也要变成傻子了。明明都是些很简单的问题,奇怪小黑——就算她叫小黑吧——却似乎都要好好思考一下才能回答。
又想起她下午在酒吧哭成那个样子,可能她的脑子真的有点问题?聪明面孔笨肚肠这样的事情,也是有的。
真要命,阿水水叹一口气,这样子把她扔在街上,一个晚上足够被流氓、强盗、小偷、杀人犯袭击十次八次了。
怎么就今天忽然打算出来走走呢?要不然也就眼不见为净。
当然也可以把她送去公安局,可是——这样一个女孩子,什么证件也没有,话都不太会说,让她一个人在公安局呆一个晚上,大概不会比流落街头好多少。算了,看在她下午留了那么多小费,阿水水下个决心——
“喂,我说——小黑,我的店里有个休息室,让你免费住一个晚上,明天一早,你立刻自己想办法回去。喂,你听见没有?”
唉,我真是一个慷慨无私仗义热情的好人。做出这样的决定,阿水水简直已经被自己感动了。




啊水水第二天起床的时候,觉得头天夜里象做了一个怪梦。
真要命,怎么可能在大街上平白捡了个无知美少女回来,今天还少不得要照管她。
她看看手表,已经接近中午——因为工作的缘故,这个时间对啊水水来说,可算是相当地早。
哭泣的狐狸还没有开门,店堂里静悄悄的。
后面的休息室也很安静。
莫非自己走掉了?那倒是省心。
不过水水十分清楚自己没有这个运气——小黑在沙发床上蜷成一团,还睡得不省人事,连啊水水拿钥匙开门也没有听见。
散乱的头发蒙在脸上,眼睛已经消肿,雪白面孔如婴儿般甜美,嘴角微微带笑。真是的,太阳晒屁股了还在做好梦。
可是——正想踢她起床,啊水水发现问题——头发,她的头发——昨天见到她的时候明明剪得只有寸许长,现在虽还不算长发,却怎么也比昨天长了五六倍不止,是以那般蒙在脸上。
正常人的头发,会长得那么快?
还是假发?
忍不住伸手去碰一碰,小黑似乎有所感觉,翻一个身。也就是那个时候,有什么东西从她脖子里滑出来。
啊水水只看一眼,眼睛就直了——白金的项链上,镶着一块深蓝色的钻石。啊水水不是珠宝鉴定专家,但基本知识还是有的,那石头完美无暇,毛咕咕也有三四十克拉重。
这得值什么价?华璃再卖十辈子内衣也绝对买不来这个,而她就这样随随便便带在脖子里⋯⋯
老天爷,她究竟是什么人?
啊水水忽然有心恶作剧,念一个小小口诀,白金搭扣“啪”地松开,项链落到地上,她捡起来仔细欣赏。
小黑在睡梦中伸手摸了摸脖子,却竟没有意识到任何不妥,仍然大梦不醒。
怎么世界上会有这么美丽的猪的?

tbc
[ 此贴被折光暗语在2009-10-08 06:53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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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9-09-21 11:05 | 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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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羊(续)

怎么世界上会有这么美丽的猪的?
啊水水一边毫不客气地把玩着钻石舍不得放手,一边却多少做贼心虚,时不时转头看一眼睡梦中的小黑。
结果转到第十次,正迎上一双闪闪的星眸——项链的主人醒了。
啊你怎么醒得这样悄无声息,要不是一息理智尚存,啊水水就把这句话叫出来了。也许她以为每个人都和她一样吧,每天睁开眼睛前都要在床上痛苦挣扎好一阵子。
手里还紧紧捏着别人家的贵重项链,转转脑子,好像没什么合理的借口,想着反正这“美丽的猪”也傻呼呼的,再说——怎么说我昨天也救过你吧?借你的东西看一下而已,又没真想占为己有——自己嘀咕了一大通,干脆也不作解释了,啊水水把项链往小黑手里一塞,“你的。”
果然,小黑完全没有意识到啊水水的别扭劲,只把那全美钻石的吊坠在阳光下轻轻晃着,“好看吗?”一张俏脸上的表情全是陶醉,“可惜我不能把它送给你。”
废话,啊水水想,我也没指望。
可她还来不及表达什么,两只眼睛忽然瞪得老大,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所见——小黑的一只手分明还提着那一条项链,她的另一只手上竟如同变戏法一般托出另一条一色一样的项链。
“不过,我可以把这一条送给你。”
啊水水楞在那里。她看得分明,一色一样的纯美深蓝色钻石——要说有区别的话,只有比先前的那块更大了一圈。
“你……你……你……我?我?给我?”
“是啊,当然大小是有点不一样——我怕完全一样的话,会和我的混起来。”小黑只当啊水水对这礼物不满意,殊不知饶是坚信自己是小黑的救命恩人,饶是对小黑的“天真”已经有所了解,这样一份厚礼仍然太出乎啊水水的意料了。她指指小黑,又指指自己,结巴得语无伦次。
天上掉馅饼的事情真会发生?
发生了会掉在我头上?
最要紧的是,这世上难道真有这样一块又一块全美深蓝色钻石?!
一连串的问题飞速溜过啊水水的脑际,在十分老套地猛掐了自己一通确保自己清醒以后,啊水水深呼吸三口,正颜厉色地盯着小黑:“你别装了,老实交代吧,你到底是什么精怪?!”
有什么精怪有徒手变钻石的本领吗?虽然超越了啊水水的所知范围,但只要到华璃那里去,叫她用照妖镜照一照,不信看不出来。
可要命的是,昨天她曾一再在小黑脸上看到过的那种茫然再一次浮现:“我?你说我是⋯⋯精怪?”她困惑地问。这表情如此真实,全不象是在撒谎的样子。




看样子,非得带她去华璃那里看一看了,啊水水寻思。只是大部分精怪对公务员多少有些抵触心理,再说精怪也有私隐,如果人家不想说(或是真不知道),似乎也没什么理由硬去调查?一个会徒手变钻石的朋友……如果贸然得罪了,恩,还是不划算。
但是——我也是好心为了帮助她对不对?再说,如果只是正好遇到华璃,正好问上一问,也没什么错对不对?
啊水水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一定能给自己想做的事情找到合适的理由,这样想着,她又十分坦然起来。一边拿着小黑赠送的项链往脖子上比来比去,一边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明知故问:“那——不说这个,你今天有什么打算么?”
“做什么好呢……”不出所料,小黑摇摇头,眼神真诚而迷茫,更让啊水水坚定了自己是在帮助她的念头。
“比如你可以回家……”
“不,不回家。”果然所有离家出走的少女都是一个路子,小黑难得心意坚决,不等啊水水说完便打断道。
“不回家?不回家一个人过日子是需要很多钱的。你又没钱,打算怎么挣?”
其实小黑不缺钱,比如她可以把她的项链买了,那么就算按照她那种毫无概念的花钱法,她也能过上好一阵子了。但这个无知的孩子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要不然,昨天晚上也就不会连旅馆也不晓得住了。
不过象她这样的三无人员就算去珠宝店卖钻石也是不会有人敢买的,只会给她惹更大的麻烦,所以我还是在帮她——
“你得去工作,知道吗?”此时的啊水水已经非常理直气壮,“可是你八成也不知道怎么找工作,算了,我有个朋友是开店的,介绍你去她店里打工吧。”

偏偏此时的华璃并不在折光暗语居。
“娇娇你可别以为你老板就卖卖内衣这点能耐,她收着不少好东西呢,夜明珠没见过吧?你老板柜子里收着老大一颗呢,你去找出来,我们也欣赏欣赏。”
“娇娇,忘了和你说和夜明珠放在一起还有些上好燕窝,那吃了可不是一般美容啊。”
“弄了那么多吃的,这房间里都有油烟味了,娇娇快拿你老板的千年檀香出来熏,不然她回来了有你好看……”
啊水水带着小黑推门进去的时候,只见马力带着他的兄弟马步欢乐地倒在沙发上,正差着新来的店员娇娇把华璃精心收藏的各色宝贝统统翻将出来。
这可不把啊水水急得跳脚:“要死了要死了,师傅你们怎么把这儿折腾成这样,璃姐姐回来不得和你们拼命?!”
“怕什么啊,徒弟,华璃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就是你也没见过这么大的夜明珠吧?快过来一起欣赏。”
“可不是?正点!正点!”身为一家娱乐公司的老总,马步的不正经比马力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此刻他竟把华璃当作命根子,平日里看都不给人看一眼的夜明珠放在指间,当个皮球似的转着。
“啊呀,你——”马力是师傅,啊水水不好对他发作,但是马步,你也太过分了吧,她扑身上前就要抢马步手里的夜明珠。
可是下一个瞬间,马步的动作却自动停了下来。夜明珠从他的手指滚落,刚巧被啊水水一把抢住,而他的眼睛,完全没有一点点含蓄地直勾勾地落在啊水水身后的小黑的身上。

“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啊水水正火大,冲着马步大吼一声,而马步竟然也没有还击,还是直直地看着小黑,看得小黑很不好意思,低下头躲开他的目光。
“呵呵,我兄弟冒犯了,这位小姐不要见怪”幸亏马力了解自己兄弟这见了美女就挪不开眼睛的习惯,连忙来打圆场。
“这是小黑,我捡来的,想介绍她来这里工作。”啊水水三言两语交代了来龙去脉,只隐藏了小黑送给她钻石项链一节。
“来这里工作?那我⋯⋯”娇娇新来,还不认得啊水水,听得又有人来工作,不由担心起自己的位置来。
可说时迟,那时快,还不等啊水水再说点什么,更不等马力介绍她和娇娇认识,刚才还两眼发直的马步猛地从沙发上跳起来,抽出一张名片硬塞给小黑:“工作?美女你需要一份工作吗?不不,象你这样的美女怎么能在这种劳什子店里打工!在下乃大名鼎鼎蓝碗集团甜汤霜霜娱乐公司的老总马步是也,不知是否有此荣幸请美女与鄙公司签约成为我们的艺人?不知您喜欢唱歌还是演戏?或者舞蹈?模特?我保证待遇最优,不出一个月的时间您就能成为全市最红的明星⋯⋯”

结果一切就在他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中确定下来。
连啊水水也不得不承认,象小黑这样的大美女,能去娱乐圈发展,前途自然比给华璃卖内衣要广阔地多。更何况她是“大名鼎鼎蓝碗集团甜汤霜霜娱乐公司的老总马步”钦点的新人。
只是华璃不在,小黑的身份仍然不知,在马步捡着宝贝一样拉着小黑离开折光暗语居以后,啊水水忍不住问马力:“师傅,你能看得出小黑⋯⋯是什么精怪么?”
却没想到连马力也摇头:“她很特别,她的修炼与大部分精怪不同,意念成妖,她一定是意念成妖的一种,但我却看不出她是由怎样的意念形成。”
“那等璃姐姐回来用照妖镜照得出来吧?”
“那是一定,只不过——”马力耸耸肩,“这一次也不知道华璃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了。”
“是很复杂的任务?”
“不,她是因为私人事情走的,照说公务员没有私人假期,不过这一次⋯⋯这一次比较特殊。”马力越说声音越低,这大概是他和华璃之间的秘密吧,啊水水知道,师傅这个样子的时候,再追问下去也没有意义了。

不管怎样,帮小黑一场,总算也不是白帮。对双方都有好处嘛,夜晚,啊水水把玩着那条作为礼物的项链,怎么看都是贵重的钻石啊,她是怎么弄的?是变出来的还是她来自一个用钻石铺地板的外星?
正胡思乱想着,电话狂响起来。
“啊水水,小黑跑了。”那边传来马步惊慌失措的声音。
跑了?啊水水并不奇怪马步会因为小黑的事情来找她。要做一个艺人,以小黑的无知程度实在是差得远,光凭一张漂亮面孔是不够的。可是,跑了?改变主意打算回家了吗?不然她还有什么地方可去吗?
“马步,你没对人家干了什么坏事吧?”
“怎么可能!”马步一肚子委屈,“都说得好好的,她一直听高兴,带她认识公司里的同事,都说她潜力无限。想给她先拍点硬照看看效果,衣服都换好了,一进摄影棚,忽然就开始闹别扭,说什么也不肯拍。然后我们一个不注意,她就跑了,快地跟什么似的,追也追不上,哪儿也找不到。话说她有没有回来你这里?”
“没有啊⋯⋯”啊水水的脑筋还没有转过来,她为什么要跑呀?怎么就不肯拍照呢?
“啊水水,那,人丢了,要不要报警?”
“报警?怎么报?我也不算认识她,连大名都不知道。再说了,听说过我们找人类警察找人的吗?要找也得要璃姐姐去找,偏偏她又不在。”
“那,总得找找吧?实在不行,我让公司里的人去找,你知道关于小黑的一切都告诉我啊,越详细越好”马步却不依不饶,盯着啊水水问这问那,在收获了一大堆的无可奉告以后还是不甘心,要啊水水再三发誓答应,如果小黑回来哭泣的狐狸,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他。

可是,小黑并没有回来。
一天,两天,一周,两周,大半个月的时间过去,啊水水一直没有见到小黑。倒是马步仍然每天打电话来问,听他的说法,他的手下对小黑的寻找也可谓上穷碧落下黄泉。
照说这样一个相貌出众一眼就能吸引人注意的美女,找起来并不会太难,可是,关于小黑,偏偏就一点消息也得不到。
好似那天她跑出天糖霜霜公司大楼以后,就凭空蒸发了一样。
后来啊水水觉得好奇:“马步马步,照说你们公司有的是美女,多一个少一个也无所谓,怎么这一次,偏对小黑这么看重?”
“她很特别。”马步想了想回答。
特别——啊水水想起师傅也曾经用这个词语形容过小黑,“特别?怎么个特别法?她特别美?比你们公司的其他美女都美吗?比魅力女声何子乌怎么样?”
“何子乌她们一个个都是出挑的美女,但她们的美十分明确,她们自己也对自己的美貌充满了自信。可小黑不同,她好像并不知道自己的美,美丽而带着茫然,而她又因为茫然而更美,越发能迷惑别人。”
“美丽而茫然?茫然而更美?真是文艺啊”啊水水觉得好笑,她诚然不指一次从小黑脸上见到过她的茫然神情,但这不过是出于她那不知如何形成的无知,“马步,你别告诉我,你一见钟情地爱上了小黑大美人?”
电话那一头,马步沉默片刻,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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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羊(续二)

只是那一天以后,啊水水不再接到马步来询问小黑的电话。
对于此,她曾经有过些许的内疚,她觉得自己似乎不应该去说破马步内心深处的想法,弄得人家难堪——虽然他对小黑的好感其实非常明显。
不过这种内疚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啊水水迅速地宽慰了自己:谁这一生没有对别人有过几次好感呢,小黑虽然漂亮,但漂亮的女生要多少有多少,什么美丽而茫然本身就是一个很浮云的形容,一见钟情更是非常不靠谱的事情,这对于身在花丛中的马步来说,小黑大概根本只是生活中小小的一个插曲,如此,所以……大概,他根本不会有什么难堪,他不再打电话来,只不过因为生活有了新的重心。
于是乎,再没有人提起,关于小黑的一切,也就渐渐淡出啊水水的生活。

华璃这次似乎离开了很长的时间,一直都没有回来。
那块深蓝色钻石一直留在啊水水手上。也说不出来为什么——是因为太招摇,还是觉得自己气场不够强大,啊水水一直没想过把它当首饰戴。可又不知道该把它收在哪里好——毕竟这么贵重的东西,如果随随便便弄丢了,怎么也说不过去。
直到某一天,她开店门的时候,忽然福至心灵——“哭泣的狐狸”,那么,这颗深蓝色的钻石,不正是一滴眼泪么?

在这种方面,啊水水绝对是实干派,她立刻搬了张椅子爬上去,对着门框砰砰砰敲个钉子,然后把项链挂了上去。
多好的装饰啊,白天有阳光照射的时候,钻石折射出一道道小彩虹,到了夜里,所有的蓝都沉淀下来,这滴泪在黑暗里摇摇欲坠,盛满了说不出的心事。
最妙的是,每天那么多客人在“哭泣的狐狸”进进出出,根本没有人多看它一眼——谁能相信有人会把好几十克拉重的钻石挂在这种地方呢?就算看到了,客人们大约也以为只是普通的人造水晶罢了——也许是华璃去批发内衣时候批发商顺手送给她又被她顺手送给啊水水的吧?
啊水水很为自己的创意得意,她认为把项链挂在这里,就是绝了。

认定了这种心态,某天黄昏她发现竟有人站在门口盯着这项链直发呆的时候,啊水水反而觉得怪异起来。——公平地说,会有这种感觉,也不全是啊水水小看了别人的鉴赏能力——实在来人看起来也并不是识货的样子。
那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留着半长的头发,下巴上胡茬凌乱,一身衣服也不知是做旧还是穿旧了,显得风尘仆仆。
他也许并没有四十岁?可那颇有些落拓的外型增加了沧桑感——
如果啊水水低估了他,则他很可能是一个酷爱户外运动的背包客。如果啊水水高估了他,则他也很象一个自以为洒脱的文艺男,但无论哪一种,他都不象对珠宝很有研究的样子。
啊水水有点警惕,干脆主动过去打招呼。

这位先生,欢迎光临哭泣的狐狸。
男人没说话,只朝啊水水点点头,眼睛还是看住那颗钻石。
天色还没有完全暗,因为走近了,啊水水看清楚他的脸,觉得有点面熟,一时却想不起来。
“这位先生,您很喜欢这块——呃,这滴泪水?”她一时不知道该把这块钻石说成什么,干脆偷换概念,却没想到来人还真是识货的,一开口就直奔主题:“啊是,很久以前,我曾经见过一块钻石,很象这个。”
啊水水就差没有脱口而出:“这不是我偷的……”
好在来人似乎兀自陷入一种回忆之中,根本没注意到啊水水的态度:“给这颗‘天堂的泪眼’拍照的时候,我根本没见过真正的世界,却已经自以为是个有品位的摄影师了……”他喃喃自语。
你——摄影师?啊呀,你是——电光石火之间,啊水水想起来了,难怪她觉得面熟:你,你是于飞,是不是?你是那个著名的摄影师于飞,是不是是不是?!
这倒让对方意外了,你认识我?我是于飞,不过,我已经不是什么著名的摄影师了,我甚至不是摄影师了。他摇摇头,语气里有说不出来的沮丧。

于大师,您怎么这么谦虚,您当然是大师了!——不过,您好像有心事,您这是怎么了?来来来,您进来坐,我给您调我们这里最好的酒。
啊水水是有点牛人崇拜症的,意识到来人是于飞,她立马忘了几分钟前自己横竖看低了他并且还在担心他觊觎钻石,只觉得激动幸福仰慕,就差没有拉着胳膊把他拽进酒吧里并按在椅子上了。
于飞,他可是于飞啊。在本市,于飞不仅仅是曾经的时尚圈里最年轻最有才华的摄影师的名字,更重要的是,他代表着一种理想,一种热血,——一个被业界最为看好的年轻摄影师,在事业上升趋势最明显的时候,忽然决定跳出时尚圈,去到世界上最贫穷、最艰难、战火最纷繁的地方从事摄影报道,一心要报道一个更真实的世界,这怎么不是一个传奇呢?
啊水水曾经看过于飞不同时期的摄影作品,他真的是天才,特别善于用光。啊水水觉得他的作品里常常有别人的眼睛看不见的光的存在,这样的光晕出照片灵魂。早期的时尚摄影作品里,光的存在空灵、通透、唯美而自由。后来,这种光变成了一种温柔的悲悯,弱化了照片苦难或者残忍的冲击力,却更显得包容而富有张力。
这样的照片,几乎每一辑都在本地引起轰动。最近半年多,确乎没听说他的新动向,但半年的沉寂对一个摄影师来说并不算很长。
他怎么就说自己甚至不是摄影师了,这是什么意思?
这些年来,于飞留给公众的形象,一直是形容整洁而得体的,忽然变得如此不修边幅。他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会是什么?

于大师,您怎么了?坐定下来,啊水水狭义心肠连同好奇心共同发作,忍不住追问。
“花解语”是一种可以强烈松弛神经的混合酒,它让人产生倾诉的欲望。
又或者每个人都需要一个愿意倾听的朋友,哪怕是一个愿意倾听的陌生人。
一杯下肚,于飞还是摇头:不要叫我大师了,我的灵感死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和小黑不再默契,再也拍不出一张满意的照片来,而且,我开始怀疑我拍这些照片的意义。
小黑?啊水水原本还沉浸在对偶像的崇拜和美人救英雄的侠气幻想之中,猛不防“小黑”二字从于飞的嘴里说出来。小黑?她的脑子里忽然陷入一种无法形容的矛盾——好像既混乱又清晰,既觉得不可思议,又觉得合情合理——钻石正是小黑给她的,如今,这颗钻石又带来关于小黑的线索,可是,即使钻石引起了于飞的注意,于飞对钻石的注意又引起了啊水水对于飞的注意,啊水水还并没有那么敏锐的想像力,能够立刻反应过来,于飞,原来和失踪的小黑,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

小黑?
哦,小黑是我管照相机的称呼,于飞道。

(这片坑了二年我也很不爽,好了,终于把小黑的真相写出来了,再补一段可以平坑~~~)
But I could have told you, this world has never meant for one as beautiful as you.
Posted: 2011-03-09 07:52 | 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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