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瞌睡虫于2005-02-23 23:57发表的:推动了科技的进步,不是吗?
下面是引用忧郁の蓝于2005-02-24 21:26发表的:可是,P2P带给我们很多便利,这是个不争的事实!我们哪个敢说没用过?
下面是引用忧郁の蓝于2005-02-24 22:01发表的:你这叫抬杠!但是,P2P确实很占带宽的!我对它是爱恨有加啊!
下面是引用yu620于2005-02-25 20:09发表的:存在就是合理。千千万万的人喜欢用P2P,一定有它的合理性。P2P打破了知识垄断,让知识为全民所共享.所利用,不是更有利于人类的文明发展吗?因此P2P的使用不是人类自私自利的本性表现。相反,专利权和版权才是人类自私自利的本性的表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