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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r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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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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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楼兰故衣 执行置顶操作(2009-12-09)
这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极短篇系列。主要的共同点是主人公都叫阿齐。
因为写了一篇新的,打算干脆把电脑里一些旧的也整理出来。
《结局》这一篇,已经不喜欢了,但由于这个系列全是些只有结局而缺乏开头和经过的故事,所以还是把这一篇放在最前面,也许以后会修改吧。

——题


结局

走到病房门口的时候,他对妻说,让我一个人进去好么?
妻不是不犹豫的,但作为一个知书达理的女子,她必须松开手。
他握一握她的手,像是一种许诺,但他还是进病房去。
妻忽然低低地说了些什么。什么?他没有听清,回转头问。不,没有什么,妻摇头。
其实,她想问:她,是真的垂危了么?
是真的,他已经晚了。
病床空空的,她并不给他说再见的机会。
但也许她是对的,很高明。

阿齐推开键盘,伸一个大懒腰。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呢?她问自己。然后她回答自己说,不知道。很多人写文章都是有始无终的,但是同其他人不一样,阿齐每次想写些什么的时候,最先想到的总是结局,然后她也许想不出来开头和经过。
他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呢?
他和她也许曾经相爱,但终于分开了。后来他和别人结了婚,但心里面却还有她,后来有一天,她快要死了,他想见她最后一面,然而很遗憾的晚了,因此,他更加不能够忘记她……
何其俗套。阿齐兀自笑起来。发生了什么?随便发生了什么吧,反正结局如此,一切如此。

她有点困,今天就写这些吧,也许明天她能够想出一个不那么恶俗的故事来,不过今天她困了。
干什么呢,小傻瓜。麦桐看完电视新闻,过去揉乱阿齐一脑袋的碎头发。
我又写了一个结尾。
哈,麦桐笑,小傻瓜,永远都只有结尾。麦桐并不明白为什么阿齐总在写结尾,不过他喜欢她,所以他乐意阅读她想象所至产生的任何东西。他更不明白为什么她那些结局都那么无可奈何,从来没有善终。
他问过她,阿齐,为什么不让他们在一起呢?
在一起?在一起能够怎样呢?阿齐耸肩,有一天他会觉得她老了,手指变粗了,皮肤变皱了,眼睛不漂亮了,她说。
但是既然他们相爱,他们又为什么会分开?
这是阿齐自己也不明白的问题。她亦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她亦不知道这当中有什么故事,所以她只能写出结局来,结局,一个又一个的结局,大同小异的结局,仅仅是结局。
我要去睡觉了。她说。

于是她抱着被子就睡着了。麦桐坐在床边看她。他喜欢看阿齐睡觉的样子,她睡着的时候,看上去很小很小,像一个孩子。当然他也喜欢她醒着的时候。你喜欢或者不喜欢一个人,总是喜欢或者不喜欢她的全部的。只是阿齐醒着的时候,麦桐常常不明白她在想什么。
譬如说阿齐会忽然问,麦桐,我漂亮么?
不等麦桐回答,她又接着说,哎,我是知道我的头太大了,眼睛却小,而且有雀斑……
于是麦桐想安慰她些什么,但她又会自己转折,话说回来,我坚决不去整容,倒贴一百万也不去,这张脸我已经习惯了。
然后感叹,哎,太自恋了,怎么办?我真是自恋。
最后非常坚定地补充,没错,我就是自恋。自恋就自恋了!就是就是自恋!
她这样自问自答说话的时候,麦桐是插不上嘴的。并且他不明白,阿齐到底觉得自己漂不漂亮呢?而漂不漂亮这件事和是否自恋又有什么关系呢?

阿齐醒来的时候,麦桐还睡着。
今天是星期天。麦桐的工作是很辛苦的,难得有一个懒觉。
阿齐自己起来做早饭。她吃完早饭的时候,麦桐还没有醒。于是她决定打扫一下客厅。
天气很好,阳光也很好,打开窗子,可以看到无数细小的灰尘飞舞起来。阿齐很认真的擦家具,扫地,吸尘。然后她把所有的脏衣服都洗了,想一下,又去厨房,把所有的碗筷都洗了。白色的碗盏一只一只放上架子,全部闪闪发亮。阿齐觉得非常满意。
麦桐仍然睡着。

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隐约闻到空气里淡淡的柠檬香,阿齐,你打扫房间了么?他含混地问。没有回答,阿齐也许出去了。
厨房里面放着做好的三文治,啊,开窍了。麦桐从来不记得阿齐做过饭,哪怕简单如三文治。
但是不对,男人有的时候也是有第六感的,麦桐忽然觉得今天家里异乎寻常的洁净。是的,洁净,洁净倒给人一种什么都没有的感觉,什么都没有,包括声音,一丝声音都没有。
好像有什么东西,彻底地离开了这房子。
是的。
晚上,阿齐没有回来。
一天,两天,她始终没有回来。
麦桐打她的手机,被告知号码已经更改。她的电话呢?麦桐失笑,阿齐的住宅电话就在他的眼前,但是她不回来。

麦桐想到察看电脑里面看那个属于阿齐的文件夹的时候,已经是几天以后了。
可是那个夹子空空的。麦桐记忆里面那百十个各色各样的结局统统不见了。也许阿齐带走它们,也许她删掉它们。她没有带走她的衣服,鞋子,书,以及各色各样的小东西,她独独清空那一只夹子。
阿齐真的走了。
为什么?麦桐不明白。
不过他知道,如果阿齐真得要走,那么他的确是无法留住她的,而如果她决定不让他找到,大概他也是找不到她的吧。
毕竟,他一直都不确定自己是否知道阿齐在想什么。

你亦不要问我是为什么。
因为,这也是一个只有结局的故事。

旧事

阿齐,在没有比你跟愚蠢的人了,纠结在旧事里面不肯起来。翰阳大怒。
阿齐并不回答,她笑一笑。翰阳有些紧张。
有的时候翰阳很害怕阿齐笑。如果她哭,那不要紧。可是她笑,那笑里面是藏着阴谋的。
多年以前,他曾经以为她只是小女孩斗气吃飞醋,但后来,后来呢?所有的旧事都有后来,除非你刻意去终结。后来翰阳发现,阿齐是一只妖精。对她想要的东西,那种渴望和坚定从不因为时间而磨灭。她会一直争取,如果得不到,同归于尽也决不妥协。
那一夜翰阳都没有睡好。他很担心他醒过来的时候阿齐不在了。他知道,如果阿齐走了,那么她就不会回来。真的不会回来,阿齐的残酷在于,有些事情上,她并不撒娇,也不开玩笑。
阿齐没有走。
但一定有什么发生。翰阳打开电脑的时候,发现他的硬盘被擦洗得干干净净——那些旧日的书信照片以及其他,全都消失得仿佛从不曾存在过一样。
这就是她所要的对过去的了断么?
翰阳忍无可忍,勃然而起。
他指着她说:你要终结什么?你给我滚。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是没有经过思考的,说完以后,翰阳立刻后悔。
阿齐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她是在等他的这一句话的,她立刻就走了,什么东西也没有带,甚至穿着拖鞋。翰阳追出去的时候,看到她的车子很快地飞出去。
有时候悲剧的发生不过是一两秒钟。阿齐的车子飞出去,然后,翰阳眼睁睁看着那部小车子迎头撞上一辆卡车。绝对是阿齐的错,她的驾驶技术原本就非常可怕,何况并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她的车子几乎卷到卡车下面,她昏死过去,生命垂危。可那样支离破碎地躺在医院里,居然还是笑着的表情,翰阳看得出来她想要说什么。旧事?所有的旧事都有后来。
手提电话响起来,翰阳关掉它。
等他离开医院的时候,里面已经存了莫童的好几条留言。他提不起精神来回她的电话,一直到她再一次打过来。
你到哪里去了?熟稔如同亲人的语气,阿齐一次一次为此发脾气,或者有她的道理。
我在医院。
怎么你生病?莫童并不是不关心他的。
是阿齐出了车祸。
哦……要不要我帮忙?不是不尴尬的,过了半天,莫童才说。
你说呢?翰阳挂掉电话。
如果阿齐死了,谁能帮得上什么呢?如果阿齐活着,又需要谁来帮什么呢?
然而莫童还是来了,她第一次看到阿齐。
她长得很好,她对翰阳说。可是她疯了,为什么?为了我?
她是为了她自己,她自己想要的东西。
她想要什么呢?
我不知道,翰阳摇头,我曾以为他要我的过去,或者一个没有过去的我,但也不是,或者她要的,只是她自己的快乐。
不早了,走吧。
可是走到哪里去?阿齐在这里。
他们在医院的走廊坐下来。翰阳盹着,他的梦里下起大雨,他看不到阿齐,却听到她的声音,翰阳,你在哪里?翰阳。她的声音不再冷淡讥诮,惶恐一如失怙的小兽。翰阳的心疼痛起来,就算真是一只妖精,阿齐也是一只很笨的妖精,那种法术很差的妖精。只会耍些小把戏,逗人开心。作恶呢?作恶是需要大能耐的,要用掉她的几百年修行的功力换一次……
阿齐,阿齐,他叫着她的名字醒过来,方觉自己泪流满面。
莫童盯着翰阳,眼神有些黯淡,你爱她。她说。
当然。
那么我呢?
你?我曾爱过你。翰阳看看莫童,不解。
你说过你永远爱我。莫童的声音有些恍惚。她想起大学校园里的藤萝架下面,他来拖她的手。她并不爱他,但是她喜欢被爱的感觉。于是她用公式一样的话语回答他,让我们做挚友。
挚友?知道这个故事的时候阿齐哈哈大笑,真虚伪。她说,这惹怒翰阳。这原本是他心里一段圣洁的回忆,却叫阿齐这样笑话。难道她竟是对的?
翰阳忽然觉得莫童陌生起来。请允许我长大,允许我改变,他说。
我以为我仍拥有你的心。
莫童,你太贪心。翰阳不自觉坐远一格。
那么她呢?莫童忽然跳起来,她已经习惯了把翰阳当作永远爱她,永远支持她的人,即使她从来没有爱过他。她若是爱你,就应该宽容你的旧事。不过都是更爱自己的人罢了。
旧事?所有的旧事都有后来,除非你刻意去终结。每次翰阳同莫童通话见面,阿齐总这样说,冷冷地笑着,可是笑着,又流下泪来,会伏在他的腿上求他,翰阳,忘记莫童,好不好?好不好?他总是不当真,每每答应她,每每并不当真,他以为他有权利保有自己的过去及其延伸。要到如今,才后悔。
她并不比你高贵,然而她为此付出那么多。莫童,你走吧。他说。
他看她离开,回到病房的时候,阿齐醒了,她看着他,叫他,翰阳,翰阳,你终于答应我。
阿齐,你吓坏我!他喜极,扑到床边。
翰阳,对不起,我不想吓你,只是贪心,因为很爱你。她是一只失去法力的妖精,因为她爱上一个人,为了这个人耗尽元气。
阿齐,没事就好,我不怪你,只是你不要再吓唬我,我也爱你,很爱恨爱。他紧紧握住她的手。
却发现那双手冰凉,医生护士急急赶来,但她再也不会醒来了,一切,不过是他的幻觉。
翰阳被医生隔开,他站在那里,只觉得生命中有些东西跟着阿齐走了,他留不住,以后,也再找不到。
她曾说过的,所有旧事都有后来,除非你刻意去终结。
终结的时候,不要害怕残酷。
[ 此贴被折光暗语在2010-04-20 05:26重新编辑 ]
But I could have told you, this world has never meant for one as beautiful as you.
Posted: 2009-12-09 07:12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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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艳遇

平安夜。
学生们早已放假,大学所在的小镇空旷如死去一般,即使是“狼与牧羊人”的灯光也变得稀薄而安静。
阿齐独自喝到第三杯的时候看见她。
她同一个洋人一起进来,浓妆,醉酒,一头乌黑的卷发散乱。细吊带的上衣,大裙子,这季节居然没有穿外套。
那洋人更醉,拼命贴住她。年纪老大了,手脚很不规矩。
阿齐忽然看不下去。

走过去,像熟人一样把她从那洋人身边拉开,一步一步拖出那个酒吧。
她是真的醉了,没什么反应。阿齐大力地拖着她,她就走,也不说话。倒是那个洋人又喊又叫,自然会有酒保去对付。
风一吹,她冷了,小兽一样靠着阿齐,却也没有醒。
阿齐叹一口气。
把她塞进车子里,打开灯和暖气。
然后她完全睡着了。

这时候阿齐才打量起她的面孔——那么小,只比巴掌略大。皮肤抹得雪白,睫毛刷得浓黑,紫色的眼影一闪一闪,还有艳红的嘴唇,象那种刚吸过血的红,几乎要滴落下来——很美,可都是些不真实的颜色,面具一样。
这里多数的中国女孩子不是这样的,阿齐并不认识她。
但这个时候,不可能去问她住在哪里。
阿齐把车子开回家里。

她的吊带上衣里面没有穿内衣,抱她上楼的时候,阿齐感觉到她柔软滚烫的胸脯。
她很轻,而她的力气不小。
阿齐忽然想到,如果自己是一个男人的话,这大概会是一场不折不扣的艳遇吧?

她顺从地在客厅的沙发上蜷缩成一团。
阿齐本想给她一块热毛巾擦脸,可她紧紧抱着自己,面孔深深埋到双臂之间。
这样子自我保护,却偏偏会喝得烂醉,又跟着陌生人回家。

阿齐煮一壶热茶。
她并不打算睡觉,只在沙发脚边坐下,扭转灯头,读一部《聊斋》——那书里尽是些大同小异的故事,一个一个的书生,在荒郊野外的破庙里,一次一次邂逅美艳的女鬼。
读着,她忽然抬头看她,觉得有些滑稽。

也许因为屋里的温暖,她的身体逐渐放松,红唇微启,睫毛轻轻地颤动,一只手垂落下来。食指上套着一个不小的戒指。
阿齐好奇,抬起她的手到灯下——那戒指的形状象一只眼睛,眼球是一块浑圆的水晶,不够清澈,混有丝丝白浊。
然后她听到她的声音,“好看吗?”她问,并没有要将手抽回的意思。
“你醒了?”阿齐转回头。
但她并没有回答她,浓密的睫毛仍然覆盖着眼睛,幽暗的灯下,阿齐看不清楚她的表情。
“是他送给我的。”她只是低声地说。

“在一九九九年最后一个夜晚,世纪末来的那样仓促,叫人来不及想要捉住什么。”
“他说要送我礼物,我挑了整天,结果差不多所有的店都关门了。”
“后来看中这个戒指。”
“你看见这水晶里面的玫瑰花吗?我一直以为那是真的玫瑰,如果不是,那也再没有见过比这更逼真的了——凝固在水晶里面,不会枯萎的真正的玫瑰。”
“他偏说不是,他说没有不会凋零的鲜花。”
“可是来不及了啊,一个世纪就要过去了,一个千年就要过去了,我象被什么追着赶着似的,想要这件礼物……哪怕甚至没有合适的尺码。”
“可以戴在食指上,或者拇指,要不然,就当作挂件也好……”

她完全是在自言自语,说得那样凌乱,却又惆怅。
“后来想想,真的好笑,一个世纪过完了还有一个世纪,一个千年过完了还有一个千年,有什么不一样呢……”
“繁花零落,时间自己,却是不变的。”

真的是繁花零落么?阿齐看得分明,那戒指上的水晶里,丝丝白浊如雾,却并没有什么玫瑰。
她没有真的醒来,不知是否因为酒醉,或者只是不想醒来。
她把她的手放回沙发,给她盖上一条薄毯。
然后才发现,那张小小的面孔上,竟已经悄悄得爬满了泪水——泪水晕染开一重一重的颜色,五官的轮廓都模糊起来,使她看起来很小,如一个孩子——即使是在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最后的平安夜。

真的只是一瞬间完全说不出理由的冲动。
阿齐忽然俯下身子,轻轻地将自己的唇,覆盖在她的唇上。
这是她第一次亲吻一个女孩。
她没有抗拒。
她的唇上也沾着泪水,微咸混合着唇彩的稠腻,却仍然柔软如花瓣一样,并且滚烫。

这种滚烫冲击着阿齐的感官,她觉得自己的眼睛也潮湿起来,莫名其妙,鼻子酸涩地好似挨了一拳……
然后,她忽然被烫着了一样站起来,急急忙忙退开。
思绪一片混乱,她象做错了什么事情也似的逃回房间里,关上门,用厚棉被蒙住头,在燥热与酸涩的感觉中,努力地让自己睡着。

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圣诞节的早晨。
客厅里空空荡荡。
她走了。
浴室的面盆里有一抹彩妆的颜色没有冲尽,若隐若现。除此之外,别无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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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9-12-09 07:17 | 1 楼
南宫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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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闻到了GL小说的气息。。。
Posted: 2009-12-09 13:52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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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鞋

我的衣柜最底下的抽屉里的纸盒子里,放着一双鞋。
粉红色的羊皮女鞋,圆头,无跟,三十八码,鞋面上打一个蝴蝶结。
这是在我们婚礼上,阿齐穿过的鞋子。

定下婚纱以后,我陪着阿齐去找鞋子。她坚决不肯象许多新娘一样穿那种尖头细跟的白皮鞋。她说穿高跟鞋站一天会累死的,又说她的脚已经不小了再用尖头加出一截会很难看。其实我知道,这只是她自己内心小小的固执。
阿齐实在有些地方很固执的一个人。譬如她从来只穿圆头无跟皮鞋。
于是我陪着她开始寻找这样的一双鞋子。
我完全没有关心过女式皮鞋的样式,要找起来才发现,好像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圆头无跟皮鞋一样。销售小姐总是热情地说:试试看这一双吧,尖鞋头会让你的脚显得修长。或者,试试看这一双吧,细鞋跟能让你整个人显得挺拔。但阿齐并不是一个容易被说动的人。
我不明白为什么找这样一双鞋子忽然变得如此困难。阿齐的鞋架上明明有整整一排那样的鞋子。黑色的白色的咖啡色红色橘色紫色浅绿色,全都是圆头,平跟,极其相似。阿齐总是很得意地说:这些都是我的皮鞋兵。
但这个城市里好像再也没有其他这样的鞋子了。也许当你执著要做一件事情的时候,这件事情就会变得困难了。
我们在地图上把所有的鞋店标出来,每天很早出门,一家一家地找过去,一直找到深夜。
从第七百三十二家鞋店出来的时候,我们发现周围的商店都开始关门了。
现在还早啊,阿齐说,她看看手表,才六点多,怎么就关门了。然后忽然有一朵烟花从一栋高楼后头炸开。我们才想起来,原来是除夕夜了。
刚才烟花升起来的时候,你许愿了吗?阿齐问我。
有的,我说。
那你许了什么愿望?她追着问我。
我希望你能找到你的鞋子,我说。

我们终于在新年的第二天找到那双鞋。圆头,无跟,粉红色,很浅很浅的粉红色,鞋面上打一个秀气的蝴蝶结。只此一双,美丽得不象真的。阿齐欢天喜地地穿起来,左看右看。销售小姐说:这样式如今都不流行了,不过小姐穿了还真好看,小姐是学跳舞的吧?走路的样子特别好。阿齐听了开心地要命,她扑上来拥抱我,家明家明谢谢你,一定是你的许愿灵验了,所以我找到这双鞋子。
阿齐是穿着这双鞋子和我结婚的。
雪白的婚纱下面,很浅很浅的粉红色鞋子,阿齐美得不象真人。

真是美得难以置信,她穿着那双鞋,那双我们找了七百六十八家店才找到的美丽鞋子。
家明,我们真的结婚了。阿齐握着我的手,她好像也不肯相信。宾客都走了,我们回到房间。她脱掉婚纱,却仍然穿着那双鞋子。她穿着它们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直走了很久,直到夜深。她说,真美好。然后她把鞋子脱下来,小心翼翼地放到鞋架上,同她其他的鞋子放在一起。她得意地说,我的皮鞋兵们。

我忘了阿齐是从哪一天开始决定放弃她的皮鞋兵的。也许我从不知道,阿齐并没有告诉我。
阿齐从来没有穿过尖头细跟的皮鞋,所以很不习惯。常常刚穿好站起来,就会啪地扭一下,或者啪地绊一下。有时候会绊歪她的鞋架子。但她总是急着出门,所以如果碰掉下来一两只旧鞋子,也来不及放回去。
等到落在地上的鞋子越来越多,我才发现阿齐不再爱她的皮鞋兵了。
家明,对不起,我要走了。她说。
她把她的衣服和其他东西都收进了一个箱子里,然后她合上箱子的盖子,然后她把箱子推到门外,然后她开始换鞋子——她唯一的那一双尖头细跟的鞋子。她还有那么多圆头无跟的鞋子。但它们没有被打进箱子里,它们仍然站在鞋架子上,整整一排。阿齐不要她的皮鞋兵了。
她换好鞋子,然后站起来。
然后,啪的一声,她摔到了,不是扭一下也不是绊一下,是真的摔倒了,阿齐十足地摔了一跤。但她的动作很快,在我能上去帮她之前,她已经站了起来。再见,家明。她很快地说,然后她就走掉了,穿着她唯一的那一双尖头细跟的鞋子,像完全没有摔过跤一样。只是她的鞋架子翻倒了。各种颜色的圆头无跟皮鞋摔了一地。
我才意识到她刚才说再见的时候抬着下巴,我猜想她是不想去看地上的鞋架子,还有那些主人不要了的皮鞋兵。

我开始把地上的鞋子一双一双拾起来,放回架子上。
黑色的,白色的,咖啡色的,红色的,橘色的,紫色的,浅绿色的,阿齐的皮鞋兵们。最后,是那一双粉红色的。很浅很浅的粉红色,鞋面上打一个蝴蝶结。那是我们婚礼那天,她穿过的鞋子。那是我们找了七百六十八家鞋店,才终于找到的鞋子。
我忽然想,会不会这是这个城市里最后一双圆头无跟的皮鞋,所以阿齐只能也开始穿尖头细跟的鞋子?还是因为,再固执的人也是可能会改变的。
我把这双鞋子从架子上拿下来,放进盒子里,收好。

我的心里最深处的抽屉里的纸盒子里,放着一双鞋。
粉红色的羊皮女鞋,圆头,无跟,三十八码,鞋面上打一个蝴蝶结。
阿齐只穿过它们一个晚上,那是我们婚礼的晚上,她曾经传着它们在这个房间里走来走去,一直走了很久,直到夜深。然后她说,真美好。

<这篇是旧文……>

殊途

最后的最后,终于和陈生分手的那个晚上,阿齐一个人喝了很多很多的酒。
不过都是啤酒,而且她是躲在自己家里喝的,所以十分安全,喝不出什么问题来。
更何况,她也完全没有喝醉,反而有点越喝越明白的意思,喝到后来,她觉得自己很无聊,喝那么多啤酒想要做什么呢?最多喝醉了睡死过去,醒过来该想的事情还是要想,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万一吐了一屋子,还得自己打扫。
除非就此不要醒来,但这显然也不是她内心真正希望的,不然还喝什么啤酒。
于是也就不再喝下去,反而起来找了一只垃圾袋,把所有的啤酒罐子都装进去,又收拾了房间——反正迟早也是要弄的,无谓再留到明天。
反正也睡不着。

脑子里闪来闪去都是陈生离开之前的场面,房间变得很空,床很大,人很无聊。
她真的不希望自己伤心,但事实可能正是如此。
有的时候,一个负面的场景即使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曾经不止一次想到过,甚至在内心深处悲观地一再演习过,等它真正发生的时候,你也不会因为预见而变得好过一些。
比如说离别。
很久以前,有一次陈生问她在想什么,她说我在想等我们分别的时候会怎么样。
结果陈生条件反射一样跳起来:我们为什么会分别?
那一刻,阿齐觉得这个男人天真得可爱。
谁和谁会永远不分开,区别不过是生离或者死别而已。但那一刻——至少在那一刻,到底是多少被陈生感动,阿齐那种神经质的直言不讳终于没有发挥到淋漓尽致。

不过,也许也只在那一刻。
后来,陈生抱怨的时候,常说阿齐是无趣的人。情人们在一起的时候,多少总有些肉麻的甜言蜜语。譬如陈生有时候会说阿齐你是我的全部,而阿齐却会说,你是我心里除了自己以外比较大的一部分。
其实说出这种拗口无比又煞风景的回答来一点意思也没有。这些在激情和荷尔蒙作用下说出来的缺乏定语又不能量化的话本来就做不得数。而且不管是不是全部也好,没有谁真的会叫谁以死明志。
但阿齐却觉得,她就是无法说出那种陈生期待的回答来。
而她又无法勉强自己。

陈生当然是失望的。
失望得多了,就变成怀疑。
这时候如果阿齐再说她在想他们分别的场景,他便会觉得她根本不爱他。
但其实不是的。一再一再地去想分别,只是因为对那样一种必然的恐惧。《红楼梦》里面的林妹妹就因为不喜欢曲终人散的悲伤而干脆连聚的喜悦也不要了。但即使如此,她难道不是至情至性?可是这样矫情的比喻,阿齐是更加无论如何说不出来的。
她时常会有莫名其妙的悲观情绪,这是不好的,她知道悲观的情绪有时候真的会导致不希望的结果发生,但她改不了。或许她不够努力,又或许,她需要人帮助,陈生不是那个能进到她心里帮她的人。可是,谁又能真正进到谁的心里去?
点点滴滴,就这样积累起来。

他们之间分手的对白是这样的。
阿齐说:“我觉得我还是爱你的,但我更爱我自己多一点,而我觉得我自己现在不再希望忍受你。”
陈生说:“阿齐,我怀疑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十分文明。
除此以外,阿齐一如既往地神经,陈生还是那么天真。
也许这种差异正是一切问题的根源,阿齐的神经质这些年愈发肆无忌惮,真的都是她的错吧,陈生对她好,使她恃宠而骄,不肯改一改自己的怪脾气。
到了这个地步,再去寻根问底也没什么意义。

不过她始终不能同意陈生说她没有爱过他。她是爱他的,过去甚至现在。他始终在她心中占据了除了她自己以外比较大的一部分。
也许这样的爱是很自私的。
但即使是她提出要分手,她其实那么难过,喝了很多的酒也没有用,伤心,还有睡不着。他们之间余下的回忆一遍一遍在她头脑里闪回。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其实是好的,那么开心快乐的,但就好比长大以后回忆童年的快乐一样——回忆这件东西是很靠不住的,因为不可能再来,所以总显得好看,其实添加删改得一塌糊涂。
也许陈生此刻也在想着这些吧,两个曾经过得到一起的人,也未必能够地久天长。又或者,本来也没有什么地久天长。

阿齐相信,今天夜晚陈生和她都会想很多,也许失眠,也许明天也会,或者后天,但慢慢地,也就好起来,再慢慢地,会各自开始新的生活。
从这样的角度来说,虽然从此踏上殊途,倒也是一种同归。
刚开始总是难过一些,不过是时间大神还没有发威。
会失眠不过因为困得不够。
会分手不过因为爱得不够。
许多道理就是这样简单而直白。
这样想着,倒是舒服一些,睡不着也可以接受。但随即阿齐又想到可能还是有一些例外的,失眠之类的毛病,应该还是有医学根据的。不过她自己应该没有这方面的问题,所以仍然不过是困得不够……开始想这些无聊的东西,“时间”这支良药已经开始生效,慢慢,也就真的困了。
半梦半醒的时候,忽然又矫情起来,想到那一部著名的《乱世佳人》来——在那个故事最后的最后,郝思嘉闪着猫一样的眼睛说“不论如何,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少年的时候,觉得这话听起来豪气干云。
后来重温,似乎变了味道。
不过励志也好无奈也好,“明天”这件事的本身,却是没有感情色彩的。
[ 此贴被折光暗语在2010-04-18 18:1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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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9-12-12 03:14 |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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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的月亮

陈思源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中午是今年夏天最热最热的。
滑动门一开,热浪就匹匹实实地压上来,几乎要直接把他逼回大楼里。
——若不是那个瞬间他抬了一抬头,然后,他看见了月亮。
是真的月亮。
这是一个很晴很晴的晴天,天上一丝云也没有。
却挂着月亮,白色隐约的月亮,的确是月亮。
在上午十一点三十四分。
他一直都知道,有的时候白天也会有月亮的。不过,已经也很久没有在一天中这样的时候看过月亮了。
因此,在躲回办公楼以前,他愣了一小下。

“今天月亮又熬夜了。”
这是以前阿齐说过的。
阿齐是陈思源大学时候的一个朋友。
他们是在文学社团里认识的,阿齐一直在写一个爱情故事,但写出来的东西根本一团糟——笔底下的女主角一会儿很美貌一会儿又长的和阿齐自己差不多;一会儿很精明坚决不吃亏一会儿又傻乎乎地一头扎进去不管不顾;一会儿要死要活地爱上一个男孩一会儿又坚信自己只爱自己根本不爱别人——更可怕的是,有一次她曾经无意中透露出结局:那个男孩根本不存在——一切的一切最后都将归结于女主角一个人的幻想。
那时候,陈思源十分庆幸阿齐永远也写不完这样一个不但很傻而且毫无逻辑性可言的故事。
因为写着写着阿齐就很容易发怒,然后她会扔掉笔(后来改成了键盘)拍案而起——陈思源,我们出去玩吧。

于是他们一起去爬过山,游过泳,还曾经沿着铁路乱走傻跑狂奔。
这些时候阿齐总是精力旺盛乃至过剩,在陈思源气喘吁吁的时候,她笑得像一朵花一样,还能不停地说些有的没的天马行空的鬼话。
比如说:陈思源你看,今天月亮又熬夜了。

陈思源觉得阿齐只有在不思考的时候才是最聪明的。
如果她放弃了去想她的傻故事的话,就随时会变得妙语如珠。
有一次他们一起坐在山顶上,阿齐摸摸头忽然说:“陈思源你觉得吗?今天的风很亮,亮得耀眼。”
直到很久以后,陈思源都以为那是阿齐说过的最妙的一句话。
因为她说完以后,他立刻就觉得她说的是对的。他觉得周围都是发亮的风,不但发亮,而且闪烁流动,而因为风的流动倒让时间变得稠滞,几乎要定格下来。
会产生这样奇怪的想法,陈思源以为自己已经和阿齐混得太久了,一定是被阿齐传染了。

那段日子他们常常在一起,多到陈思源开始怀疑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不是已经要超越友谊了。
但是不,在认识阿齐之前和之后,陈思源都曾经不止一次爱过。饱尝过爱情当中的甜蜜、纠结、患得患失和种种其他。
那是他和阿齐一起玩的时候甚至不会想到的一些事情。
他们在一起那么开心自然,见过这个城市附近各种各样美丽奇妙的景致——可说到底干的尽是些头脑放空徒毫体力的傻事情。
当然没有人会天天去爬山游泳或者跑步,那么除此之外呢?他好像从来没有关心过或者企图猜测过,不同他在一起的时候,阿齐在干什么呢?
也许她还是在花很多时间写(构思)她的小说,谢天谢地,直到大学毕业,她也没有写完。

差不多系里吃散伙饭的时候,他们一起喝了一次酒。
阿齐的酒量是颇过得去的。
喝了三五杯啤酒以后她忽然说陈思源你去买包烟好吧?
陈思源吓了一跳,以为她醉了。
我想抽一根,也许明天我就忘了今天是几月几日了,不过如果说这是我这辈子第二次抽烟的日子,那会比较好记。阿齐说。
这句话倒不算特别有趣,但因为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所以陈思源至今还能想得起来。

跟着就各奔东西了。
再后来,或许也联系过,但是很快停了。阿齐是个不适合写信打电话的人——只要想想她可怕的故事就知道————这些都需要思考,而阿齐是个一思考就纠结的人。当她活生生在你面前绯红着面孔说笑的时候,她绝对是不可忽略的。但她的神采没有办法通过其他媒体来传播——而没有她的日子,其实也很容易适应——因为生命里大部分的日子好像就应该是那样的。
所以,以后再想起阿齐,也就是十分偶然的事了。

好比中午十一点三十四分的月亮,突然邂逅了,也许你会盯着看上那么一两分钟,然后也就该干啥干啥去了。
不过有时候加班加累了,脑子里会忽然一下子冒出来——嘿,这也没什么,偶尔月亮也都熬夜呢。心情就容易稍稍明快。

这个城市并不大,但大学毕业以后,陈思源再也没有遇见过阿齐。
也许她离开了这里。但更有可能,他们已经擦肩而过无数次——只是陈思源心中的阿齐,始终是那个满脑子胡思乱想说话飞快的少女,她就象那天山上耀眼的风,照亮的却是他自己的青春正好。然后,这一切都停在了记忆的桃花源里,不再长大。
如今,即使这个城市里还有一个名叫阿齐的女子,对陈思源来说,也不过是另一个平行宇宙里的陌生人而已。

(白天晒了一天太阳和熬夜的月亮,晚上居然失眠,无聊中乱涂了一个阿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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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10-08-04 13:45 |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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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想,折光爹妈在米国,我们要等上一阵子才能看新作了。没想到又有的看了,托了白月亮的福哈。
我也见过白月亮,第一次看的时候,有点不敢相信。因为武侠类的片子里,如果要为难人的条件,总是:除非太阳和月亮同时出现在天空,或者 除非白天出月亮。
于是我就想,我遇到奇迹了,好兴奋。要么就是上面那个白色的圆圆的小小的像个月亮一样的东西是假的。呵呵
没有熬夜。
没有阿齐。
Posted: 2010-08-04 15:12 | 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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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我觉得陈思源跟叶子好像,不知是不是因为他们都姓陈。。。
Posted: 2010-08-04 15:35 | 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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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ush

得知林帙要回北京出长差的那一天,阿齐又去了一次MOMA。也许是淡季,那一天的MOMA特别空,梵高的星空前难得没有人头攒动。
所以她一个人在那里坐了很久很久。
久到足以想起少女时代第一次在美术课本上看到这副画时的感觉——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美的色彩呢?即使只是课本上一张缩小的照片,已经让她周身酥痒似有微弱的电流通过,心又跳鼻子又酸,说不出来由的,满眼都是温热的泪。

那时侯,她还不懂,这就是crush。
就是恨不能早出生一百年,好跑去给那个潦倒的艺术家做情人。
这样的傻念头,如今当然不再有。
只是到了纽约安顿好行李,第一个想到的还是要来MOMA看原作。看到了,又激动地不满足,于是一次再次,来了又来。

也是在这里真正认识林帙的。
此前也见过面,本地华人多有聚会,兜兜转转总是那些人,而林帙,并不是一个外型出众让人印象深刻的男人。
可阿齐没想到他也会独自一人去MOMA看梵高的星空。
而且他对阿齐说:你觉不觉得,再没有比这一副更绚丽而宁静的画。

阿齐只觉得心脏猛地一收。
那么多年里,阿齐认识许多许多和她一样喜欢梵高的人,可从来没有人这样明白过她心里对梵高的感受。
她知道创作这副画的时候梵高已经深受精神疾病困扰,她也知道许多人认为梵高笔下的色彩是挣扎的体现。
可是,绚丽与宁静,却是她面对着这片星空始终的唯一感受。
她不介意别人怎么认为,她甚至相信这与梵高创作的初衷无涉。
哪怕那不是真正的梵高,也一点不妨碍她的爱。
这是属于她一个人的情感,如今却被林帙如此轻易地说出来。好象是什么私隐被忽然撞破,阿齐本能地去看林帙,却又羞怯地不敢直视他的目光。

离开MOMA,他们一起喝了杯咖啡。
然后阿齐发现,她和他,原来那么聊得来,关于美术、文学、甚至信仰与大千世界。阿齐并不是一个见识十分广博的人,但时而有些特别的看法。林帙懂得很多,却愿意听阿齐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观点都一致,却很容易就可以理解对方的感受。
不过一两个小时,似乎把什么都聊了,却又觉得还有无穷无尽的话题想说下去。投契得仿佛相识多年的老友。
他们交换了msn的地址,夜晚寂寞的时候,阿齐会忍不住去叫林帙。哪怕闲扯几句也是好的,可是聊完了,又会莫名地失眠。

这本来也可以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吧,如果林帙的手上没有戴着结婚戒指。
林帙已婚,尚无子女。
和许多拿学生或者工作签证的旅美华人一样,他和妻子因为工作原因分居两地,他每个月飞去看她一次。
阿齐都知道。

因为前提之不存在,她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和林帙在一起会怎样。她和他的交流停留在精神层面上,那只是阿齐的一小部分,只因为是她自以为灵魂中最寂寞最渴望知己的一部分,所以格外沉迷。
而在一起则要复杂的多,那需要很多很多条件,要整个人,完整地投入进去。

可是,爱有很多很多种,地久天长细水长流是之一,瞬间的crush无疑也是之一。但所有这些之一都不可以兼容。
即使只想和林帙做soul mate,也是不对的。
阿齐也知道。

等她意识到的时候,她开始躲着林帙——msn不再叫他,甚至连华人聚会也能躲则躲,只怕自己一不留神,会流露出什么来。
到后来,林帙都感觉到了:阿齐好久不见,你最近很忙吗?我下个星期要回北京出半年长差,周末大家给我送行,你来吗?
阿齐还是推掉了。

可惜,理智和道德或可以约束行为,却不能控制感情本身。
即使不再联系他,想到林帙也和她一起就在曼哈顿的某处,对于周围这一切的点点滴滴,他和她有着如此心有灵犀的看法,阿齐都会觉得快乐和安心。但如今他却要回去了,回到一万多英里以外的北京去。
那天从MOMA回来,她忍不住翻出护照来——签证还有一阵子才过期。阿齐下个决心,问导师拿了三天假,加上一个周末,订了往返北京的飞机票。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当然也包括林帙。
要知道林帙住在哪里是很容易的,但知道了又要如何,如果想见他,在纽约就可以见,没必要搞得那么戏剧。
阿齐只想在北京转一转。林帙是北京人,阿齐不是。他们谈起过彼此的故乡,而她,只想去看一看他说起过的那些地方。他们那么合拍,那么,在那些地方,她会和他有同样的感受吗?
阿齐只想知道这个。

去掉飞机上的时间,在北京,只不到三天。故宫、天坛、琉璃厂、颐和园、圆明园、十三陵、长城……阿齐象所有的游客一样一个一个景点赶时间也似的逛着。
匆忙得好像一个梦,每个地方都根本来不及品味。但只要想到,过去的某一个时间,林帙也曾经来过这个地方,也许走过和她一样的路,也是好的。

直到最后那个黄昏,她停在香山脚下的碧云寺,才忽然、一下子、莫名地松弛下来。
她记得林帙说过喜欢这里,他说北京人太多了,景点尤甚。只有这里不一样。碧云寺里没有灯,所以,夜晚总是来得很早。黄昏的时候,再紧的脚步也会慢下来。
真的。

天黑以前,太阳会有一瞬间的回光返照,那个时候,金刚宝座塔的塔身会特别白,天空特别清亮,树叶绿得透明。
之后一切就黯淡下来,如果那时候溜进罗汉殿,会觉得肃穆虔诚到不像话。
阿齐忽然想,如果此时此刻,林帙也在这里,她和他可不可以悄悄、一起躲进那黯淡的罗汉殿里,等所有的管理人员都走。
然后,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黑暗和安静构成一个异次元空间,没有时间没有现实,她和他不会累也不会困,怀着肃穆虔诚到不像话的心情,去自由随性地聊所有所有的一切,有多好。

她一直以为她对林帙的感情无欲无求。但实际上,只要有一点点放松,渴望就席卷而来。
她希望得到他的回应,他的认可,他的感情。譬如意外的邂逅,一句话或者一个吻——在黑暗的掩盖下,等所有话题都聊尽,他的唇轻轻按上她的。
一个透明的,不纯粹的,甚至不完整的吻。

所以,即使是不同类型的爱,即使没有想过地久天长,也是不可以兼容的。
所以阿齐想象中的一切,实在是不可能发生的。即使林帙在这里,也不可能发生。
并没有什么异次元空间,况且在神佛面前,更不可以随心所欲。哪怕是一个不完整的吻,也是无法承受之重。她不敢,她是一个很计较得失的人。最大的勇气,不过是在一个陌生城市的某处,独自纵容想象放纵一次。而已。
好像很小很小的时候,也曾经幻想过,要跑过去做文森特梵高的女人——因为绝不可能发生,所以,才会产生丁点的勇气,敢去想。

回纽约的飞机起飞的那一刻,阿齐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是她一生中,灵魂和林帙最最接近的一刻了。
而他们之间的距离,正随着飞机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虽然以后的生活里,都不可能再平静地当普通朋友一样去想起或者面对林帙。

但这也没什么关系,阿齐对自己说。
好比梵高的星空,每一次去MOMA,都让她感动地想哭。她想她永远都不会对这幅画释然,哪怕有一天,她搬离了纽约,不再去MOMA,这种感情也不会改变。
所幸,她已经习惯了这种不释然。
而日子的其余部分,也还是会如常地过下去吧。
[ 此贴被折光暗语在2010-11-11 13:20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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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10-11-11 12:46 | 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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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的边界

阿齐曾经以为自己善于写作,她以为自己对生活有所感悟对文字充分敏感并有足够的驾驭能力。
但后来她意识到错了,她的懒散消磨掉她的感悟,而准确运用文字的能力恐怕在写科学论文的时候才显得关键。要写出好的故事来,却是不同的。那需要一种……怎么说呢,她觉得是对用笔的慷慨,对每一个笔下人物的慷慨,同时对人物命运的包容——而她,却既不慷慨也不包容,只愿意写些自己爱的人物,从一些自己感兴趣的角度,安排那一两种固定的命运。

于是写来写去,都是些相似的人物和故事——几个主要的人物从个性到经历永远都差不多。其他配角她根本不屑于去写,写出来的故事自然都单薄得要命——甚至可以说,单薄得根本不象故事。
譬如她企图写一个爱情故事,却只肯写被自己狭隘爱情观和道德底线框住的非常有限的几个套路。写不出跌宕起伏动人心肺的情节也就罢了,但狗血淋漓吸引眼球也做不到,实在是说不过去。
即使转变文体也沒有用,只会让思路彻底淤塞死去。
如果让她把爱情故事改成一个推理小说,她就会既不愿意让喜欢的人物去死也不愿意让她/他成为凶手。而要随便安排一个别人称为主角,她又觉得懒得为这不相干的人动笔。

太自恋了。
虽然阿齐一直以为,自恋是写作的基本要求。
因为自恋的人特别珍惜自己的观点,又热爱自己的文字,才会去写。
可是,却不能够自恋到狷介——只愿意写自己所爱,甚至所深爱的人物。
自恋以外,她缺的是一颗广阔而兼济天下的心。
如果要写,就需要去听,去看,去想,去了解,去感动。除了所爱的,还有所喜欢,所同情,所向往,所羡慕,乃至所嫉妒所讨厌所反感的人物,要有心去追究他们的行为与性格根源及其表现,要不吝惜思想,还要不吝惜笔墨。
而不是只对牢心里臆想出来的一两个模特,一两个角度,揉碎掰细,假装看出许多不同的层次来,最后却全都归结成一个套路。
这样写出来的东西,简直不可能不让人失望。

不过,象阿齐这样具有强大自恋精神的人,却又很善于给自己的行为找到过得去的借口。
即使想明白了自己的症结,她仍然善于自我安慰:反正,只要看不厌,作为自娱自乐,这样的文字虽然无益,却也并不比其他嗜好更浪费金钱和时间。
于是,竟也怡然自得。
[ 此贴被折光暗语在2010-12-09 12:4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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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10-12-09 12:31 | 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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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妥协女郎

见过阿齐,是在中国留学生聚会上。
她新来,我们都怂恿她起个英文名字,叫Gigi,Kiki都好。洋人最怕Q字打头的拼音名字,他们念不出来,叫成什么样诡异的也有。
可她不愿意。
俏媚眼一抬,一句“可我的名字就是如此啊。”统统挡回去。
语气轻快明朗,倒不招人厌。只是,新换了环境,要适应要改变的地方太多太多,这样子不肯妥协,将来怕是要吃亏的。
长得美也不管用。
 
以一个男人的眼光来看,阿齐算是美的。大眼睛长睫毛小面孔瘦高个,削得比男生还短的头发,反而显得俏皮妩媚。
但女人们不会服气。
那天出来,叮当就撇着嘴说:“那个阿齐,都说是大美女,我看,也不过如此。”
“还有她的发型,短发最难打理,在咱们这种乡下,她找谁做去?”
叮当是我的女朋友。
她说得对。
总有些事情需要妥协。何况,人生哪里有那么多值得坚持的地方。
 
这些都是好几年以前的事情了。
回想至此,我忽然觉得有点好笑。按照许多故事的套路,这番铺陈以后,我与叮当的相处必然逐渐发生困难,即使相互妥协也未能美满,直至分手。然后机缘巧合,我邂逅阿齐,逐渐了解这位不妥协女郎的真性情,并深深爱上她。
两件事的前后或会颠倒或产生重叠,但大体总是一样。
但其实,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阿齐。
 
我不是热爱社交的人,叮当比较活泼。关于阿齐的消息陆陆续续一直是从她那里传来的。
“那个阿齐,头发还是那么短。”
“听说脾气硬得很,追过她的男孩子都说受不了。”
“最近好像因为工作思路不同,和老板翻了脸,二话不说就走了人。”
“她现在和一个洋人走,那个洋人难得可以念对她的名字。”
“听说又换了工作。”
“听说一个人去旅行了半年,倒是酷得很,也不怕寂寞。”
“阿齐结婚了,最后还是嫁了中国人。男方看起来很普通,她自己短发围一圈蔷薇花,倒也趣致。”
“没想到她这样子的人能安定下来,听说个性也收敛了,小两口很少吵架,和睦地很。”
 
那次以后,有两三年的时间里,我没有听到关于阿齐的消息。
有时想想,少女长成女人,总要安定下来,踏踏实实为人妻为人母。
好像我和叮当也长跑了好些年,吵过架却并不真想分开。她终于答应我的求婚,与我一起化成世间万千寻常夫妻中的一对。
我以为阿齐也不外如此。再漂亮也不过多那么几年嚣张的资本罢了。
但我错了。即使有一天阿齐会真正安定下来,也不是在当时。
 
再听说阿齐时,叮当怀孕三个月,肚子还不明显,身形已经微微发胖。她去参加旧同学聚会,回来的时候若有所思。
“中原,你还记得阿齐吧?”
奇怪的是我确实从没忘记过这个只见过一面的女人,不知是因为她的美貌、个性、因为叮当间或提起她,还是兼而有之。
“我今天见到她了,”叮当说,“她离婚了。”
 
“人还是原来的样子,连发型都没有变过一变。也看不出来是快三十岁的人,只有比过去更酷,脖子后面多了一个刺青,是两只翅膀。离了婚,倒也不见不高兴,还是张扬得很。”
阿齐算不上是我们的朋友,过去这些八卦总是听过算过,只是这一次,叮当忽然问我的看法:“中原,你们男人怎样看阿齐这种女人?”
 
被自己的太太要求对其他女人发表评论着实是一件尴尬的事情。
“我只见过她一面。”我回答,言下之意无可奉告。
“哦,”叮当想了一想,“不过有的人,即使只见一面也忘不掉。”
我不敢附和,又无法否认。
所幸叮当又何尝不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人,她饶过我,自己说下去。
“都没想到她会离婚,又不是过得不好,突然就散了伙。”
“问为什么,也不肯多说,只承认自己脾气硬。”
“有时我在想,象她这个样子,一言不合绝不妥协,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呢?要说是追求自我,也不过是姿态上让人印象深刻,落单的时候,未必这样兴高采烈。”
“再个性也没有用啊,不相干的人总不会真往心里去。总算人漂亮好些,可是吸引的也总是想挑战高难度的。”
“但要说存心做给别人看,她倒又不是那么浅薄的人。又不笨,也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
过去即使说起阿齐的近况,叮当也很少发表评论。
那一天是个例外。
“后来我想过来,象她这种自恋的人,恐怕不容易甘心吧,总想找世界上的另一个我。明知道是小概率,因为没有吃过大苦头,总想要博一博运气,反正平凡的日子是怎么回事,大约也明白了。”
“最后会栽大跟斗么,还是中大奖?大部分人并没有那种愿赌服输的气概,但她那个样子,恐怕天生就是赌徒。”

叮当絮絮说着,未必是自言自语,但也并不需要我的观点。
我才发现,她对阿齐的了解确乎比我所知道的要更多一些,或者说,关于阿齐,她所想的比我所以为的要多得多。
而且,我第一次听她承认阿齐长得美。
最后叮当沉默下来,忽而转变话题:“中原,我们的孩子,将来会有什么样的人生?”
问着,一手下意识轻抚腹部。
其实也是意外怀孕,但叮当适应得很好,才三个月,已经充满母性。叮当一直是一个顺应生活的人,我深爱她的明白与柔韧。这恐怕是阿齐那种性子既硬且脆的人所无法理解的。
 
那也是我最后一次听她说起阿齐。
半年以后,我们的女儿出生,日子一下子变得极其忙碌。
我们给她起名Emily,平常就叫爱美丽。因为在国外,一直也没有像样的中文名字,要好久以后临回国探亲才想起这回事。
上飞机前的那个晚上,我和叮当临时抱佛脚,搜肠刮肚地想名字。
太久不碰中文了,不是我想的叮当不中意,就是她想的我不喜欢,争了半天,我猛然想起来阿齐来。
“叮当,好久没听说阿齐的消息了,她现在怎么样了?”
叮当正翻着古董字典词典找字,抬起头来,目光迷茫。
“就是那个不肯用英文名字的阿齐,要说起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阿齐,倒是一个好名字⋯⋯”
我本来还想说下去,可是看着叮当完全想不起来的样子,也就算了。

我知道,从那以后,阿齐将永远淡出我们的生活。
中原的,还有我的生活。

好吧,你一定已经看明白了。其实,我是叮当,不是中原。
但除此之外,阿齐在我和中原的生活中的存在基本还是真实的。
如果说还有什么是我所隐瞒的,那么,我和中原一样,也只不过是在多年以前的那次留学生聚会上,见过阿齐一次。
可是有的女人,天生就让人印象深刻,不仅仅是让男人。

后来她怎么样了呢?
外国人真的不会读她的名字,而且,小镇上确实没有高水平的发型师。
也许她现在叫gigi,早就留长了头发,有一个普通安稳的小家庭,和我一样为了孩子的中文名字这样的小事情和丈夫拌嘴。
可是,我庆幸再没有见过她,因此,她始终可以做那个二十三岁的不妥协女郎。
俏眼一抬,眼光灼灼:“可是,我就是如此啊。”
我真想告诉中原说:“啊,后来,她终于遇到了一个真正爱她欣赏她,与她如此一致,以至于不需要她妥协的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可是,这样的童话,会不会太不真实了?
但若非如此,又实在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所以,是时候该忘记阿齐了吧。

我和中原始终想不出让两个人都满意的中文名字来,爱美丽还是叫做爱美丽。反正她是拿护照的小外国人,原本也用不大到中文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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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12-01-12 23:02 | 9 楼
陌原狐狸
这也是种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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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齐就是一个纠结的小孩。。。
Posted: 2012-01-12 23:41 | 10 楼
楼兰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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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男人或者女人会第一眼记住了阿齐,世界上的另一个阿齐也记住了~
Posted: 2012-02-07 10:55 | 1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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