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同性恋朋友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他们能像异性恋一样结婚,像不育的夫妇们一样可以领养孩子。他们要家庭生活,他们要传统婚姻的保护。
一记不清楚什么时候开始知道同性恋的确切概念,只得十余年前,读大学时在上海,每次去外滩,总要远远去瞅那溜读报栏,因为传说那里经常可以看到男人去碰男人的手,然后他们就会一起离开。当时有很多的好奇心,很想知道那些互相碰手的男人们是不是特别奇怪。可惜的是,那溜报栏始终没有给我答案。到了英国以后,半年的辛苦餐馆打工下来,居然在最有名的圣马丁艺术学院的图书馆中找到份工作,于是,不用再脑袋朝下洗盘子,可以放眼乱观西洋景了,触目皆是的,首先就是那批最能满足我好奇心的学时装设计的孩子们。学绘画学雕塑学陶瓷学印染的都有他们的画室染房窑洞,学时装设计的纸上谈兵比较多,整天便都泡在图书馆中。那帮男生全长得清清秀秀的,穿得都特别时髦,每一个人在你面前走过,都会有一阵香风吹过,再加上小细腰还要扭两下修长的手臂还要晃两下,朱唇轻启吐出来的字也都如大珠小珠,让他们同班的那帮女生好痛恨,也好羡慕,论打扮比不上他们,抢男朋友也抢不过他们,咳,每天便到出借图书的柜台前来抱怨,现在这个世道男人们本来就不够,他们自己还在内部消化许多,如何是好?
当时的那批学生中,有一名叫爱迪的马来西亚男孩与我最亲近,他一直叫我姐姐,因为他有位姐姐与我同龄,在澳大利亚,是他那个几十口人的大家庭中唯一知道并支持他是同性恋的人。他刚到学校时像一只小鹿,睁着一对大眼睛东张西望,静静的,但不到两个星期他就从守势变成了攻势,把伦敦变成了他的天堂。他逛了Soho所有的同性恋酒吧,把头发染成了金黄色,一个月后,他已经搂上了那位时装系中最帅的爱尔兰小伙子肖的肩膀了。肖很先锋,他的发型是两只牛犄角,脑袋上大部分都是剃光的,只在脑门上留下左右两小撮,用发胶粘成尖尖的往上坚起来,最尖处还打了个弯儿。他也很进入环文化,耳边,眉际,胸前,能打洞的地方全打了洞,但是他的那些洞并不吓人,叮叮当当的银饰还是挺好看的。爱迪改了所有能改的形象,唯独没有在身上打洞,因为他毕竟还是位华人的孩子,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损伤,此孝之始也。头发染黄了还能再长出来,身长上有了洞可不能再填回去了。
肖有些结巴,这是他的可爱之处,他很害羞,也特别有礼貌,可能是天生如此,也可能是家教使然,第一次被爱迪搂着不过来认姐姐时,他羞红了脸。当然,我这个姐姐也不是白做的,能开后门的地方总是给他们开些后门。有一天晚上,图书馆已经关了门,我一个人在里面正准备离开,突然看见肖在外面敲门。“等了半天才等到你的同事都走了,有件事不知你能不能帮忙他的舌头打着结,很不好意思的说:“我需要复印我自己。”
见我不解,他又解释说他正在搞毕业设计,论文中是要有插图的,他需要复印自己的身体以及那些圈圈环环。照片太写实,不够朦胧,而复印的若隐若现正是他所需要的效果。让他进来,又把门反锁上,他才放了心。他又很不好意思地问我他可不可以脱衣服。我说当然你本来不就是要复印自己的么?他撩开T恤衫,乳头上是两个小秤砣形状的精巧银挂件。他又害羞地问我好不好看,我说挺不错的,他露出满意的笑,白白的牙齿。他把上衣脱掉,又把外裤脱掉。我觉得可能应该回避,但是见他把头伏在复印机上,又要抹瞎去找复印机的起动按扭,实在是不容易,便去帮他的忙。他在复印机上爬上爬下,好一番折腾。把他自己复印好了后,他用自己的T恤把复印机擦了又擦,擦得干干净净。
肖是位极用功的学生,他的毕业成绩是优秀,他如同许多出色的时装系毕业的学生一样,离开伦敦,到巴黎去碰运气。爱迪的第一个圣诞节没有回家,第二个圣诞节回家时,他的男朋友已经换了好几任,头发也经历过五颜六色,最终又回到了黑色上。父母只以为他在伦敦一直是苦读书,所以他回来时又装备了一张数额不小的支票。我离开圣马丁时他刚进三年级。毕业前,他到维多利亚博物馆来找过我一次,说他面对着两个选择,一个是回马来西亚去继承祖业,那么他就得结婚生子,二是违背父母之命留在伦敦,过他自己想过的生活,那么他以后的日子就不会有保证了。他的成绩不好,又不太用功,想在时装设计上有所建树几乎不可能。他害怕与女人同床,但是更害怕穷途潦倒。我说那么唯一的办法是回马来西亚,向父母道明真情,这样不就两全其美了。不行不行,他连连摇头,千万不能让我父母知道,他们会要了我的命的。见他唉声叹气,我真想踹他两脚。他是家中的独子,本来就不是意志坚强的那种人,最终还是被父母押解回马来西亚,看来结婚的命是逃不脱的。
一年后,我去参加另外一对在博物馆工作的同性恋朋友家中举行的晚会,居然碰到肖,他还在巴黎,事业已初有成就。谈起爱迪,他说过去的校友们在谣传说爱迪已经结婚了,他很气愤,实在不明白别人为什么会造这样的谣言。我说不一定是谣言,爱迪是生活在一个中国式的大家庭中的,又是独子,可能他现在已经有孩子了。肖直摇头,说不可能不可能,现在已经是九十年代了,不再是三十年以前,爱迪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我说中国的传统中,“应该”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但是我们的“应该”与你们的“应该”是不一样的。如果你往东走,时差虽然只是八个小时,但人们的观念的差别,可能是三十五十年都不止的肖那一个晚上变得很沉默。我劝他说,爱迪在伦敦三年,是从东方的许多“应该”中放假出来的,他很幸运能有这三年的假期,很多人连一天的假都没有。当然,尝了禁果之后,他的生活可能更难,但是,是他自己没有勇气去面对他父母,是他自己选择一种容易的生活,他会慢慢适应的。肖垂下了眼睛,说,你很残酷。我说,这是生活。
对肖以及在这个晚会上的那一群同性恋来说,过自己的生活如同呼吸空气一样,不是一种奢侈,而是一种必然,虽说社会上还有不少偏见,法律上还有许多不平等,但是在大多数人眼中,同性恋已不是怪物,不是病症,特别是在伦敦、纽约、巴黎这样的大都市,他们有自己的酒吧,自己的社团,自己和文化,在许多年轻人眼中他们渐渐成为一种先锋和时尚的象征。三十余年的西方同性恋解放运动,的确走了很长一段路程。现在的孩子们,可能很难再去体会没有空气不能呼吸的那种生活了。
二同性恋自古就有,而且在古代似乎比现代要宽松得多。古代希腊与罗马,成年人是同性的年轻人的导师,这是很普遍的现象,荷马、赫西奥德的史诗中都有描述。萨福的诗歌写了她对其它女子的感情,柏拉图则从哲学理论的高度阐述了同性相爱的可能及其美妙之处,古希腊神话中也有很多同性相爱的例子。维吉尔的牧歌中不仅描述发许多男性之间的爱恋之情,其中还重笔描述了一个牧童,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另一个男孩,这使牧童成了同性恋的代名词。以后的各世纪中,同性恋并不少见,有不少名人。亚历山大大帝、米开朗基洛、圣女贞德、狮心王查理一世、达芬奇、亨德尔、柴可夫斯基、阿拉伯的劳伦斯等等,都被同性恋们视为自己的先驱同盟。现代作家中,同性恋更是数不胜数,惠特曼、王尔德、福斯特、奥登、依修伍德、金斯堡等等,似乎同性恋与文学艺术有着必然的关系。
然而同性恋向来就没有成为社会的主流,特别是中世纪之后,上帝创造男女是为了让人类繁衍后代,男人必定要一辈了在地上劳作,女人必有生育之苦,性生活只是繁殖的手段,享受其快乐是不应该的。在这样的神学教义下,同性恋被视为是完全反对上帝意愿的举动,是纯粹的感官刺激的追求,是罪恶,是要下地狱的。文艺复兴,社会改革变迁,文化进步,都没有让同性恋解放出来,他们一直很难为人接受,社会正统们向来视之为大敌。如果同性恋者们苟且偷生,甘心躲在黑暗角落不露头面,那么还能与主流文化相安无事。如果同性恋者们胆敢申请什么权利,胆敢向传统挑战,那么,传统的力量是绝对不会客气的。许多同性恋者都明白这一点。例如福斯特,他的一生中有过不少同性恋伙伴,但是他们大都是另一阶层的人,公共汽车售票员,出租车司机等,他们与他的朋友,社交、生活圈子完全没有关系。他不愿把他的同性恋倾向公开化,他的小说《莫里斯》(Maurise)写于一九一四年,但是一直等到他一九七0年去世后,此书才于一九七一年出版。书中描写的是一个不幸福的婚姻和一段热烈的同性之恋的对比,小说中主人公是典型的中产阶级,剑桥的毕业生,而且书的结果是光明的,是一个有希望的幸福的同性恋的故事。他生前不愿出版此书,是因为他觉得公众无法接受,是因为他向来就不是一个喜欢抛头露面的人,也是因为他不愿意招惹麻烦。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福斯特那样中庸平和,血性烈火的也大有人在,但其结果大多是引火烧身。众所周知的王尔德之案就是最好的一个例子。这个案子共审理了三次,法官本来就对王尔德没有好感,但因为王尔德在法庭上义正辞严,口才极好,又风趣幽默,所以第一第二次的审理都以王尔德的无罪而告终。王尔德大胆为同性之爱辩护,当法官问他“那种不敢说出名子的爱”到底指的是什么时,王尔德回答说:“那是一种深深的精神的依托,它是纯洁的,是完美的,它是最真、最善、最高尚的感情,它没有任何虚假的成分。”陪审团被他说服。
但是王尔德越是勇敢不愿屈服,传统的势力就越要置之于死地,他们是绝对不会让他轻轻松松地离开法庭的,那位法官一定要把他打入大牢才肯罢休。他们开始进行第三次审理,这次的审理没有陪审团。王尔德的朋友们都知道三审的架式是凶多吉少,他们劝他逃到法国去,一位犹太朋友已经为他准备了一个豪华游艇让他去住,但是他拒绝了,也许是出于自信,也许是出于骄傲,王尔德不愿意夹着尾巴逃跑。他选择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命运,他被判处两年监禁和苦役。两年之后出来,他已经从体力到智力上被完全摧毁。他放逐到法国,最后在巴黎拉丁区的小旅馆中穷途潦倒,客死异乡。
王尔德不愿逃避的选择,他为同性恋所做的勇敢大但的辩解,他最终入狱两年,客死异乡的结局,使他成为一位烈士,成为被压迫、被凌辱的象征。他现在在巴黎拉雪兹公墓的坟冢是人们朝圣的地方,雕塑家爱泼斯坦设计的白色大理石的飞天墓碑本身就是件雕塑珍品,许多英国人更想要他回家,他们在他的坟墓基座上,摆满了地铁票、火车票、汽车票,我曾在那里凑趣放过一张伦敦的地铁图,心想他的游魂若真要回家,只怕他在错综复杂的地铁网内转不出来。毕竟,时代不同了,他能找到Soho的那些同性恋酒吧么?他知道每年六月有同性恋的狂欢游行么?
同性恋运动的分水岭,可以说是一九六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到二十九日之间的纽约的石墙之乱(Stone Wall Riot)。古今中外,葬礼、纪念日之类,都是惹事生非的时候。石墙之乱的起因之一,是Judy Garland的葬礼。这位女演员一直是同性恋的偶像,因为她的生活一直不顺利她不知跌倒过多少次,五十年代时她曾自杀过,但是她又总是能从苦痛中走出来,同性恋们对她很有认同,觉得他们自己也得像这位大起大落的女演员一样充满韧性才能在歧视、痛苦中生存。
葬礼的前一天,许多同性恋们排着队去与她告别,同性恋们出入的格林威治村的许多酒吧也都挂上了黑纱以示哀悼。葬礼的那天晚上,警察突然袭击了黑社会手中的石墙酒吧。这种夜袭在当时当地是例行公事,在这一带的同性恋酒吧中常常发生,从来没有人反抗过。这天也不例外,警察逮捕了几个人,将大多数人放走,但是那些被放走的人却没有如往常那样回家,而是聚在酒吧之外观望,不多会就有许多路人加入他们,人越聚越多,当警察押解着被逮捕的人出来时,人群中的情绪突然变了,有人开始大声喊叫,同性恋也是人,为什么每次都让他们得逞?
被逮捕的同性恋们开始在警察手中挣扎,警察开始使用武力要把他们弄进警车中去,聚集着观望的人们开始向警察身上扔啤酒瓶,接着便是扔石头和砖头。双方动起手来,更多的警察前来援助,市民也越来越多,从四面街上袭击警察。整条街上一片混乱,直到早上三点多钟,才渐渐平息下来。第二天,睡醒过来的人们又聚拢而来地上是一片狼籍,墙上出现一些标语,例如要求同性恋酒吧合法化,支持同性恋运动,等等。这件事让向来逆来顺受的同性恋社团大为震惊,他们似乎是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我们是可以反抗的。石墙之乱不仅让同性恋从地下逐渐转为地上,而且把同性恋从黑手党酒吧中分离出来,同性恋不展必再躲藏在危险的阴暗处苟偷生了,他们突然惊醒过来,要争取以与平常人一样的平等自由的权利人们当时评论说,石墙之乱,是“一个发卡掉在地上,但它发出了震动全世界的声音”。发卡原是女人的用品,后来被同性恋们用作互相联系、表露身份及爱慕之情的暗号。
一九七0年六月,石墙之乱一周年,一群同性恋和他们的支持者们聚集在格林威治村的酒吧街上,纪念一年前曾在这条街上发生的事。有人提议往中央公园走,他们鼓足勇气,结成队走上纽约大道。一路上,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他们游行的行列,没有警察阻止他们,等他们到达中央公园时,声势已经比较浩大了。一九七一年,伦敦的同性恋们开始响应纽约同性恋们的举动,也上街游行纪念石墙之乱,之后,全世界的各在城市都开始了六月的示威游行,渐渐地,游行从示威变成了狂欢,很多游行的同性恋们都尽心打扮,穿着节日的盛装,男扮女,或女扮男,支持同性恋的乐队也加入进来了,人们边走边跳边唱,每年如此,他们称这个游行为“同性恋之骄傲”(Gay Pride)。
整个七十年代,可以说是男女同性恋真正获得解放的年代,石墙之乱后,“同性恋解放阵线”、“同性恋解放同盟”先在纽约成立,之后又发展到伦敦,澳大利亚开始了“反对道德压制运动”,英国开始了“同性恋平等权利运动”等等。这些如雨后春笋般的各种同盟运动承六十年代整个社会风气的左翼思想,所争取的不仅是男女同性恋们被社会认同的权利,他们也支持其它的左倾解放运动,他们对社会上的所有陈规陋习都加以批判,认为男女同性恋组织能让社会变得更好,认为能通过解放同性恋而解放全人类。他们鼓励那些还没有公开自己同性恋倾向的男女同志们携手出来,公布自己的性倾向,他们出版杂志,散发传单,聚合集会,互相支持并坦露心扉。这些组织有的时间持续很长,有的很短,但是一个组织下去了,又有其它组织发展起来。他们活动的手段及方式虽大体相似,但是他们的目的很不相同,所以,分歧、争执也是少不了的。七十年代中期,女同性恋女权主义逐渐成熟,女同性恋们本来就觉得以男同性恋们为主的那些阵线同盟之类没有考虑到整个妇女阶级的解放运动,妇女是被压抑的阶级,而女同性恋们忍受着双重压迫,是社会的最底层。这批伟女子们与男同性恋们的分歧越来越大,最终决定独立门户。
女同性恋女权主义者比一般的女同性恋及一般的女权主义者都要激进,她们认为整个世界都是男权的世界,世界上的一切犯罪行为、不平等和怨恨都有是因为男人们要把权势凌驾于女人之上,男人向来是通过性来控制女人,压迫女人,所谓的爱情、浪漫的故事和婚姻都只是糖衣炮弹,是男人们引诱女人们屈服的软刀子。女人一旦落入婚姻的陷阱就再也没有出头之日,她们得循规蹈矩,小心翼翼,男人一有不顺心的地方,就会拳脚相加,怒目相对,婚内暴力、打骂孩子等等,都是男人们在时刻提醒着女人们记住谁是主人。这帮女同性恋女权主义者有的并不是天生的同性恋,但是她们都选择成为同性恋,因为她们认为非女同性恋的女权主义者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那是与敌人共枕。所以,这样的女同性恋也被称为政治女同性恋。她们在七十年代及八十年代初期阵容非常强大,最大时她们的英国组织达到二万余人。
然而她们极端的观点逐渐让人们产生争议,因为她们简单地把世界分为男人和女人,忽略了种族、阶级等各种其他因素。例如黑人女同性恋们,她们并不把黑男人视为敌人,相反,她们觉得与黑男人联手出击种族歧视更重要,还有很多女同性恋,她们也觉得不应该的男同性作为敌人,而应该和他们一起争取同性恋的权利。世界上有许多问题不是以性别来决定的。
无论如何,女同性恋向来比男同性恋者的生活来的沉重,政治性更强。现在男同性恋的通用英文单词是Gay,它的原意是快乐,到十七世纪时人们用此词称呼花花公子,到了十九世纪,它的意义延伸为所有的妓女妓男,到了本世纪初,很多同性恋的男女们开始用这个词来称呼自己,一则因为Homosexual一词太死板,二则是因为Gay代表同性恋还不为众人所知,它变成了一个密码一般,同性恋们用它来寻找性伙伴。到了七十年代,Gay已被普遍接受,但是逐渐变成专指男同性恋,女同性恋们觉得Gay中掺杂了太多男性的权利,她们更普遍地称呼自己Lesbian。
Lesbian原是希腊女诗人萨福所居住的海岛的名称,文艺复兴时人们用此词来称呼与萨福同类的女子,但是这个词的意义一直不很确定,七十年代,当女同性恋们重操此词时,有人询问lesbian一词究竟有何意义,美国一个女同性恋激进组织回答说:“Lesbian是全世界妇女所集中起来的愤怒。” Lesbian不仅代表性倾向,更是社会政治的承诺。对男同性恋来说,性倾向是至高无上的,对女同性恋来说,性倾向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她们的社会政治上的观点。语言是政治倾向的代表,中外都是如此。英文的另一个代表同性恋的词是Queer,二十年代在英国开始使用,但是鲜为人知,后来Gay一词越来越通用,有些劳动人民阶层的同性恋觉得Gay的中产阶级情调太重,他们开始用Queer来称呼自己,所以这个词在九十年代变得非常时髦。同性恋政治流行,英文叫Queer Politics。
到了八十年代,同性恋们已经基本上完成了解放自己的使命,他们刚开始享受自由而公开的爱情,新的危险袭来。一九一八年六月,美国疾病研究中心注意到在同性恋团体中有一种置人于死地的传染病,他们称病是“与同性恋有关的免疫功能失常症”,这种不为人知的病症像残酷的收尸人一样,让一个接着一个的同性恋们丧了命一些痛恨同性恋的人认为这是上帝对同性恋的惩罚,是上天的报应。一九八三年,这种病被正式定名为爱滋病(AIDS)。最初,政府及公众都对爱滋病持沉默态度觉得这种病与“正常人”无关,同性恋们自己成立了许多社团,互相支持。直到一九五八年,美国著名影星Rock Hudson公开承认自己得了爱滋病,三个月后死于他在好莱坞的寓所,人们才猛然醒悟,爱滋病并不只是同性恋们的专利,每个人都有染上爱滋病的危险。一九八六年,英国政府组织了“爱滋病——不要死于无知”的运动,世界各国的非官方机构都有建立了许多爱滋病服务组织,对那些爱滋病患者进行帮助,并向公众宣传安全性关系的重要性。与爱滋病斗争,成为同性恋社团的一项主要任务。
爱滋病让所有的人,更让同性恋面对残酷的现实,让人们突然意识到生命的重要性,没有人再愿意浪费时间。九十年代,同性恋社团中开始产生非暴力直接行动组织,例如美国的“同性恋全国阵线”(Queer National),英国的“愤怒!”(Outrage!)同性恋们不再像以前那样采取旁敲侧击的办法来争取自由平等,他们提出要以愤怒直接面对歧视他们瞧不起他们的公众。他们游说政府或通过示威游行要求改变法律,例如领养孩子的权利,军队中同性恋的合法化,同性恋在社区、工作单位中不受歧视的保证,合法发生同性恋关系的年龄界限的平等化等等。他们一般都是通过礼貌的途径来进行活动,当然,有时也有人会滑出轨道,诉之于武力。有时,他们存心在公众面前做一些有伤大雅的出格和事情,例如“愤怒!”曾组织几十名同性恋们在鸽子广场举行集体婚礼,又组织几百名同性恋们在伦敦最繁华的地方当众接吻,对这样的举动,警察往往是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
九十年代的同性恋所要追求的,已经不只是公众的认同,他们有自己生活的小天地,他们有可能已经不在乎公众怎么想他们,他们所追求的是从法律上来保护自己。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直到一九六七年,男同恋之间的性关系都是非法的,而女同性恋之间的性关系自古以来没有被明文禁止过,当然也没有被明文首肯过。六七年男同性恋关系合法化,这是一个大进步,但是有一点是歧视性的,这就是合法年龄的问题。异性可以发生性关系的合法年龄一直是十六岁,同性则是二十一岁,一九九四年,英国国会重新讨论同性恋合法年龄问题,许多同性恋及他们的支持者在议院外的泰晤士河边点着蜡烛等待讨论结果,他们要求同性恋与异性恋享有同等权利。但是最后议院只把年龄降到十八岁,让许多同性恋激进分子极为不满。但是保守者说,同性恋的性行为合法年龄不应该降低,而是异性恋的应该提高。同性恋者们说年龄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平等。
西方的同性恋解放运动进行了三十年,在美国的许多州,法律是宽容的,但是人是不宽容的。而英国的法律不那么,但是英国人却很宽容。人的宽容比法律的宽容更重要。现在,越来越多的教堂中的神职人员,越来越多的政府官员们都从壁橱中走出来,披露他们的同性恋身份,法律的不平等条款不改不行,但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需要时间的。
许多同性恋朋友们的最大梦想就是有一天,他们能像异性恋一样结婚,像不育的夫妇一样可以领养孩子。他们要家庭生活,他们要传统婚姻的保护。尽管自古以来,幸福的婚姻实在很少,不幸的婚姻实在很多,有关婚姻论述大都消极,婚姻被称为枷锁,但是,同性恋们还是相信婚姻是美好,想进入围城的还大有人在。
三可能是因为我的工作环境一直是在文化艺术界,所以我的男性朋友大部分是同性恋。我喜欢与他们在一起,因为他们干净、漂亮、喜欢女孩子们喜欢的东西,与他们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他们也是叽叽喳喳的,与他们说话可以毫无顾忌,能谈到一块去。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同性恋们在性关系上,都很随便,他们在公共厕所、酒吧,或是其它一些公共场所,诸如公园、停车场之处寻找性伙伴,他们可以和陌生人做爱,可以完全不谈爱情。但我的这些朋友,都比较传统,比较浪漫,也可能是比较无能,有一位还在寻寻觅觅的有一天慕名前往同性恋聚集的公园,不出五分钟便赶紧撤离,生怕被人拽住不放,“我真害怕他们要把我给强暴了。”他说。这批朋友中大多数都有很稳定的关系,他们才真正像两口子一样,这个管着那个少抽烟,那个管着这个少花钱,一个烧饭,另一个必定要洗碗,坐在一起时一定要手拉手,那份相亲相爱真让人妒忌。反而是我的女朋友们,个人生活都不甚如意,她们有的和丈夫闹离婚,有的三十出头还抓不到一个男朋友,所以这些同性恋的朋友们,常常要很自豪地挤兑我们。在一起聊天,便常常免不了要讨论男男、男女和女女的关系。
男女之间的事总是有些政治的因素,男女性爱有时是一种权利的竞争。采阴补阳,怜香惜玉,这些都是男人世界的准则,尽管在现实生活中女人不仅要和男人一样在田中劳作,或是一日三班倒,还得回家烧饭带孩子打扫卫生,就这样还会被男人称为头发长,见识短。大自然的规律向来如此。男女之间的性总是对立的,平等几乎没有。男方可以有权利表达自己想要什么,而女人只有权利半推半就,明明心中想要,还得口中故作不要不要,因为一个想要的女人会被别人看作是贱女人,而女人一贱就没有价值了。所以女人说不要时,男人只当做是女人的借口,有多少强奸犯在法庭上振振有词,女人的“不”从来就不意味着“不”。
那么同性恋的关系呢?因为是同性,那么更自由,更为平等,没有一方剥削另一方的说法,没有权利的竞争。所以,同性恋们可以到咖啡馆或酒吧中去大大方方东张西望,看到他们的意中人时也不需要忸怩作态,不需要顾左右而言他,可以直截了当的说出自己的兴趣,说自己想要什么。据就同性恋们还有一种手帕语,左中袋与右口袋中露出不同颜色的手帕,代表着自己想要什么。蓝手帕代表想要发生性关系,红手帕代表想要拳交,黄手帕代表喜欢互相往对方身上撒尿的“水上运动”,橄榄绿代表喜欢与军队制服有关的性幻想,左口袋橄榄绿表示喜欢扮演高级官员,右口袋的橄榄绿表示喜欢扮演被控制的下级。金色的手帕代表喜欢三人游戏,左口袋的代表一对找一个,右口袋代表一个找一对。左口袋的黑手帕代表虐待狂,右口袋的黑手帕代表受虐狂。紫颜色代表喜欢耳环鼻环舌环乳环及一切环环圈圈的人。桔黄色代表愿意做一切事。到了八十年代。又有一种黑白相间的手帕出来,这代表着安全性关系。
男同性恋的朋友们很少和女同性恋们交朋友,:“因为她们痛恨男人,我们虽然爱男人,但是我们并不痛恨女人”。他们总觉得女同性恋之间的关系又不如男同性恋之间的关系和谐,他们说得振振有词:“男人与男人和女人与女人的关系本来就不一样,男人们闯荡江湖,一旦成了结拜兄弟,那真是可以两肋插刀、为了兄弟送命的,现代社会中十二个男人在一起,便能组成一个足球队。而女人之间则很少有这样的不是亲姐妹胜似亲姐妹的关系,即使是亲姐妹,互相在背后捅刀子的也比亲兄弟要多。所以女人们天生爱妒嫉,爱猜疑,爱嚼舌头,爱使小性子。”他们在论述他们的观点时,我总是要止不住发笑,因为他们自己就像是一群典型的女人。
想当年我曾责备过爱迪的懦弱,交往的同性恋朋友多了,才知道他们最大的苦衷是如何面对。他们大都已经经历了面对自己、面对朋友的过程,但是,如何面对父母,无论在哪个国家中,都是难题,都需要勇气。当然,在西方,没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这里的年轻人没有结婚生子的压力,所以生活还较在东方的同性恋正常一些,至少很多父母是持不过问态度。同性恋中的勇敢者都应该“出来”,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勇敢。出来,Out,是一个被同性恋赋予了全新意义的词,它意为从黑暗的壁橱里面出来,这是同性恋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举动。“出来”的条件还挺苛刻,首先他们要面对自己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他们要有一定的同性恋经验,要向亲戚朋友道明他们的性倾向,还要参加一些同性恋活动。我有一个苏格兰朋友说他六、七岁时就知道自己是同性恋,从来就没有过女朋友,他和他和新西兰男朋友一起相亲相爱已经五年,他们一起在伦敦买了一套漂亮的房子,但是他还不算“出来”,因为他没有勇气向他远在苏格兰的父母亲道明真相。他们家的电话永远是没有人接的,因为他怕他的父母知道他与别一个男孩住在一起。所以给他们打电话,总要等录音过后说:“快把电话拿起来,我不是你妈!”
但他不同意自己是胆小鬼,“我不同意出来一说,为什么同性恋要出来,而异性恋则不用出来呢?从来没有一个异性恋的人在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会告诉,啊,顺便说一下,我是异性恋!”
但是一般人的先入之见总是觉得这个人是异性恋,所以,大部分的人还是选择“出来”。另一个朋友一直对自己的性倾向模模糊糊,大学时也曾交过女朋友也曾与女孩子上过床,但是一直觉得不过瘾。直到二十二岁时有了第一次的同性恋经验,才意识到天地的宽广。他向父母披露真相时,母亲马上流下了眼泪,手中拿着他与前任女友的合影不放。“有时我觉得没有必要告诉别人我的性倾向,因为这完全是我的私事。但是出来之后,我的生活简单多了,我不用再解释为什么没有女朋友,为什么要去巴西度假,为什么这个,为什么那个等等,等等。”是啊,我也希望有一天,我给所有的同性恋朋友打电话时,都不用再说:“我不是你妈!”
一九九年十二月于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